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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4-0926003 |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6日 | 文 号: |
标 题:
解读《楚雄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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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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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6日 | 文 号: |
标 题:
解读《楚雄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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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为加快推进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2024年9月25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4〕4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现将《实施方案》相关内容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受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增多等因素影响,世界多国森林草原大火巨灾频发,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我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同样面临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叠加的严峻挑战。同时,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我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出台一个与新形势、新体制、新要求相协调,与国家“十四五”规划相契合,能够引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2022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由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印发的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新体制新机制下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基本遵循,具有里程碑意义,对进一步提升我国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特别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意见》在云南的落地实施工作,2024年1月29日制定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4〕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中央有安排、省级有部署的工作要求,云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森防指〔2024〕1号),要求各级政府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中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国家《意见》和云南省《实施意见》在我州的落地实施工作,要求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我州林草资源丰富,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均居全省前列,加之地处滇中干旱区,全州10县市均被国家划为森林火灾高危区和高风险区,是全省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州市。境内干热河谷区域面积大,山高谷深,地形复杂,农林交错,民族散居,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防火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加之受近年来降水量少的影响,火险等级高、防火难度大、防控形势日趋严峻。结合我州的实际特点,编制出台我州《实施方案》,对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细化职责任务,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州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照《意见》《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结合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与多年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楚雄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对于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意见》《实施意见》的要求,结构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具体而言: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
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方针、主要目标任务。
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全面推进防灭火一体化,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到2025年,全州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到2030年,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持续增强,综合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
(一)明确工作职责,压实火灾防控责任。包括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与个人主体责任,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防控工作格局。
(二)优化体制机制,建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要求在主管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防灭火实战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各级应急管理、林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按规定相互兼任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充分发挥各级森防指及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防期开展联合值班值守、联合办公。特别强调要做好毗邻行政区域、周边州市联防联控工作。
(三)深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火灾风险。要求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丰富宣教方式和手段,强化警示教育。严格火源管控,重点加强野外用火、祭扫用火、农事用火等管理,探索农作物秸秆、林下可燃物综合利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绘制森林草原风险隐患“一张图”,限时整改、动态销号。
(四)加强力量建设,稳步提升实战能力。加强指挥员队伍建设,将其作为“健全指挥体系”的具体举措。加强防灭火力量建设,对各级各类专业队伍、半专业队伍建队规模进行了明确,对安全培训提出了分级负责的要求,对经费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在实战中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
(五)注重夯实根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对林牧区各类工程建设防灭火设施“四同步”进行了强调,要求各级按规定足额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加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明确了林区防火路网、林火阻隔网络新建改造目标。到2024年底,新建改造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893公里,到2025年底,力争重点林区林火阻隔网密度达到4.7米/公顷、国有林区路网密度达到3.1米/公顷。
(六)突出科技赋能,加大创新技术应用。要求强化科技支撑,探索高山地区、干热河谷林火防御经验。提出到2025年底,防灭火指挥通信系统实现省、州、县三级全覆盖和重点乡镇(街道)延伸覆盖。加快装备转型升级,对防灭火物资保障、装备配备等进行明确要求,特别指出“以水灭火”装备配备要求。
(七)树牢底线思维,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求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提出到2030年,重点林区视频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强化应急处置准备,重点强调要立足应对大火巨灾和同时应对多场火灾做好各项准备,对物资库建设及物资储备提出具体标准。抓实安全建设,强调做好安全培训、专业指挥,按照标准配备防灭火人员防护装备。强调科学指挥扑救,牢牢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
(八)坚持依法治火,提升监管执法能力。要求加大法律、法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执行地区扑火队建设标准、防灭火装备配备标准。加大执法和追责问责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
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
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责履责,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强化宣传引导与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级财政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优先保障防灭火基础设施、装备配备、航空消防、巡林护林等重点事项,及时足额保障护林员劳务报酬。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争取逐步提高现有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标准。鼓励通过保险等形式转移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提高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合理保障防灭火从业人员待遇,落实人身保险,健全经费补助机制。根据防灭火实际配备专用车辆,落实车辆编制并纳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严格落实森林草原消防车辆配备标准,规范车辆管理,统一标识涂装,依法依规享受应急救援车辆通行相关政策,确保扑救火灾时快速通行。
三、《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
为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实施方案》对第二、第三部分政策措施进行责任分工,明确了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协作、密切协同的工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防控工作格局中。
相关文件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