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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4-0815004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5日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成文日期:

解读《楚雄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近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现就《三年行动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13号)精神,积极科学应对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努力构建与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兜底性、普惠性、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了《三年行动方案》。

二、发展目标

到2026年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全州养老服务供给更加均衡合理、优质高效。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日趋合理,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每个县市建有1所兜底保障养老机构,推动敬老院转型升级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到65%;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全州新设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设施覆盖率达到90%,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广泛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实施6个工程,21项任务清单,旨在聚焦养老服务难点,打通堵点,突出重点,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上不断取得新成效,提高全州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全州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养老服务保基本工程。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水平,确保特困老年人“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加强失能失智照护养老机构建设,新建、改建的失能照护机构护理型床位不低于80%,推动失智症老年人专业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结合基本养老服务实际需求,制定整合盘活闲置资源用于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

(二)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增效工程。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要求,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加快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推动老年助餐服务进一步向城乡社区延伸。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和社区适老化设施改造,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

(三)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以点带面推动乡镇敬老院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养老驿站为阵地,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村组站点,提高基层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

(四)实施培育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工程。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推动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推动养老服务业与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健康、文化、房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搭建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养老服务数据交换、系统对接、功能拓展、服务供给综合平台,提升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

(五)实施要素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完善州、县市、乡镇三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加大财政投入,统筹资金保障养老服务发展需求,支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强化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逐步提高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持证率保持在90%以上。到2026年底,全州敬老院院长培训覆盖率达100%,养老护理专业岗位人员入职培训率达100%。

(六)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申请、办理、变更及撤销等工作流程。加强养老服务资金监管力度。构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持续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管理。

 

相关文件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