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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4-0806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6日 文  号:楚政办通〔2024〕34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体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05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体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楚雄州体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已经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体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楚雄州“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按照《云南省户外运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系列文件要求,推进健康楚雄建设,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动楚雄州体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到2026年,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9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4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3.6人以上,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达2.8平方米以上。完成云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争八保九参赛目标任务。学生体质合格率达95%以上,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达50%以上。力争建成楚雄州高原体育中心,县市“五个一”体育场所覆盖率100%。积极开展体育对外交流。打造不少于6个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和4个体育文化优秀传统项目,全州体育企业达220户以上,体育及相关产业总规模达15亿元以上,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48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群众体育蓬勃发展

1.打造品牌示范活动。全州每年开展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120场次。开展舞龙舞狮、陀螺、斗牛、民族操舞、彝族摔跤等民族体育活动,以“四张名片”为品牌,打造具有地域性、民族性、特色性的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和体育文化优秀项目。承办好第16个全民健身日云南省主会场活动,举办全州“园丁杯”运动会,带动相关行业、单位、地方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品牌赛事。(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2.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勤锻炼”、科学健身大讲堂、科学健身指导走基层等活动,传播全民健身文化,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身素养和健康水平。依托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开展社区运动会、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青少年体育夏(冬)令营等活动。(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3.完善组织网络体系。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2024年州、县市体育总会覆盖率达100%。成立县市单项协会、俱乐部等社会组织3个以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会组织的组建和活动开展,支持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建立和完善各级社会体育健身指导站,形成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梯级组织建设体系和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4.赋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以“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为抓手,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依托体育旅游、体育赛事活动等带动乡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治理和产业振兴。(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提升竞技体育水平

5.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阵地建设。各县市要恢复、建设好县市级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推动体育项目进校园,积极申报青少年校园体育项目特色学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培训机构)健康发展,为培养、输送后备人才以及训练体系建设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楚雄技师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6.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加大全州教练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教练员执教水平,将体育教师、教练员纳入培训。落实在学校设置专兼职教练员岗位政策,优先推动在业余体校落地,到2026年,体育项目进校园的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将优秀教练员及退役运动员纳入各地人才引进计划,落实教练员激励机制,优化业绩考核办法和职称评审标准,进一步体现业绩导向。(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楚雄技师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7.高质量完成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参赛任务。紧盯目标,科学选材,刻苦训练,提高备战管理水平,科学制定训练计划,坚持“三从一大”训练原则,发挥足球、体操优势项目,抓好田径、游泳2个大项,明确皮划艇、拳击、射击等项目参赛任务,不断提高训练水平和效果。通过三年备战,力争在云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上完成争八保九目标。(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楚雄技师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提高青少年体育质量

8.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不断深化体教融合,吸引更多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将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作为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推动赛风赛纪、反兴奋剂教育进体校、进学校、进俱乐部,营造公平、公正、干净的体育环境。引导青少年养成科学、健康的体育理念,培养“终身运动者”。(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卫生健康委、楚雄师范学院、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楚雄技师学院;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9.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学校必须将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每个学生掌握1—2项体育技能。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培养对体育项目的兴趣爱好并转变成运动技能。扩大校内、校际体育比赛覆盖面和参与度,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育模式,做到“校校有队伍,班班有活动,人人有技能”,实现“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目标。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卫生健康委、楚雄师范学院、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楚雄技师学院;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0.健全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持续做好“奔跑吧·少年”健身主题活动,办好年度青少年校园三大球二小球啦啦操州级总决赛,每年举办田径、游泳等不少于2个项目的州级青少年年度锦标赛,举办好州第九届学生运动会,发挥传统体育在心理健康促进中的积极作用。各县市将青少年校园体育系列比赛列入年度赛事并形成制度,推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逐步形成结构合理、梯次分明、衔接有序的各项目青少年竞赛体系。(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楚雄师范学院、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楚雄技师学院;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1.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推进青少年体质健康工作,各县市、各学校必须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纳入学校考核,确保各学校每学年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学生达100%。(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楚雄师范学院、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楚雄技师学院;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12.推动楚雄州高原体育中心建设。打造体育运动之城,建设楚雄州高原体育中心项目,推动楚雄州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全面发展,为申办省级综合性运动会、高原体育强州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合理用好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补助资金,对全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善运营环境,为健身人群提供服务。(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州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13.加快县市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积极开展体育场地设施调查,组织申报补短板工程项目。利用安全的旧厂房、仓库以及公园等闲置资源,建设体育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小区健身设施与住宅同规划、同建设、同验收、同投入使用。全州建成体育公园15个以上。推动南华县、元谋县、禄丰市将公共体育场(田径场)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大姚县、双柏县加快公共体育场(田径场)建设进度,力争在2024年底完工投入使用。体育场建在学校的楚雄市、牟定县、武定县要尽快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林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4.大力推进乡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乡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50户以上的自然村实现体育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林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加快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15.壮大体育产业市场主体。促进体育资源和生产要素向优质企业集中,培育1—2家骨干企业引领提升楚雄州体育产业整体实力。加大政府购买力度,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市场化发展,鼓励参与竞赛组织、技能培训、健身指导和产业规划,进一步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和创造力。(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6.推进“体育+ ”产业融合发展。依托楚雄丰富的历史人文和民族文化资源,策划精品赛事活动,加强赛事包装,积极参展“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户外运动大会”“云南省体育产业大会”,推介“旅游观光+户外运动+赛事体验”,扩大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创建国家或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林草局、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7.深度挖掘体育消费潜力。以精品赛事为引领,围绕“四季赛事乐园”,打好节庆文化“经济牌”,以节造势、以节聚人,形成“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的良好氛围,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竞赛表演品牌。引进品牌知名度高、市场前景广的体育赛事活动,发挥节庆文化体育活动对假日经济的拉动作用,积极争创“云南省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激活居民体育消费潜力。(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州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8.加强体育文化交流与合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以竞技体育、体育科技和体育人才的交流与合作为重点,学习借鉴省内外发展体育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邀请省外、州外体育科技、人才、竞赛、场馆、产业运作等先进体育团队到楚雄开展体育交流。(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体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落实、督察督办、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楚雄州体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经费保障。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19〕55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楚财综〔2019〕33号)明确的“州级分成的体彩公益金70%由州体育部门商州财政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专项用于全州体育事业发展”规定。上级下达的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县市不得统筹、挪用、截留。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评估督查与绩效考核。

(三)夯实人才基础。落实《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的通知》(楚教通〔2021〕56号),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体育人才激励机制。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发挥对群众参与体育赛事活动的服务和引领作用。鼓励业余少体校教练员参与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为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打造“体育智库”,为全州体育高质量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四)强化赛事安全。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型体育赛事的安保标准体系,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狠抓各项防范措施落地落实落细。严把赛前准入关、赛中巡查关、赛后监管关,做好高危项目赛事活动安全准入和风险防范。

(五)加大体育宣传报道。利用广播电视、平台媒体、互联网、新媒体等媒介,构建体育健身全媒体传播矩阵。弘扬体育精神,讲好楚雄体育故事,发挥楚雄籍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运动达人在健身休闲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拉动体育消费,提高经济增长点。

 

附件:楚雄州体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楚雄州体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一、推动群众体育蓬勃发展

(一)打造品牌示范活动

1

开展大型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10场次,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120场次。

开展大型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10场次,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120场次。

开展大型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10场次,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120场次。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2

开展舞龙舞狮、陀螺、斗牛、民族操舞、彝族摔跤等民族体育赛事活动2项以上。

开展舞龙舞狮、陀螺、斗牛、民族操舞、彝族摔跤等民族体育赛事活动2项以上。

开展舞龙舞狮、陀螺、斗牛、民族操舞、彝族摔跤等民族体育赛事活动2项以上。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提升服务水平

3

开展“勤锻炼”、科学健身大讲堂、科学健身指导走基层活动不少于3次。

开展“勤锻炼”、科学健身大讲堂、科学健身指导走基层活动不少于3次。

开展“勤锻炼”科学健身大讲堂、科学健身指导走基层活动不少于3次。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4

完成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国民体质监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调查等3项工作。

完成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国民体质监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调查等3项工作。

完成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国民体质监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调查等3项工作。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州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组织网络体系

5

州、县市体育总会覆盖率达100%。

完善体育总会组织建设。举办好州老运会。

举办好州民运会、州残运会。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州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6

开展工间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占比≥4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4%以上。

开展工间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占比≥5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4.5%以上。

开展工间操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占比≥5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5%以上。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7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达92.7%以上。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达92.8%以上。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达93%以上。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8

县级体育社会组织有2个以上。

县级体育社会组织有4个以上。

县级体育社会组织有5个以上。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赋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

9

举办乡村体育赛事、体旅活动,推动乡村体育产业更有活力、乡村体育文化更加繁荣、乡村体育人才培养更多、乡村体育运动促进健康作用更加凸显、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助推县域经济结构优化重塑,依托体育旅游、体育赛事活动等带动乡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治理和产业振兴。

举办乡村体育赛事、体旅活动,推动乡村体育产业更有活力、乡村体育文化更加繁荣、乡村体育人才培养更多、乡村体育运动促进健康作用更加凸显、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助推县域经济结构优化重塑,依托体育旅游、体育赛事活动等带动乡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治理和产业振兴。

举办乡村体育赛事、体旅活动,推动乡村体育产业更有活力、乡村体育文化更加繁荣、乡村体育人才培养更多、乡村体育运动促进健康作用更加凸显、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助推县域经济结构优化重塑,依托体育旅游、体育赛事活动等带动乡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治理和产业振兴。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提升竞技体育水平

(一)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阵地建设

10

推动体校改革,支持各县市恢复、建设好县市级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各县市体校有运动员训练,并积极向州培养、输送运动员。

各县市体校有运动员训练,并积极向州培养、输送运动员。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楚雄技师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11

积极申报青少年校园体育项目特色学校5—7所,为发现、培养、输送后备人才奠定基础。

积极申报青少年校园体育项目特色学校5—7所,为发现、培养、输送后备人才奠定基础。

积极申报青少年校园体育项目特色学校5—7所,为发现、培养、输送后备人才奠定基础。

(二)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

12

加强体育教师、教练员培训,积极引进体育人才,落实教练员激励机制,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继续加强体育教师、教练员培训,积极引进体育人才,落实教练员激励机制,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继续加强体育教师、教练员培训,积极引进体育人才,落实教练员激励机制,激发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楚雄技师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高质量完成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参赛任务

13

合理布局云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竞赛项目,明确项目责任单位,制定参赛目标任务,做好运动队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组队参加年度冠军赛、锦标赛。

督促抓好运动队训练工作,选拔运动员组队参加年度冠军赛、锦标赛及省运会各项目预赛,做好省运会备战工作。

成立楚雄州参加云南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代表团,完成参赛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楚雄技师学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提高青少年体育质量

(一)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14

深化体教融合,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引导青少年养成科学、健康的体育理念,承办好省校园三大球、啦啦操四级联赛总决赛,培养“终身运动者”。申报不少于2所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校。

深化体教融合,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引导青少年养成科学、健康的体育理念,积极组队参加省校园三大球、啦啦操四级联赛总决赛,培养“终身运动者”。申报不少于2所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校。

深化体教融合,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引导青少年养成科学、健康的体育理念,积极组队参加省校园三大球、啦啦操四级联赛总决赛,培养“终身运动者”。申报不少于2所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校。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州卫生健康委、楚雄师院、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楚雄技师学院;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属各学校。

(二)健全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

15

持续做好“奔跑吧·少年”健身主题活动。将青少年校园体育系列比赛列入年度赛事并形成制度。办好2023—2024年度青少年校园三大球二小球啦啦操州级总决赛,举办田径、游泳州级青少年年度锦标赛。

持续做好“奔跑吧·少年”健身主题活动。将青少年校园体育系列比赛列入年度赛事并形成制度,办好2024—2025年度青少年校园三大球二小球啦啦操州级总决赛,举办田径、游泳等不少于2项州级青少年年度锦标赛。

持续做好“奔跑吧·少年”健身主题活动。将青少年校园体育系列比赛列入年度赛事并形成制度,办好2025—2026年度青少年校园三大球二小球啦啦操州级总决赛,举办田径、游泳等不少于2项州级青少年年度锦标赛。举办好州第九届学生运动会。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楚雄技师学院;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属各学校。

(三)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

16

督促各县市、州属学校制定2024年学生体测工作方案,按时、按质完成测试,高质量完成年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达50%以上。

督促各县市、州属学校制定2025年学生体测工作方案,按时、按质完成测试,高质量完成年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较上一年度有所提升。

督促各县市、州属学校制定2026年学生体测工作方案,按时、按质完成测试,高质量完成年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学生体质健康优良率较上一年度有所提升。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楚雄师院、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楚雄技师学院;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属各学校。

四、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一)楚雄州高原体育中心建设

17

建成皮划艇训练基地及附属配套设施。

建成一座体育场、游泳馆及附属配套设施。

建成一个体育馆、综合训练馆及附属配套设施。州高原体育中心建成项目正常面向社会开放。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州科创集团。

(二)县市公共体育场馆建设

18

南华县、元谋县、禄丰市将公共体育场(田径场)纳入城市规划。

南华县、元谋县、禄丰市公共体育场(田径场)开工建设。

南华县、元谋县、禄丰市公共体育场(田径场)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南华县人民政府、元谋县人民政府、禄丰市人民政府。

19

大姚县、双柏县建设公共体育场(田径场)。

大姚县、双柏县公共体育场(田径场)正常面向社会开放。

各县市实现“五个一”体育场所全覆盖。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加快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壮大体育产业市场主体

20

健全体育产业体制机制,培育1家体育骨干企业。

体育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更加合理,培育2家体育骨干企业。

体育领域营商环境全面优化,促进体育资源和生产要素向优质企业集中,培育1—2家体育骨干企业引领提升楚雄体育产业整体实力。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21

全州体育企业达180户以上。

全州体育企业达200户以上。

全州体育企业达220户以上。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州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推进“体育+”产业融合发展

22

打造不少于5个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和3个体育文化优秀传统项目。

打造不少于6个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和4个体育文化优秀传统项目。

巩固提升6个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和4个体育文化优秀传统项目。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深度挖掘体育消费潜力

23

体育及相关产业总规模达11亿元以上,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38亿元以上。

体育及相关产业总规模达13亿元以上,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43亿元以上。

体育及相关产业总规模达15亿元以上,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48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配合单位:州统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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