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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12090012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9日 文  号:楚政办函〔2022〕70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08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1号)精神,确保到2025年,全州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文物合理利用局面更加巩固,科技创新能力有效提高,机构队伍更加优化,革命文物保护运用机制更加健全,文物安全形势明显好转,考古研究持续深入,博物馆体系结构更加完善,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拓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自觉扛起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的责任担当,以更大的力度做好楚雄文物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重要精神。各县市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文物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广泛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加强工作协调,做好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实施保障。

二、突出政策保障、强化经费投入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2〕13号)、《云南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云南段)建设保护规划〉的通知》(领导小组字〔2022〕1号)《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文物联发〔2022〕3号)和即将出台的《云南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为强化我州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支持力度,优先支持本方案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落实公共文化领域的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拓宽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投入渠道,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

三、明确职责任务、强化督促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紧扣重点任务事项,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职责分工,切实按照时限抓好推动落实。州文化和旅游局对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要加强组织协调,适时牵头开展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报告。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事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强化文物资源和文物安全管理

1. 积极储备、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统筹推进全州文物保护单位认定工作,公布第四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楚雄州文物资源目录,推进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文管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3年

2. 各县市适时公布一批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全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州文管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3. 健全完善珍贵文物藏品档案,完善、落实文物征集、登记、定级和退出机制。继续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

州文化和旅游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3年

4. 完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保护工作机制。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5. 深入实施文物“平安工程”,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全州文物安全设施建设,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加大文物日常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消防救援支队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6. 严惩文物犯罪,强化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州公安局

州文化和旅游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7. 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案例警示、庭审公开、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增强文物保护法治宣传效果,维护法律权威。

州公安局

州司法局

州文化和旅游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8. 强化州级文物行政部门督察职责,落实州、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文物行政执法责任,持续开展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公安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推动文物保护利用科技创新

9. 加快推进文物领域基础研究成果、关键共性技术和专有装备的运用,积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文物科技保护、考古勘探发掘、博物馆展览设计布展、文物资源管理等领域的运用,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应用研发工作。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科技局

州委网信办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10.  与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合作,建设楚雄州考古研究标本库和考古实验室,加强出土文物现场保护和分析检测。加强与相关院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科研工作站,创新科技协同机制。

州文化和旅游局

博物馆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3年

11. 发挥楚雄州博物馆在全州馆藏文物保护领域的带动作用,提高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和修复保护水平。加快推进州、县市博物馆藏品数字化建设,完善藏品数据库,加大基础数据开发力度。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博物馆

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

12. 配合全省建设“文游云南”数字开放平台,实现不可移动文物沉浸式体验和文物藏品在线展示。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博物馆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全面加强文物考古研究工作

13. 深入开展古人类和现代人类起源、楚雄史前时期考古学文化谱系与聚落形态、滇中青铜文化体系、丝绸之路南亚廊道文化交流、滇中矿冶历史文化遗产、楚雄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进程的贡献等重大学术课题研究,积极配合推进“考古中国”重大项目“西南夷考古”国家立项和实施工作,重点抓好万家坝古墓群考古发掘、元谋古猿及古人类考古调查及科学研究、乌东德水电站项目建设抢救性发掘文物保护和展陈、丝绸之路南亚廊道楚雄段考古调查、礼舍江—石羊江流域银矿遗址考古调查和长江流域文物资源系统调查工作,为中华文明探源作出楚雄贡献。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博物馆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14. 积极推进全州遗址公园建设,重点加快元谋人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建设工作,争取申报第五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发展改革委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5年

15. 认真筹备2025年“元谋人发现六十周年纪念大会暨古人类学术研讨会”,高规格举办“数字赋能 走进元谋人”论坛。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社科联

元谋县人民政府

州博物馆

2025年

16. 加强现代科技手段在考古中的应用,进一步发展数字考古,实现从信息采集、数据管理、综合分析、研究展示等全流程数字化与传统考古方法的融合。

州文化和旅游局

博物馆

2025年

17. 开展多学科考古合作,有效扩展考古研究领域与分支。

州文化和旅游局

博物馆

2025年

18. 持续推进基本建设中的文物考古调查与发掘工作,强化考古工作过程管理,确保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和谐共赢。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强化文物古迹保护管理

19. 加强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抢救性保护工作,重点开展古建筑类和石刻类文物的动态监测,重点实施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濒危建筑类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全力开展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抢险加固工作。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财政局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20. 切实强化文物保护基础性工程,全面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四有”工作,重点检查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与公布、文物保护标志碑树立、钉挂情况,确保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100%完成。

州文化和旅游局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21. 在实施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建设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砍伐老树、搬空原住居民,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建设项目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评估。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22. 强化文物本体保护和风貌管控,严格审批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基本建设项目。

州文化和旅游局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23. 严格文物保护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管,落实文物保护工程资质改革要求。

州文化和旅游局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强化革命文物保护传承运用

24. 持续开展全州革命文物资源调查摸底,确保重要革命文物应登尽登。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退役军人局

州委党史研究室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25. 统筹推进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楚雄段)建设为重点的革命文物系统保护与综合利用,实施红军长征文化公园等项目建设,开展革命纪念类博物馆集群建设,支持双柏县征粮剿匪纪念馆等革命纪念类纪念馆建设工作,提升革命纪念类备案博物馆、纪念馆的展示水平和服务质量。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发展改革委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26. 实施“爱国主义教育精品展览计划”,支持举办以“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系列专题展览,激发广大民众的爱国热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与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融合,积极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

州委党史研究室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教育体育局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推动博物馆和社会文物管理高质量发展

27. 按照不同地域、层级、属性、类型等要求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逐步扩大全州博物馆规模数量,加强博物馆基础施建设,完善收藏、管理、研究、展示和宣教等功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发展改革委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28. 积极推进牟定县、武定县、永仁县、南华县、姚安县等新建博物馆建设工作,建立博物馆群交流互助机制。支持州博物馆、元谋博物馆、禄丰市博物馆、双柏县博物馆和大姚县博物馆改扩建和展览提升改造工作。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发展改革委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29. 按照国家要求将高校、国有企业博物馆等纳入行业管理体系,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业务帮扶支持。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教育体育局

州国资委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30. 完善大、中、小学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育教学长效机制。

州教育体育局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31. 推进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开展博物馆年度绩效评价,常态化开展博物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博物馆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32. 加强对民间收藏文物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开展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鼓励支持合法规范收藏民间文物。

州文化和旅游局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大力推进文物活化利用

33. 深化文旅融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文物保护与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有机衔接,推动考古发掘、遗址保护、博物馆改革发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等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推动文物保护利用融入群众生产生活。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34. 结合楚雄“三古一彝”文化资源和“一中心四走廊”旅游规划,深入打造楚雄“远古人类文化”“古镇文化”“铜鼓、编钟文化”“丝绸之路南亚廊道楚雄段”“盐马古道”“滇中银矿遗址”等文博品牌,积极参与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进一步提升楚雄历史文化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州文化和旅游局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35. 培育以恐龙化石、古人类、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为支撑的“文物考古游”系列研学旅游路线,支持、参与全省建设生物多样性主题博物馆、民族文化多样性主题博物馆和红军长征主题博物馆参观线路,积极推进文物资源与文化旅游、科研科考、研学旅行等深度融合。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36. 建立健全促进文博创意产品开发激励机制,鼓励文博单位在履行好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确保文物安全、做强主业的前提下,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打造文化创意品牌。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博物馆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壮大文物人才队伍

37. 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的有关要求,加强文物管理部门机构建设和考古事业单位编制保障,建立健全各县市文物局,理顺州、县文物保护管理体制。

州委编办

州文化和旅游局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38. 贯彻落实《云南省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推进文博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39. 依托“兴楚英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考古学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加强我州文物博物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

州文化和旅游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40. 完善全州文物领域专家库建设,为文物博物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州文化和旅游局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

41. 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加文物安全执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田野考古调查、文物维修与保护、馆藏文物鉴定、陈列展览策划、讲解导览、文博研究与创意开发等专题培训班,提高基层文物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州文化和旅游局

县市人民政府

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