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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924001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9-24 15:11:10 文  号:楚政办通〔2022〕56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交通运输服务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09-23 08:00:00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促进交通运输服务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促进交通运输服务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促进交通运输服务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全力稳住市场主体,促进消费市场复苏回暖,推动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交通运输业恢复发展,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严格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时兑现补助奖励或补贴政策,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积极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争取实现2022年底道路运输事项“一网通办”办件率达90%。支持运输企业与文化、产业、科技、互联网平台等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快推进现代物流建设

(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个转企、企升规”,对首次“升规达限”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重点支持已在库的5户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企业恢复发展壮大。2022年争取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户以上。(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引导腾龙物流、兴龙物流、德胜物流和广通联兴物流等6户国际道路运输企业参与并扩展国际货运服务,力争年底新增1户以上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

(四)支持打造网络平台,发展网络运输。加大“星辰智达”网络货运平台、“彝州出行”网约车平台推广力度,吸引有实力的网络运输平台落户楚雄。在楚雄州注册的网络运输平台和入驻本地网络运输平台、并在楚雄州纳税的外地车辆,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享受楚雄州招商引资政策奖励。着力破解一批制约网络货运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传统物流向智慧物流转型。(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税务局)

(五)积极发展冷链物流。鼓励物流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冷链物流项目和供应链创新示范企业,对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和冷链运输车辆、仓储设施等设施、设备给予支持。持续推进大宗商品货物“公转铁”,发展“公铁联运”、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拓展服务范围。对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全年增幅超过15%的多式联运和跨境物流企业,通过向上争取项目整合,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三、推进农村客货邮快融合发展

(六)加快“交邮快商”融合发展,将“州县乡村四级物流体系”纳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重点,对符合条件的县级物流集散中心和乡镇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设施设备投资30%的资金支持。加大楚雄市、南华县乡村物流服务示范品牌推广力度,依托各县市客运企业深入推进农村“交邮快商”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支持邮政企业重点发展国内普通包裹业务,在邮寄费成本价差方面给予一定补贴。支持邮政发展图书销售业务,在发行配送有关书籍方面向邮政企业倾斜。(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邮政管理局、州财政局、州政府新闻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推进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发展

(八)支持一类维修企业做强,培育二类维修企业做大,鼓励三类专项维修企业做精。落实企业稳岗纾困奖励政策。(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鼓励驾驶员培训业持续发展,重点指导帮扶在库6家驾校,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发挥运输行业稳岗就业的优势,提升驾驶员培训质量和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进绿美交通建设

(十)完善公路沿线驿站、观景台等服务设施,加强路域环境整治,推进绿美交通、高品质服务区建设。积极推进城际线路公交化和定制客运,力争开通城际公交线路4条以上、定制客运线路3条以上。(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由牵头单位负责,各责任单位配合,安排专人、组成专班,列出具体专班人员名单、责任分工清单和推进时限要求,实行每月调度制度;牵头单位负责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工作专班具体落实,对各项措施再细化、再分解,责任到人、措施到月,每月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州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列出重点企业清单,每月收集企业在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研判分析,提供“点菜式、清单式”服务,有针对性的帮助企业解决好困难问题。

本措施未明确实施时限的,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和省、州政策措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措施由州交通运输局会同州级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解释。

解读:解读《楚雄州促进交通运输服务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