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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9150011 公开目录: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9-15 15:24:09 文  号:楚政通〔2022〕65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阳光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09-14 08:00:00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阳光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22〕304号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阳光绪任楚雄州公安局警令部主任;

杨 波 任楚雄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孙正新 任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寇 燕 任楚雄州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唐荣星 任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楚雄州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金永锋 任楚雄州博物馆副馆长(副处级,六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李海昌 免去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白 明 免去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王增清 免去楚雄州博物馆副馆长职务。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