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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9070011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7日 | 文 号:楚政通〔2022〕62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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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2年09月06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楚雄州“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十四五”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第二节 “十四五”期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面临的形势 11
第三节 “十四五”期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面临的机遇 12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楚雄州在整州高质量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乘势而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期。《楚雄州“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根据《云南省“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共楚雄州委关于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是楚雄州“十四五”时期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主要阐明在新的历史条件和历史背景下,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明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是凝聚全州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推动实现楚雄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行动纲领。
2015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楚雄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不破楼兰终不还”、不摘贫帽誓不休的决心与意志奋力攻坚,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十二项脱贫攻坚行动”“16个到村到户”措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目标全面完成。
——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引导和支持所有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依靠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明天。累计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4.49万人(省外2.35万人、省内12.14万人),按照全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总量20.25万人计算,转移就业率达71%,全州共创建就业扶贫车间155个,吸纳贫困劳动力2033人,全州14700名贫困劳动力通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上升,转移性收入占比逐年下降,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收入由2015年的2829元上升到2020年的11637元,年均增长32.69%。
——“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全州“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中央、省州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2.15亿元,为113793户(其中87233户4类重点对象和26560户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户)农户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同时建设完成86个省级农村危房改造示范村。实施了7152户农房抗震改造。完成省下达易地扶贫搬迁任务47828人,占全州贫困人口的14.3%。全州10县市于2018年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2020年全州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88%,“全面改薄”五年规划目标全面完成,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贫困学生资助体系,资助实现全覆盖。全州7个贫困县县级医院、25个贫困乡镇卫生院、644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面达标,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贫困患者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06%,医疗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贫困患者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1.64%。
——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极大改善。2016年以来,楚雄州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508亿元,不断夯实贫困地区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推动贫困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9个县市通高速路,“县县通高速”的目标即将实现,103个乡镇通等级以上公路,全州1101个村(社区)实现100%通硬化路。全州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8%,自来水普及率达95.63%,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得到大幅提升,2019年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州所有行政村100%通动力电,100%实现光纤宽带和4G网络覆盖。贫困地区群众出行难、用电难、饮水难、通信难等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19项预期指标全部完成。截止“十三五”末,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8733户333825人全部脱贫,644个贫困行政村全部出列,25个贫困乡镇全部退出,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发生率下降至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19项预期指标全面完成。具体完成情况: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93万人(2015年末数)全部脱贫,实际脱贫33.38万人,完成率159.6%;2.建档立卡贫困行政村脱贫220个,实际脱贫644个(含424个提升村),完成率292.7%;3.7个贫困县脱贫摘帽,实际完成7个,完成率100%;4.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增速,全州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为32.69%,超过全省平均增幅1.93个百分点(全省平均增幅为30.76%);5.建档立卡贫困村通村道路硬化率为100%,实际完成100%;6.建档立卡贫困村中自然村通电率100%,实际完成100%;7.建档立卡贫困村通宽带率100%,实际完成100%;8.贫困地区解决农村饮水困难比例100%,实际完成100%;9.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7805人,实际完成47828人,完成率100.05%;10.贫困村通广播电视率99%,实际完成99%;11.“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数60122户,实际完成87233户,完成率145%;12.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率100%,实际完成100%;13.贫困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5%,实际达到98.2%,超额完成预期指标;14.建档立卡贫困村100%有卫生室,实际完成100%;15.建档立卡贫困村100%有合格村医,实际完成100%;16.有效防止9695户35263人因病致贫返贫、全州因病致贫返贫率由2015年的10.93%下降到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户全面解决,已达到预期指标;17.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比例100%,实际达到100%;18.建档立卡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已完成预期指标;19.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64.5%,实际达到68.01%,超额完成预期指标。
——探索总结了一系列精准管用的脱贫攻坚楚雄做法。作为全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楚雄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探索总结了一系列精准管用的楚雄做法,总结提炼了楚雄州脱贫攻坚的实践经验。
一是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建强战斗堡垒。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同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为脱贫攻坚全面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是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层层压实责任。牢记并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和谆谆教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指导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遵循,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发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扶贫,全面压紧压实脱贫攻坚“十个责任”。
三是始终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严格落实“六个精准”要求,实施“五个一批”工程,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精准抓、务实抓、深入抓、具体抓,下足“绣花”功夫。
四是始终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增加金融资金对脱贫攻坚的投放,发挥资本市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脱贫攻坚,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五是始终坚持聚焦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把以武定县为主战场的深度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以更加集中的指导、更加有效的支持、更加有力的举措,从政策、资金、力量上倾斜,实行州委书记、州长双挂包、双督战,啃下了最硬的骨头。
六是始终坚持协调联动,高效指挥调度。落实脱贫攻坚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五个主题”指挥调度机制,构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合力攻坚的指挥调度体系,做到指挥若定、运筹帷幄、调度有力。
七是始终坚持正风肃纪,激励担当作为。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砥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八是始终坚持选贤任能,锻造过硬队伍。抓好“五个一批”工作落实,实现群众脱贫、干部成长,锻造了一大批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九是始终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群众路线,从干部和贫困群众两个层面,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围绕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脱贫攻坚能力、激发工作干劲精准发力,全面激发脱贫攻坚内生动力。
十是始终坚持社会动员,构建大扶贫格局。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定点扶贫、社会扶贫、沪滇扶贫协作“五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党委的引领之手、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干部帮扶之手、群众勤劳之手“五手”合力,调动一切力量向贫困宣战,汇聚起磅礴伟力。
楚雄州“十三五”脱贫攻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指标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
预期目标
|
2020年
实际完成
|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
|
万人
|
20.93
|
0
|
0
|
2.建档立卡贫困村(行政村)数
|
个
|
220
|
0
|
0
|
3.贫困县(片区县)数
|
个
|
8
|
0
|
0
|
4.贫困地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
|
10
|
高于全省 |
32.69%
(已超过全省 平均水平)
|
5.建档立卡贫困村通村道路硬化率
|
%
|
—
|
100
|
100
|
6.建档立卡贫困村中自然村通电率
|
%
|
100
|
100
|
100
|
7.建档立卡贫困村通宽带率
|
%
|
79.5
|
100
|
100
|
8.贫困地区解决农村饮水困难比例
|
%
|
—
|
100
|
100
|
9.2016-2018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人
|
—
|
47805
|
47828
|
10.贫困村通广播电视率
|
%
|
—
|
99
|
99
|
11.“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数
|
户
|
30000
|
60122
|
87233
|
12.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率
|
%
|
100
|
100
|
100
|
1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93.06
|
≥95
|
98.88
|
14.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卫生室
|
%
|
100
|
100
|
100
|
15.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合格村医
|
%
|
100
|
100
|
100
|
1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户
|
万户
|
1.89
|
基本解决
|
已达到
预期指标
|
17.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比例
|
%
|
95.3
|
100
|
100
|
18.建档立卡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
万元
|
—
|
≥5
|
已达到
预期指标
|
19.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
|
%
|
63.5
|
64.5
|
68.01
|
第二节 “十四五”期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面临的形势
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经济发展前景向好,但也面临着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所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目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压力。但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显著,发展内生动力和要素支撑能力依然强劲,经济长期向好、持续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并作了重要讲话,为全省、全州指明了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为楚雄州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出台,为全州进一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政策指引;随着全省不断丰富“边疆、民族、山区、美丽”基本省情的新内涵,全州“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提出,赋予了楚雄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新的内涵——必须紧紧围绕优越的区位优势、“民族”的文化优势、“山区”的绿色优势以及“美丽”的生态优势这一最鲜明的发展底色,挖掘和利用州情的积极因素、优势条件、潜力所在,努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三节 “十四五”期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面临的机遇
从国家、省发展战略及全州当前面临的外部形势判断,“十四五”期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主要面临四个方面的重大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为楚雄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指明了方向。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对云南提出了“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要求,为处在发展关键时期的云南指明了前进的方向;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云南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对云南省情特征、发展方位、工作重点作出精辟判断、给予精准指导,为新时代云南发展进一步打开了视野、指明了路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科学指明了全省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同时也为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指引,对全州广大干部群众践行初心使命,在奋进新时代中担当有为具有重大意义。
——国家“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重要历史性机遇。党中央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提出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重塑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战略方向,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将充分激发楚雄州人口、区位、资源等要素活力,挖掘市场潜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延伸产业链条,全面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为楚雄州进一步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历史性机遇。
——国家和省多重政策红利叠加带来的机遇。随着国家深入推进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军民融合发展七大战略,出台支持新一轮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两新一重”建设等系列重大政策,以及云南省“做强滇中”不断深化,八大产业发展和世界一流“三张牌”打造不断提速,为全州加快发展带来重大机遇。特别是“四个不摘”的要求,保障了脱贫攻坚政策的延续,对楚雄州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良好政策机遇。
——全州进一步加快发展带来的机遇。我州枢纽区位、绿色资源、特色文化优势突出,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如期实现,全州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环境更加优越,推动跨越发展的经验更加丰富,全州广大干部群众期盼加快发展的愿望更加强烈,广大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更加优秀,州委、州政府为开启历史新征程、实现全州跨越发展目标制定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围绕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确定了各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随着有关措施的落实和工作的推进,必将进一步促进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第四节 “十四五”期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面临的挑战
总体来看,全州“十四五”期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也面临以下挑战。
——稳定脱贫的基础不够扎实。“两不愁三保障”是一个保基本的脱贫标准,到2020年,全州33.3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绝对贫困问题已全部解决。但由于楚雄州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部分地方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致贫原因相互交织等因素,加之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条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等制约,部分贫困群众脱贫水平较低、标准不高,致贫返贫风险依然存在。在产业发展方面,由于受自然条件、基础条件、劳动力素质等因素制约,农业产业化、市场化水平不高,部分脱贫村难以形成主导产业,传统农牧业仍占主导地位,特色产业规模较小、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不健全,产业选择空间小、风险高、见效慢、产业链条短,新型经营主体带贫能力弱。在“三保障”方面,部分偏远山区的教育、卫生等设施虽然已达标,但教育、医疗、养老、扶幼等基本公共服务仍有不少短板要补。在基础设施方面,通过“十三五”脱贫攻坚,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有了大幅提升,但是部分边远、山区、少数民族脱贫地区的公路等级、农田水利、防灾减灾等方面的基础设施,还难以满足农村人口日益增长的发展需求。
——脱贫成效“不平衡”的挑战。受资源环境、地理条件等因素影响,全州各县市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存在着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脱贫质量、脱贫效果还不平衡。虽然全州7个贫困县、25个贫困乡镇、644个贫困村达到了脱贫退出标准,但受产业发展基础、群众内生动力、自然条件等因素制约,脱贫的质量和成效不平衡。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地区脱贫退出相对稳定,贫困人口脱贫成效更加明显;而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地区部分群众稳定脱贫退出的成效相对不够明显。通过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向建档立卡户倾斜,随着扶贫政策“红利”的释放,贫困户住房质量得到提升、产业得到扶持,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造成了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心理不平衡。区域与区域之间不平衡、建档立卡户与非建档立卡户之间的不平衡,如不能及时有效解决将会影响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
——脱贫主体“竞争力不强”的挑战。目前,全州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已全面达标,但是部分脱贫人口文化素质偏低、观念落后、技能水平低、科技意识不强、生产经营能力不高等,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一旦缺少政策支撑,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就会存在返贫风险。特别是一部分脱贫人口自力更生意识不强,内生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仍然存在,一些陈规陋习尚未根本转变,这类人员一旦中断扶贫政策倾斜,极易返贫。加之,因灾、因病、因残、因学等因素,如果缺少相应的支撑机制,部分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存在返贫致贫的风险。特别是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的群众,如何确保搬迁的人口稳得住、能致富,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顺应新阶段“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的形势要求,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突出位置,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全力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楚雄样本,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篇章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不动摇。坚持抓党建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明确州、县、乡、村四级党委主体责任,完善县、乡、村三级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机制,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县、乡、村三级党政主要领导的重要考核内容,通过强化党建考核来引领,不断提高县、乡、村三级抓党建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能力,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坚持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作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引导国有企业、各类工商业者、社会各界人士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把巩固脱贫成果规划与乡村振兴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统筹起来,实现多规合一,形成发展合力,建立健全“一平台三机制”,实现四个全覆盖,对监测对象实施一户一档、一人一方案分类精准帮扶,实现动态清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目标。
——坚持志智双扶。坚持志智双扶是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和活力的重要举措之一,要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其自身努力巩固脱贫成果。
——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尊重生态规律,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断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坚持节约利用资源,培育良好的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实现可持续发展。
“十四五”期间,农村脱贫人口巩固率达到100%,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稳定达19.2%以上,群众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认可度达95%以上。到2022年末,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巩固,十二项巩固拓展工程全面推进,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在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走在全省前列,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取得阶段性进展。
楚雄州“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 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示属性
|
—
|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
|
—
|
—
|
—
|
1
|
脱贫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率
|
%
|
—
|
100%
|
约束性
|
2
|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覆盖(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风险消除”实现动态清零)
|
%
|
—
|
100%
|
约束性
|
3
|
有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帮扶覆盖率
|
%
|
—
|
100%
|
约束性
|
4
|
已转移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率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5
|
生态护林员补助稳定
|
万元
|
5890
|
5890
|
预期性
|
6
|
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
|
万元
|
—
|
≥10
|
约束性
|
7
|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覆盖800人以上重点安置区
|
%
|
—
|
100%
|
约束性
|
8
|
脱贫人口收入
|
元
|
12861
|
26581
|
约束性
|
9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
|
%
|
应兜尽兜
|
应兜尽兜
|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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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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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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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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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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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尽保
|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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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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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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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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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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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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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然村道路硬化率(30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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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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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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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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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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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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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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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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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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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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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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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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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5G网络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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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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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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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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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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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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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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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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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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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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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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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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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收入人口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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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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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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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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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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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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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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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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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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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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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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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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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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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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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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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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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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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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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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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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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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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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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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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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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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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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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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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平安村创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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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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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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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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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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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找政府APP”(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救助平台,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及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户,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为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及时高效救助。加大平台宣传推广使用力度,线上及时上报、线下高效联动处办,做好台账统计管理,坚决防返贫防新贫。构建州、县市、乡镇、村、组五级“全覆盖”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网络;建立“多渠道监测预警、逐户实地核查、综合分析研判、数据比对核查、县乡逐级审定”的自上而下比对反馈问题,自下而上核查发现问题风险的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全链条”开展监测预警;“全方位”落实帮扶责任,因户因人“全方位”实施分类帮扶,确保农村脱贫人口有稳定收入来源,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巩固率达100%。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重点聚焦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不断提高集中供养服务质量。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强化社会救助功能,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救助保障。建立部门联合救助机制,给予精神病人在减轻精神病人家庭压力和后顾之忧,创造一个有利就医、康复和回归社会的良好环境。
持续推进“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建设,高标准全面推进楚雄市优质粳稻、双柏中药材、牟定腐乳、南华野生菌、姚安肉牛、大姚核桃、永仁优质水果、元谋蔬菜、武定肉鸡、禄丰花卉等“一县一业”重点产业,每个县示范建设一批“一村一品”专业村。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持续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大力培育新动能。持续抓好农民增收,推动农民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四个轮子”一起转,确保全州农民人均收入增速与经济发展基本保持同步,到“十四五”末突破2万元。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优势产业向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转型升级发展,落细落实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和政策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七链统筹”工作,加快打造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条,把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贯穿产业发展全过程,全面提升农业产业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水平,实现产业发展全覆盖。依托农业产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项目,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园区,全力推动新动能培育、主体培育、平台建设、“两端两精”、品牌打造、融合发展“六大工程”向主导产业、向园区聚集,尤其涉农整合资金要跟着“一县一业”“两区两园”走,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人口参与发展,实现产业项目全覆盖。
大力培植经营主体,强化利益联结,鼓励支持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深度参与经营主体生产发展,全面提高主体带贫质量和水平,到2025年,培育各类带贫农业经营主体2700户以上,带动脱贫人口发展产业,人均纯收入增加2000元以上,实现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全覆盖。
持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好资金扶持政策、用地扶持政策、科技扶持政策,确保产业资金投入不低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局衔接资金的70%,实现政策支持全覆盖;精准支持搬迁人口发展特色产业、促进转移就业,到2025年,搬迁群众生产生活稳定、安居乐业,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多举措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
不断提高脱贫人口就业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统筹各类培训资源,持续加强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能力。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精准对接,积极开拓国外、省内外劳务市场。在推动稳岗、增岗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多渠道拓展促进农村低收入家庭就读高校、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积极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支持脱贫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延续支持办好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持续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确保5年过渡期内,培训脱贫劳动力15万人次以上,其中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2万人次以上;全州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15万人以上,其中:省外转移就业规模比上年有所增长。
教育保障方面。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联席会议制度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双线四级六长”责任和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到2025年,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学前教育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9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98%以上。因人施策、精准劝返、妥善安置,失辍学学生应劝尽劝、应返尽返,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除外)不失学辍学。在现行学生资助政策未做调整前继续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凡是符合现行学生资助政策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享受相应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
医疗保障方面。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适度拓展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提高36中大病、4种慢性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政策,确保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倾斜支付。分阶段、分对象、分类别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继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保障,过渡期内不属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的脱贫人口,逐步转为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措施。
住房保障方面。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开展农村住房有保障巩固提升工作,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弱项,实现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动态新增危房100%改造,真正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面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目标。每年完成4000户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十四五”完成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任务。
饮水安全方面。积极争取中央省给予资金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积极争取并用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完成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工程建设任务,加强中小型水库等稳定水源工程建设,有序实施农村供水设施提升改造,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及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减少小型分散供水工程人口数量,力争到2022年巩固提升25.98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68%以上。到2025年末,全州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0%以上。
健全项目资产监管机制。巩固好扶贫项目资产清产核资、登记移交和管护运营等取得的成果,健全完善乡村振兴项目资产监督和管理制度,从源头上管好用好乡村振兴项目资产,发挥好运营效益。做好资产确权登记移交。依据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乡村振兴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和移交工作。县级乡村振兴局按年度或者项目建设周期,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产清理、确权、登记、移交和文件资料归档等工作。强化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应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实施产业发展项目,投入财政资金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接机制,带动村级集体经济、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发展,确保群众充分受益,并向监测对象倾斜。明确资产后续管理、维护和运营的经营主体(业主),制定规范的后续管理制度。健全项目资产监管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县域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资产管理责任清单。乡镇政府要加强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对确权到村集体的项目资产,村级组织要担负起监管责任。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完善资产收益分配制度。财政投入资金形成的经营性乡村振兴项目资产收益,应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完善资产收益分配制度。制定经营性乡村振兴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制度,规范收益分配使用行为。发挥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对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体现精准和差异化帮扶,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要及时公开。完善集体企业个人利益机制。完善资产收益分配中,集体、企业、群众利益联接机制。对村级集体资源、资产、资金使用收益,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鼓励采取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提取的公积公益金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方面。规范项目资产处置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资产。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进行规范处置。将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深入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到2022年末,全州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90%以上。到2023年末,所有行政村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以县级为单位,行政村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平均达到10万元以上。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帮扶救助机制,规范有序地开展帮扶救助,村集体经济收入重点用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投入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的项目和产业,合理兴办公益事业,带动村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实现2021年底全州50%以上的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力争到2023年所有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平均达到10万元以上。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收益分配机制,村集体经济收入重点用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投入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的项目和产业,合理兴办公益事业,带动村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搬得出、稳得住、稳脱贫、能致富”的要求,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8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区有活动广场、有购物点、有卫生室、有文化站、有垃圾收运点、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六有”标准;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体系,保持现有政策稳定的基础上,完善产业、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策体系,在资金项目方面进行倾斜,做好社会管理服务,提升安置区社区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新老居民融合发展;引进和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资金、技术、质量品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优势,通过“抱团发展”带动搬迁户发展增收致富产业。继续加强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依托东西部对口协作机制,加强省际劳务协作;全州6个8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区要建设扶贫车间,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水平,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确保有劳动力家庭每户就业不少于1人。
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武定县倾斜支持,从可统筹的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支持武定县不低于总量的30%。加强土地政策支持,过渡期内每年安排6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在国土绿化、生态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方面予以武定县倾斜支持。生态护林员名额优先安排支持武定县。加强帮扶力量,州级派到武定县的工作队员比例不低于州级派出队员数量的15%。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支持通乡村三级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项目建设。到2025年,争取乡镇通三级公路比例达到70%左右,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达到70%左右,30户以上自然村实现4G网络全覆盖,实现村(社区)以上公共文化设施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
坚持“富脑袋”与“富口袋”并重,坚持扶志与扶智并举,更加注重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果,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能力,更加注重改进帮扶方式,更加注重营造健康文明新风,更加注重培育主体意识,促进村村有产业,人人有技能,乡村形成好风气,农民养成好习惯、争做新农民,实现农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双提升。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养创业致富带头人,持续抓好转移就业。深入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的“四万三进”活动,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群众工作。坚持以“十小工程”为载体,发挥乡村干部和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贴近群众的优势,组织党员干部、技术人员、致富带头人、脱贫模范等开展讲习,推动感党恩进村入户、扶志诚信进村入户、扶智自强进村入户、文化文明进村入户“四个进村入户”,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调动脱贫群众的积极性,全面激发内生动力。
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推进电子商务进乡村。加快农村物流快递网点布局,实施“快递进村”工程,鼓励发展“多站合一”的乡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推进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2022年,县乡物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村级物流服务站覆盖率超过60%。持续推进“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发展,每个县示范建设一批“一村一品”专业村。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建设等工程,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确保全州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1%。优先聘用脱贫人口参与森林管护,增加脱贫人口参与巡护和公益服务就业机会,过渡期内每年保持生态护林员岗位不少于5890人。加大国土整治力度,推进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好化肥农药减量、白色污染治理、畜禽粪便和秸秆综合化资源化利用。
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到2025年底,全州建成3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300个精品示范村、1000个美丽村庄,以“三中心一平台”为基础,统筹农业、旅游、新农村发展要素,创建1至2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园、10个州级乡村振兴示范园、30个县级乡村振兴示范园。抓好村庄规划,统筹好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合理确定村庄空间布局,分类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实现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100%。加快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农村交通运输网。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形成广泛覆盖的农村交通网,到2025年实现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覆盖率达70%。加快村民小组停车场建设,到2025年实现所有村民小组停车场覆盖率达100%。开展村庄绿化行动,到2025年村庄绿化率达45%。不断加大农网升级改造,确保“两率一户”稳定达标,提高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进新基建项目更多向乡村倾斜,加快5G、数据中心、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商贸物流业。实施农村传统基础设施“数字+”“智能+”升级行动,力争30户以上自然村100%通宽带网络。推广适合农村、方便农民的医疗、电商、生产等信息化服务和信息化产品。加强农村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实施一批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等水源工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切实解决季节性缺水等问题,到2025年末,全州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以上(新标准)。推进村民小组议事活动场所建设,到2025年所有村民小组实现议事活动场所覆盖率达100%。加大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确保每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0万亩以上,到2025年,全州高标准农田达到耕地总面积50%以上。
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围绕让农民得到更好的组织引领、社会服务、民主参与,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乡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加强法治乡村、平安乡村、文明村镇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平安乡村,结合美丽村庄建设提高现有文明村镇创建质量水平,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为内容的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确保到2025年全州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70%以上,农村垃圾治理水平大幅提升,基本消除村庄黑臭水体现象,到2025年实现所有自然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覆盖率达100%。深入推动党的路线方针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等进村入户,有效解决农村地区“精神荒漠化”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社会文明水平,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全域提升工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工程、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数字赋能工程、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工程,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深入推进“双整百千”四级联创,创新完善“行政村党组织—网格(村民小组)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开展新时代“六个好”村党组织、“六个有”村党组织书记、“六个带头”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围绕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分层分级开展干部培训,继续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着力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骨干队伍。保持驻村工作队稳定,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全面强化党组织在脱贫地区农村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选拔优秀干部到一线岗位、让好干部茁壮成长、脱颖而出。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对成绩突出、群众公认、作风扎实的干部提拔重用。
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州级每年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推进乡村振兴财政专项资金不低于上年度投入,各县市要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投入。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确保产业资金投入不低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局衔接资金的70%。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通过现有资金支出渠道支持。过渡期前3年脱贫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此后调整至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对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补贴、政府采购等政策,在调整优化基础上继续实施。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将专项资金分配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挂钩。进一步强化县级在资金使用和监管中的责任,健全完善分工明确、权责匹配、管理到位的资金监管体系。适时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将财政衔接扶贫资金列为检查重点,切实提高资金绩效水平。
进一步优化完善针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小额信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巩固脱贫成果,坚持以户为单位,贷款金额5万元(含)以下,3年(含)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鼓励银行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贷,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采取财政资金贴息,保持过渡期内政策力度总体稳定,已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县市保持现行机制基本稳定,鼓励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分担贷款风险,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到2025年,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使用规模保持在18亿元左右。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有资金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其申请省农业信贷担保贷款支持。继续实施好助学贷款政策。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积极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支持脱贫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探索开展农产品“保险+期货”业务,拓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投入渠道。总结防贫保险成功经验,扩大防贫保险规模。
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应保尽保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用地需要。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省内流转交易政策。继续落实好与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开展的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调剂政策。用好用活用足“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力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
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机制。继续在待遇职称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基层流动。继续实施并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银龄讲学计划,落实好特岗教师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优先向脱贫地区倾斜。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规模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培养一支新型农民队伍,吸引年轻人、致富乡贤返乡创业、反哺乡村,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依托东西部协作,开展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交流学习,推动经济发达地区与脱贫地区之间干部交流。安排优秀青年干部到脱贫地区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脱贫地区就业创业。
借鉴脱贫攻坚经验,构建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体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州县市、乡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双组长制度,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三双工作机制”,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双月定期研究调度,下设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双办公室”,加快健全与推进乡村振兴要求相适应的领导体系,接续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完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优化“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项目编报基本程序,规范项目入库和动态管理,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严格执行衔接资金支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选择的规定,实现项目安排与资金使用无缝对接。加强项目信息系统数据库管理和监测,做到乡村振兴项目库信息与行业特色产业项目库等无障碍畅通,实现共建共用共管。坚持公开公告公示制度。按照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原则,坚持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分级公开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强化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使用财政衔接资金、整合涉农财政资金等,要设定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绩效目标,开展项目建设中期、后期绩效目标评价,注重结果运用。
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指挥棒”作用,把示范区打造纳入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与综合绩效考评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考核结果作为州对县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县市领导调整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等次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持续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选优配强县乡村振兴领导班子成员。建立联系点制度,州、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挂点联系,持续落实“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的帮扶责任,坚持指挥调度工作机制,构建起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执行有力的领导体制。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全面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压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行业帮扶责任、县市主体责任、乡镇直接责任、村“两委”工作责任、挂包单位挂包干部包保责任、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责任、沪滇协作责任、社会帮扶责任“十个责任”,形成各级责任共担、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任务的工作格局,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坚持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五个主题”指挥调度机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实行“双月督查”“双月调度”制度,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行专项督查,和指挥调度会议,总结巩固提升工作落实情况和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任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坚持实行日常监督考评和年终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州对县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继续加强乡村振兴机构队伍建设,保障州县市乡村振兴机构稳定,落实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相匹配的人员编制,选好配强乡村振兴部门领导班子,充实工作力量,配齐配强乡镇乡村振兴干部队伍,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有机构协调、有人管、有人抓。按照分层分批分类原则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乡村振兴干部业务培训班,对乡村振兴系统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业务水平。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面总结宣传全州脱贫攻坚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及各地开展攻坚行动的特色亮点,以及“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措施、工作部署,讲好扶贫故事。加强统筹协调和宣传策划,办专版、专栏,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营造全社会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宣传宣讲,扩大感召力和影响力。要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以抓民风建设、环境整治、文化活动,创“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健全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为重点,在农村大力倡导“婚事新办、喜事俭办、厚养薄葬、俭以养德”的生活新风尚。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行动中来,全面掀起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自己的家业自己创的热潮。
加强对巩固脱贫成果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巩固期内年度脱贫攻坚成效的主要内容,对规划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重要政策的制定实施进展和效果,以及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实行监测评价、跟踪落实。规划实施中期阶段,组织对规划的重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当规划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原因,造成实际与规划目标发生较大偏离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或调整的,由规划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