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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7210012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7-21 09:20:54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彝族自治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解读《楚雄彝族自治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一、起草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楚雄州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加快建设“滇中翡翠”和最美中国彝乡、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和“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先行区”的关键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及楚雄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协同推进楚雄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断推动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起草依据: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体系建设任务,结合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及楚雄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20〕69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州“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51号)相关要求,并结合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情况,编制《规划》,《规划》内容编制依据为: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三是国家、省、州制定的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文件;四是国家、省、州制定的上位规划。

起草过程:2020年2月,州政府成立了楚雄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全面启动规划编制,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规划》,为确保《规划》的科学性、精准性,州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规划》编制推进会,对规划中的指标、项目等内容进行研究,2021年9月,《规划》编制完成,2021年9月、10月楚雄州生态环境局两次充分征求并吸纳州级相关部门及十县市人民政府意见建议后形成规划报审稿;2021年12月22日,《规划》通过专家审查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次上报的《规划》。《规划》在州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划》已经第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总论、回顾与形势分析、规划总体思路、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总论部分交代《规划》编制的目的和意义、编制依据及规划编制范围和期限。

回顾与形势分析部分:总结“十三五”期间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效显著等工作成效,分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规划总体思路:明确了《规划》制定原则、基本思想,指出“十四五”时期,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生态安全不断夯实,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有效防范,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到2035年,全州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等走在全国前列,“两屏两带多点”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创建成果巩固扩大,打造“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先行区”取得实质性突破。

重点任务:根据《规划》目标,提出“十四五”期间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的四大重点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强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统筹生态保护与监管,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健全治理体系,推进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现代化。

保障措施:为保障《规划》实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考核评估、加强宣传教育5项保障措施。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