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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7120011 |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2日 | 文 号:楚政通[2022]39号 |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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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2年07月11日 |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楚雄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楚雄州水务局
2022年5月
目 录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中共楚雄州委关于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州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在总结全州“十三五”水利发展成就基础上,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为主题,围绕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加快构建楚雄水网,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水安全保障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以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本规划是未来五年我州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发展基础
第一节 规划背景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楚雄地处金沙江与元江两大水系分水岭上,境内多山,是以丘陵为主的地区,气候多变,干旱频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同时也面临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新情况。水利作为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不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当前,我州发展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阶段,与人民群众对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相比,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水利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这就要求我们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为突出位置,全面提高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和管理能力,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发展,更好支撑我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当前,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发生深刻变化,新发展格局正在加快构建,对水利发展布局产生了重大影响。“一带一路”建设、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滇中一体化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意识更加强烈,对水利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而旧的生产函数组合方式已经难以持续,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达到瓶颈,河湖生态环境问题长期积累凸显,流域和区域水资源情势动态演变,水旱灾害、病险水库等风险隐患依然突出,新阶段水利发展直面严峻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努力实现供给予需求在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州水利发展取得了重大历史性成就。大规模建设了江河防洪、农田灌溉、城乡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具备了由点向网、由分散向系统转变的工程基础;构建了水法规制度和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工程管理的体制机制,具备了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规范化、法治化管理转变的制度基础;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具备了由传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变的科技基础。水利发展已经站到了新的起点,这就要求我们把发展着力点转向提升发展质量,推动水利向形态更高级、基础更牢固、保障更有力、功能更优化的阶段演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中共楚雄州委关于制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楚雄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要求,结合楚雄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节 发展基础
(一)基本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位于滇中高原中部偏北,东靠昆明市,西接大理州,南连普洱市和玉溪市,北临四川省攀枝花市和凉山州,西北隔金沙江与丽江市相望;地处金沙江与元江两大水系分水岭上,分水岭以北为金沙江水系,以南为红河水系。境内多山,山地面积占全州总面积的90%以上,盆地及江河沿岸的平坝所占面积不到10%,是一个以高中山和低山丘陵为主的地区,素有“九分山水一分坝”之称。属亚热带低纬高原季风气候,蒸发旺盛,降水较云南大部偏少,干旱频发,属典型的滇中干旱地区。全州多年平均降雨量879mm,为全省多年平均降雨1258mm的70%,全州水资源量61亿立方米,仅占全省水资源量2140亿立方米的2.9%。亩均水资源量为1201立方米/亩,不到全省亩均水量的1/2。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为16.5%。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州坚持兴利除害生态并重、开发节约保护并举、蓄引提并行,建设了一大批水利工程。截至2020年底,全州建成水利工程1.86万件,其中水库1129座:大(2)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27座、小(1)型水库178座、小(2)型水库923座。建成农村供水工程10308件,受益农村人口105万。耕地有效灌溉面积177.04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2万亩,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0.5136。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900平方公里,占全州土地面积的38.38%,受益群众达138.69万人。完成16条(段)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全州有578条河流、1129座水库、87座坝塘、140条渠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完成全州219条(段)4321公里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二)建设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十六字”治水思路,扎实推进水利各项工作,完成投资较规划增加四成,圆满完成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十三五”时期是我州水旱灾害防御成效最好、水利工程效益发挥最大、水资源监管最严、河湖生态改善最大、农村水利支撑保障最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最大的五年。在全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惠及民生福祉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坚持优化水资源配置,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强化优质水资源供给,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喝好水”的美好生活需要。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强力推进。滇中引水工程楚雄段总长156公里,已全线开工,建设势头强劲。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全面提速。续建的大姚红豆树、元谋坛罐窑、禄丰西河、武定仁和4座中型水库和双柏螃蟹冲等18座小(1)型水库已全面完工开始投入使用;续建永仁直苴中型水库正加快推进建设;新开工大姚桂花、南华小箐河、楚雄白衣河、双柏白水河、元谋麻柳扩建5座中型水库,楚雄响水箐等14座小(1)型水库。新增水库总库容2.14亿立方米,新增年供水量2.06亿立方米。“十三五”期间,全州累计供应50亿立方米生产生活用水。
坚持精准施策,全力打好水利脱贫攻坚战。水利扶贫力度空前,充分发挥水利基础性、先导性和保障性作用,精准施策。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加快完善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紧盯落实农村饮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建成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1022件,惠及农村人口10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4万人饮水安全全部达到脱贫攻坚标准,按现行标准解决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5.6%,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97.8%。解决所有脱贫摘帽的贫困县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有序推进灌区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圆满完成元谋大型灌区和蜻蛉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进8件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农业高效节水建设,完成元谋大型灌区丙间片11.4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5136。
坚持补强防洪抗旱短板,提升防洪抗旱安全保障能力。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完善江河综合防洪减灾体系,持续开展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119.8公里河道治理,全面推进3座中型、20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功应对了2016年“9•07”永仁万马河流域山洪灾害、“9•17”元谋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9•30”牟定强降雨洪涝灾害,有效防御了2018年“10•11”、“11•3”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灾害,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控制在0.4%。成功应对2019年、2020年的冬春夏连旱灾害,投入抗旱人数50万人次,解决38万人、20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问题,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控制在0.15%。“十三五”期间,大中小型水库无一垮坝,重要堤防无一决堤。
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落实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着力推进从粗放用水向节约集约用水转变。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州县“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制定实施《楚雄州“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水,2016年~2018年全州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6.05万亩,完成全州622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初步形成农业节水减排综合长效机制。姚安、大姚、元谋3县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十三五”期间,全州最大年用水总量为10.41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长值用水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30.5%和30.9%。2016~2019年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级考核中连续3年为优秀(2018年未考核)。
坚持系统治理,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全州578条河流、1129座水库、87座坝塘、140条渠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实现党政领导担任河(湖)长全覆盖,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21.7万人次;出台《楚雄州清水行动方案》、《楚雄州河湖“清四乱”行动方案》;实行“巡查员+保洁员+贫困户”河湖管护模式,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聘用巡查员、河道巡查保洁员,落实了河湖管护责任,共聘请村(居)民小组巡查员6688名、河道巡查保洁员1337人、河(湖)长制社会 义务监督员767人;开展河湖“清四乱”铁腕治理行动,共清理河道1425公里,清理垃圾1.24万吨,拆除违章建筑物1217平方米。2017~2020年全省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连续4年为优秀。实施坡耕地小流域、重点小流域、清洁型小流域的治理等工作,完成防治水土流失面积2580平方公里。落实《楚雄州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推进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青山嘴水库、蜻蛉湖成功入选第十八批国家水利风景区。
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提高水利行业监管能力。纵深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探索向基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持续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推进水利建设工程领域改革,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创新监管工作方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出台《楚雄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改革项目区建立健全了初始水权分配机制、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社会资本参与机制、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群众全程参与机制、工程管护机制;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84.82万亩,取得了“四省、两增、三提高、四促进”的明显成效,农业供水水价由0.06~0.08元/立方米调整为0.10~0.60元/立方米;完善价格机制和建管运营体制,元谋县采用PPP模式建设11.4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姚安县引入社会资本建设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元谋县、姚安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验先后入选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典型案例”。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30.45万件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开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试点。PPP试点项目共筹集项目资金15.6亿元。与企业组建项目前期公司筹集小石门水库、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二期工程项目前期费2804万元。依法治水管理迈出坚实步伐,出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全面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整改类47座已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立即退出类12座已全部完成退出。水利科技取得显著成效,青山嘴水库成为我省首件同获“鲁班奖”、“大禹奖”的水利工程。水利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水利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为9项,审批时间精简至10个工作日。构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市场监管,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业绩备案管理制度。“十三五”期间,在连年干旱、水资源分配紧张的情势下,没有发生因水事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全州大规模、高强度水利建设进程中,没有发生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十三五”期间,我州千方百计加大水利投入,努力争取中央、省级投资,不断创新投融资方式,水利投资屡创新高,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争取中央、省级投资规模位居全省前列。5年累计完成投资327.76亿元,是“十三五”规划投资234.95亿元的1.4倍,是“十二五”水利投资143.66亿元的2.3倍。13项水务发展主要指标全部完成,目标任务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大部分指标超额完成。
专栏1 楚雄州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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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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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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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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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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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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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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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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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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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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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6*
|
0.40*
|
2
|
%
|
<0.8*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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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单位
|
计划目标
|
完成指标
|
二
|
农村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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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80]
|
[95.6]
|
|
4
|
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
|
%
|
[85]
|
[97.8]
|
5
|
新增有效灌溉面积
|
万亩
|
41
|
42.2
|
水资源开发利用
|
|
|
|
|
6
|
用水总量
|
亿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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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8]
|
[10.41]
|
7
|
新增水库总库容
|
亿m³
|
2.1
|
2.14
|
8
|
亿m³
|
2.04
|
2.06
|
|
四
|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
|
|
|
9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
|
30
|
30.5
|
10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
|
%
|
29
|
30.9
|
11
|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
|
[0.492]
|
[0.5136]
|
12
|
重要江河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
[>87]
|
[95]
|
五
|
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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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
k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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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0
|
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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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指标带*为平均值,[ ]为期末达到数,其余为5年累计数。
2、重要江河库水功能区主要水质评价的水质指标是COD、氨氮指标。
3、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中期评估调整为0.492。
4、“十三五”规划目标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采用2015年可比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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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存在问题
对照省委、省政府赋予楚雄的定位、目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对标省内外水利发展先进州市,我州水利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短板。
水资源调配能力与高保障供水需求不协调,水资源供给矛盾依然突出。我州水资源承载力空间分布与生产布局不协调,水资源调配能力有待提高,应对枯水年、突发水污染事件和抵御连续干旱的能力不强。楚中、楚东、楚西地区,资源性、工程性、水质性缺水问题较为突出。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国际公认的人均水资源量紧张值(1700立方米)八成;城市供水水源以中小型水库为主,当地水库调蓄能力和战略备用水源建设不足,城乡供水水源互联互备体系尚未形成,与高要求的应急供水能力尚有差距;部分水库淤积严重、难以发挥效益。楚南、楚北地区,尤其是山区工程性缺水亟待解决,存在季节性缺水问题;干热河谷区,工程性缺水矛盾突出,区域性干旱频发,部分河流水质污染严重,水质性缺水突出,供需矛盾日益显著。节水意识不强、用水粗放、节水保障激励机制不足,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76立方米、25立方米,农业灌溉亩均用水427立方米,用水效率与省内外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差距。
防洪抗旱能力与高标准防洪抗旱体系要求不协调,水旱灾害风险依然是最大威胁。流域性大洪水、局部强降雨、山洪、城市内涝、区域干旱等灾害时有发生,面临严峻的水旱灾害威胁。全州主要江河堤防整体达标率不高,超标准洪水防御工程体系尚不完善,人工排洪通道未系统建设。县级以上城区防洪达标率仅30%;县级主要城区部分堤防的防洪标准仅达到10年一遇,与20年一遇防洪标准仍有差距。城市排涝标准不高,淹不起、淹不得的问题日益突显。全州3000平方公里以上江河主要支流治理进展缓慢,中小河流有治理需求的达600公里以上,100余座水库、水闸安全隐患多,急需除险加固。山洪沟治理急需加快,群测群防体系尚不健全。大面积区域性和连续性干旱频发,低热河谷区、分水岭地区和边远山区缺水严重,全州为滇中重度干旱易发区,平均5年即出现连续性大面积干旱或3年出现季节性大面积区域性干旱。水文监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监控、山洪、干旱灾害预警预报系统等非工程措施建设尚不完善,与智能高效的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尚有差距。
农村水利发展与乡村振兴总要求不协调,农村水利基础仍存在明显短板。全州农田有效灌溉率仅35.3%,将近2/3的耕地缺乏有效灌溉条件。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0.513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565。灌区工程现代化改造处于起步阶段,农业节水水平有待提高。规模化农村供水还需加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标准低。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相对滞后,水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农村地区生态空间管控意识不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保护力度不足。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管护责任未有效落实。
河湖水生态环境与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不协调,维护健康河湖任务艰巨。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占比2/3。全州大部分工业废污水排放量集中在楚中楚雄高新区、楚东禄武产业新区;龙川江小天城段、西观桥段、绿汁江水文站段水污染仍然存在,加上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雨污分流不完善,水体环境容量严重不足;楚西蜻蛉河王家桥段、楚东菜园河、北甸河,生态用水被挤占,加上受干旱影响出现河道断流、水质下降、水生态环境恶化,“微容量、重负荷”问题突出。全州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约95%。部分饮用水水源存在个别时段溶解氧、总磷超标。重点监测的水库多数存在总氮超标的现象,存在富营养化的风险。河湖水生态空间被挤占现象突出,存在违法侵占水域和岸线问题。山区性河流生态基流保证率有待提高,坝区河网水体流动性差。水土流失面积6319平方公里,占全州土地面积的22%,楚南、楚北山区局部水土流失危害较为严重,水土保持动态监测有待完善。河湖水生态修复治理不够系统,缺乏多部门协同。绿水青山生态价值转换通道还需进一步打通。
水利行业强监管、改革创新与高效能水治理能力要求不协调,实现水利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任重道远。强监管基础较薄弱,监测感知体系有待健全,水利工程数字化体系建设有待推进。水利行业强监管智慧管控、自动控制手段亟待建立。流域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统筹调度体系尚未健全。水文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水利与执法能力建设仍需不断加强,水价改革总体进展缓慢,水权市场不活跃和水市场发育不足。水利投融资机制有待不断完善和创新。水利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水利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等制约了水利科技服务水利现代化建设。
第二章 面临形势与发展机遇
第一节 面临形势
随着楚雄州经济发展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老水问题越来越突出,错综复杂的因素加剧水安全的风险。“十四五”时期需防范水安全领域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筑牢水安全网。
供水安全。楚雄州正常来水年份缺水率20%以上,预计未来全州用水总量特别是城乡工业、农业、生活、生态用水将进一步增长,2030年前后可能到峰值,供水总量不足的矛盾仍存在,结构性、区域性、水质性缺水问题凸显。同时,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合格率偏低,饮用水水质风险较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仅要解决能否方便地喝上水的问题,而且还要解决能否喝上稳定优质水的问题。
防洪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防汛救灾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特殊的州情水情,决定着楚雄州洪涝灾害多发频发,洪涝灾害始终是心腹大患,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随着楚雄州经济增长、财富集聚,洪涝灾害风险加大。龙川江流域下游及主要支流勐岗河、蜻蛉河地区人口密集,为楚雄州经济核心区域,易受流域性洪水等威胁;西南部哀牢山一带(包括南华兔街、双柏鄂嘉、楚雄西舍路及马龙河流域地区)、北部万马河流域一带(大姚昙华、白草岭等地)、东部武定(己衣)、禄丰(中村)、双柏(白竹山)一带等地区易受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等威胁,一旦遭受严重损失,会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
生态安全。当前楚雄州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出现稳中向好的趋势,但治理和保护成效并不稳固,龙川江南华城区段、楚雄城区段、绿汁江禄丰董户村段等流经重要城镇河段水污染仍然存在,蜻蛉河、菜园河、北甸河水污染依然较重。一些地区经济社会用水挤占河湖生态水量,近1/4国土面积存在不同程度水土流失,河湖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萎缩,水生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粮食安全。“十三五”期间楚雄州粮食生产已连续5年实现稳定增产,连续5年超125万吨。但粮食安全保障的基础并不牢固,持续增产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保障粮食供求平衡的压力丝毫没有减轻。2020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368.3万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228.9万亩,全州有效灌溉面积177.04万亩,全州耕地面积501.31万亩。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确保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在影响粮食生产的要素中水的增产效用最为突出,灌溉耕地的粮食产量通常是非灌溉耕地的2~4倍,实现粮食稳产、增产,关键在于水。目前,楚雄州农田水利仍然薄弱,全州近2/3以上耕地望天收,缺少有效灌排条件,现有灌区存在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等问题。
第二节 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立足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发展定位,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对接“滇中崛起、延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的区域发展布局,着力构建“两核、三群、四带、多点、一体、两屏”的生产力空间布局,全州水利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确定了“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擘画了未来五年我国水利发展的宏伟蓝图。
经济发展方面,基于水利保障发展、拉动投资的作用,要求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实施国家水网等重大工程,推进重大引调水、防洪减灾等重大项目。
乡村建设方面,基于水利助力农业、振兴乡村的作用,要求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生态环境方面,基于水利改善环境、稳定生态的作用,要求实施节水行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强化河(湖)长制。
统筹发展和安全方面,基于水利调蓄雨洪、防灾减灾的作用,要求提升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快江河控制性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推进堤防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并将水利基础设施安全纳入国家经济安全。
(二)新时期治水思路对水利工作提出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治水的根本遵循。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做出重要部署,发出了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围绕推进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目标,要求全面提升水利综合保障能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努力让河流秀水长清。
(三)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水利工作的主题
水利部“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明确了新阶段水利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水利工作的主题。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水利发展亦进入新发展阶段,而新阶段水利工作的主题就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重点抓好六条实施路径。一要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优化流域防洪工程布局。二要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构建国家水网。三要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加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四要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构建数字孪生流域,开展智慧化模拟,加快构建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智慧水利体系。五要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水平。六要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不断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全面开创云南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对水利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加快推进现代水网基础设施建设,以基本消除云南工程性缺水瓶颈,基本消除区域性、大面积干旱为目标,大力实施“兴水润滇”工程,提升全省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五)新时代楚雄发展定位对水利工作赋予新使命
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明确了我州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目标、发展定位、工作重点和实现路径。主动服务和融入“滇中崛起、延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的区域发展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好努力建设成为“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一发展定位,对水利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建设以“五大枢纽”为重点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即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强力强势推进“两新一重”项目,下大力气做强做畅国际大通道,下大力气巩固提升国际大通道楚雄“五大枢纽”地位,下大力气织密织畅综合交通网、水网、能源网、数据网、商贸物流网,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巩固提升水利枢纽地位,实施“兴水润楚”三年行动,建设一批水源工程、连通工程、灌区工程、饮水工程,推进滇中引水、小石门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建成点线面结合的资源水网、民生水网、生态水网。
第三章 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要论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部署,紧紧抓住“两新一重”等重大机遇,主动服务和融入“滇中崛起、延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的区域发展布局。紧紧围绕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发展定位,深入推进州委、州政府“巩固提升水利枢纽地位,实施‘兴水润楚’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总体目标,基本解决工程性缺水瓶颈,基本消除区域性、大面积干旱,加快推进现代水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坚持水安全风险防控底线、水资源承载力刚性约束上限、水生态保护控制红线,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解决民众最关心的饮水、防洪、生态环境等问题,提升水安全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把节水作为解决我州区域性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建设节水型社会,形成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空间均衡、协同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约束和规范各类水事行为,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相均衡。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以水定城、以水定业,促进人口经济与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相均衡。坚持发展和保护内在统一,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城乡水安全保障能力协同发展。
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坚持新时期系统治水观,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城市乡村,加强综合治理,着力构建流域健康水循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从注重事后处置向风险防控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安全风险转变,建立健全水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防范化解水安全风险的能力。
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完善水治理体制,发挥水利科技支撑作用,增强水利发展动力和活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二〇二五年,全面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更加完善,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构建水资源保障网、防洪保安网、幸福河湖网和智慧水利网,巩固提升农村居民饮用水标准、加强美丽河湖建设等水利任务,初步实现洪旱无虞、饮水放心、用水便捷、亲水宜居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显著提高。
供水目标。开源节流并重,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河湖水系连通性逐步提高,已建水源工程效益充分发挥,水资源调配能力增强,基本形成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经济社会发展供需水矛盾明显改善,基本形成与农业产业化、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相适应的城乡供水安全网。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16.5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主要跨市县河流水量分配基本完成。新增蓄水库容1.5亿立方米,引江水和当地地表水得到充分利用,水利设施新增供水能力2.6亿立方米,人均供水能力提高到450立方米,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8%,农田有效灌溉率45%,供水安全系数达到1.3,多水源联合调度的供水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应急供水能力不断增强。
防洪目标。重点城镇和经济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龙川江、勐果河、渔泡江、礼社江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蜻蛉河、勐岗河、绿汁江、马龙河等流域的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御能力进一步提高,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全面消除。洪水干旱监测、预报、预警、调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大水安全事件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楚雄市城市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县级城市防洪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各类产业园区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5级及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提高到70%。
生态目标。坚守水生态环境底线,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确保水质水量有保障、河湖水域不萎缩、生态功能不衰减、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打造山青、水净、河畅、湖美、岸绿的美好家园。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全面完成,涉水空间管控制度基本建立,主要河湖水域岸线得到有效管理,管控能力显著增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体系基本建立,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土保持率达到80%,江河湖库水源涵养能力明显提升,江河湖泊水质持续向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取得新成效,水美乡村建设有序推进。
水利改革管理目标。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就,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营的多种模式改革创新全面开花,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水法规体系和水利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建立,河湖水域空间用途管制逐步落实。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及人才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涉水事务监管目标。水旱灾害、水文水资源、河湖生态、水土流失等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立,水利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长制深入推进,主要河湖水域岸线得到有效管控,建成美丽河湖100条(个)。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立健全,水资源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等各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强。水工程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管理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中型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全覆盖,水工程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政府主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水利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水文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展望二〇三五年,建成洪旱无虞、饮水放心、用水便捷、亲水宜居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基本实现高水平水利现代化。水资源保障形成新格局,州域互联互通、互调互济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基本建成,分质供水全面推行,粮食安全需水足额保障;防洪保安达到新高度,防洪排涝标准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水生态环境开创新境界,河湖幸福指数全省领先,人与自然和谐的全域幸福河湖;智慧水利迈上新台阶,水利对象互联协同感知、信息资源全面共享、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现代化水利业务管理和应用场景全面形成,水利高质量发展动力强劲。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十三五”
目标
|
“十三五”
完成
|
“十四五”
目标
|
备注
|
1
|
江河堤防达标率
|
%
|
-
|
-
|
[70]
|
预测性
|
2
|
用水总量
|
亿m3
|
[<16.58]
|
[<16.58]
|
[<16.58]
|
约束性
|
3
|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
|
%
|
29
|
30.9
|
16
|
约束性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
%
|
30
|
30.5
|
16
|
约束性
|
|
4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
|
[0.492]
|
[0.5136]
|
[0.52]
|
预期性
|
5
|
水利设施新增供水能力
|
亿m3
|
2.04
|
2.06
|
2.6
|
预期性
|
6
|
新增蓄水库容
|
亿m3
|
2.1
|
2.14
|
1.5
|
预期性
|
7
|
人均供水能力
|
m3/人
|
-
|
[431]
|
[>450]
|
预期性
|
8
|
农田有效灌溉率
|
%
|
-
|
[35.3]
|
[45]
|
预期性
|
9
|
农村集中供水率
|
%
|
[85]
|
[97.8]
|
[98]
|
预期性
|
10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80]
|
[95.6]/
[66.3]
|
[88]
|
预期性
|
11
|
供水安全系数
|
/
|
-
|
[1.25]
|
[1.3]
|
预期性
|
12
|
水土保持率
|
%
|
-
|
[78]
|
[>80]
|
预期性
|
13
|
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
|
%
|
-
|
-
|
[>90]
|
预期性
|
注:
1.带[ ]为“十四五”末达到值,其余为5年累计值。
2.农村集中供水率按照受益人口20人标准确定。
3.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统计口径变化: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标准由受益人20人提升为100人,且农村自来水指在原管网入户的基础上,增加配备净化或消毒设施。“十三五”规划目标按照老口径确定为80%,“十三五”完成情况分别按照新老口径统计指标,老口径达到95.6%,新口径为66.3%。“十四五”规划目标按照新口径分析确定为88%。
4.供水安全系数指年供水能力与当年供水量的比例。
5.水土保持率非水土流失面积占该区域面积的比例。
6.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是指纳入生态流量保障重要河湖名录的河流和湖泊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实现比例。
第四章 总体布局
楚雄州素有“九分山水一分坝”的特点,境内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五江六河”聚集全州主要人口和经济总量。其中,金沙江、龙川江、蜻蛉河、渔泡江、绿汁江流域人口占全州近80%,创造经济总量占全州近90%,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力布局中处于特别重要的位置;剩余的人口主要分布在礼社江、万马河、勐果河、马龙河、沙甸河、勐岗河流域县城或山区集镇。
为主动服务和融入“滇中崛起、沿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的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水安全保障布局紧紧围绕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发展定位,着力构建“两核、三群、四带、多点、一体、两屏”的生产力空间布局,按“五江六河”(金沙江、礼社江、龙川江、渔泡江、绿汁江,蜻蛉河、万马河、勐果河、勐岗河、马龙河、沙甸河)来分水资源匮乏经济聚集区、水资源丰沛边远山区、干热河谷生态脆弱区统筹水安全保障布局,以国家水网工程规划布局为总纲,以推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为重点,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完善跨流域、跨区域调配水工程体系,加快区域骨干河道治理,着力推进楚雄水网建设,全面提升区域水安全保障能力。突出供水、防洪、生态安全,丰富“五江六河”融合功能,充分考虑沿江沿河安全带、生态带、产业带、交通带等共建共享,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防洪能力,强化水生态保护修复,筑牢沿江沿河供水、防洪、生态安全屏障,拓展沿江沿河经济社会发展新空间。加快推进水利枢纽建设,以江河水系为基础,输水工程为通道、控制性调蓄工程为节点、智慧化调控为手段,系统构建供水保障网、防洪保安网、幸福河湖网和智慧水利网,形成供水动脉、防洪通道、生态格局、智慧网络。
第一节 水资源匮乏经济聚集区
包括龙川江、绿汁江、蜻蛉河等流域的53个乡镇,国土面积、总人口、地区生产总值、粮食产量分别占全州的50%、70%、83%、66%,人均水资源量1310立方米,人均供水能力393立方米,是楚雄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区。该区域主要水问题是资源性、水质性、工程性缺水并存,水资源开发水平较高,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部分河流生态水量不足,水生态环境问题复杂。水安全保障布局是围绕“两核(楚雄高新区楚南产业发展核、禄武产业发展核)、三群(楚中城市群、楚东城市群、楚北城市群)、四带(昆楚经济带、武易经济带、永武经济带、永双经济带)”的要求,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优化该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增加外调水量,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完善多源联调的水资源配置体系;提高水资源供给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加强节水型灌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以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实施一批水源工程、江河湖库连通工程、引调水工程。抓紧推进小石门水库、九龙甸水库扩建、东河水库扩建、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二期工程、楚雄市城市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开展蜻蛉河、元谋2个大型灌区续建和现代化改造,新建永仁、绿汁江2个大型灌区,加快实施中型灌区建设,推进一批中小型骨干水源工程,推进青山嘴水库生态综合整治和修复,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程。
第二节 水资源丰沛边远山区
包括礼社江、渔泡江、绿汁江、勐岗河、勐果河、马龙河、万马河等流域的34个乡镇,国土面积、总人口、地区生产总值、粮食产量分别占全州的31%、20%、12%、23%,人均水资源量达4782立方米,人均供水能力348立方米,是楚雄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欠发展区,该区域主要水问题是水资源丰沛但开发水平低,农村水利设施薄弱,农村饮水城乡差距大,水土流失严重,山洪灾害频发。水安全保障布局是围绕“多点(多点支撑)、一体(一体发展)”要求,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促进人水和谐发展。优化该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大开发流域水资源;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村规模化供水,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完善防洪抗旱灾害防御体系,加大山洪灾害防治和干旱灾害防御,为乡村振兴提供水利支撑。重点建设白衣河、马龙河等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和跨流域引调水工程;实施10县(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健全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实施一批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加快实施山洪沟治理工程和山区骨干中小型抗旱水源工程。
第三节 干热河谷生态脆弱区
包括金沙江、绿汁江、礼社江等沿岸区域的16个乡镇,国土面积、总人口、地区生产总值、粮食产量分别占全州的19%、10%、5%、11%,人均水资源量4369立方米,人均供水能力238立方米,是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的薄弱区,该区域主要水问题是气候炎热少雨,降雨时空不均衡,蒸发量大,水资源开发利用困难,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季节性、工程性缺水矛盾突出,区域性干旱频发。水安全保障布局是围绕“两屏(北部乌蒙山和百草岭生态屏障、南部哀牢山生态屏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划定落实河湖空间保护范围,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分区分类管控,实施河湖空间带修复,打造沿江沿河沿湖绿色生态廊道。严格控制河湖排污行为,核定河湖水体对污染物的承载能力,倒逼岸上各类污染源治理。加强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配置,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引水上山”筑牢生活生产生态“水屏障”,建设沿江绿色经济走廊,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干热河谷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重点是持续推进金沙江、礼社江水土流失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抓好龙川江元谋段等生态修复与治理,实施观音岩、乌东德大型水电站(楚雄州)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一批抗旱水源工程,合理开发干热河谷区。
第五章 强化节约优化配置,保障供水安全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合理配置水资源,按照“先节水、挖潜力、优配置、强备用”的思路,加快重大水源和水资源配置骨干工程建设,加强常规水源与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构建节约高效、互济联调的供水保障网,全面提升城乡供水安全能力。
第一节 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水定人,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协同的节水工作机制,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人口规模,长期深入做好节水工作,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
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龙川江、绿汁江、蜻蛉河等河流主要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流量、区域流域水量分配、主要领域用水定额等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严格实行区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在水资源紧缺和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地区,压减高耗水产业规模,发展节水型产业。完善水资源监督考核制度,依托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测,加强重点用水户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取用水监管能力。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可用水量的地方,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用水量的地方,限制审批新增取水。
强化农业节水增效。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适水种植,建立节水型农业种植模式。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开展蜻蛉河大型灌区、元谋大型灌区及一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节水灌溉骨干工程,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行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健全完善灌区量水测水设施,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
推进工业节水减排。严控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推动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在钢铁、单晶硅、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引导工业企业推广应用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加大工业节水改造力度。推行企业和园区水循环梯级利用。
加强城镇节水降损。积极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构建城镇高效水系统。鼓励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加快污水再生利用,强化中水回用。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开展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深入推进公共领域节水,强化公共用水和自建设施供水计划管理,加大城市园林绿化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改造,城市市政公共设施节水型器具推广率达到100%。
健全节水机制。完善节水监管机制,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推动将节水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完善节水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强化节水教育培训,充分发挥节水载体的节水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节 增强水资源调蓄能力
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布局,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原则,统筹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充分挖掘现有工程供水潜力,适度超前、提速规划建设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骨干水源工程,系统提升资源化利用能力。优化水库空间布局,新建、扩建一批供水水库。加快推进小石门水库、九龙甸水库扩建等大型水库建设,加快建设直苴水库、小箐河水库、桂花水库等一批在建中型水库,加快推进定远河、罗申河、马龙河等一批中型水库,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小型水库,着力提高水资源调蓄能力。开展洋派水库中型水库恢复正常蓄水位项目。充分挖掘水库水源潜力,通过科学配置和优化调度,发挥各类水源调节互补的作用。建立完善水库后汛期运行水位动态调控制度,科学利用雨洪资源。提高全州水资源调蓄能力和城乡供水、农田灌溉保证率,有效缓解工程性缺水突出的问题,增强供水保障能力。
第三节 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
强化流域与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引水、连通、增效、提水并举,构建东西联通、江库联调、区域联网的一体化供水格局。创造条件积极开展以滇中引水为重点的跨流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二期工程。优化全州各区域之间、干支流之间、流域之间关键性水系连通,加快推进渔泡江河库连通工程岔河引水项目、麻柳水库至丙令水库连通等一批工程。加快推进水库清淤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源的供水能力。推进大中型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有序实施乌东德、观音岩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作为支流水利工程的有效补充,推进流域统筹配置水资源。
第四节 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考虑气候变化引起的特大干旱、连续干旱的影响,对水源单一、供水水量紧张、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的县级以上城市,在现有供水水源挖潜改造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在建和规划水源,合理确定城市应急备用水源方案。推动县级以上城市实现双水源、多水源供水。统筹推进河道型、水库型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水源互联互备,提升各县(市)应急供水保障能力,有效应对突发污染事故和特殊干旱等供水安全风险。新建以乡镇和农村供水、灌溉为主要功能的小型水库工程,配套机井工程与引、调、提水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乡镇、农村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加强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调度,确保供水安全和粮食安全。
专栏3 供水保障能力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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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型水库建设。新建牟定小石门大(2)型水库,扩建楚雄九龙甸、禄丰东河等2座中型水库为大(2)型水库。
2.中型水库建设。续建永仁直苴、南华小箐河、大姚桂花、双柏白水河、楚雄白衣河、武定志黑等6座中型水库,新建楚雄中石坝(扩建)、禄丰罗申河、牟定定远河、楚雄马龙河、楚雄上本、双柏大河边、永仁大血厂(扩建)、永仁老屋基、大姚妙峰(扩建)、大姚盐丰、武定咪书拉、姚安撇槽河、元谋依壁河、南华葫芦口、元谋羊街河、双柏他此河等16座中型水库。
3.小型水库建设。续建牟定小土锅箐、永仁中山、姚安大跃进(扩建)等17座小(1)型水库;新建禄丰响水河、元谋龙街河、牟定大力歪等50座小(1)型水库。
4.引调水工程。推进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二期工程和楚雄市城市水资源配置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姚安县渔泡江跨流域引水工程、麻柳水库至丙令水库连通工程等94件河库水系连通工程。开展金沙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论证工作。
5.水库清淤。力争实施21座中型水库、114座小(1)型水库、278座小(2)型水库清淤。
6.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力争开工建设25件城市备用水源工程项目。
7.节水型社会建设。继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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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夯实农村水利基础,助推乡村振兴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强基础、全覆盖、抓升级、促融合”的思路,加强农村供水、灌区建设及改造、山区小水网建设等,系统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供水保障和灌排能力,改善农村水系面貌和人居环境,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一节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聚焦民生改善,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发展方向,以区域规模化供水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托区内在建和拟建的跨区域调水工程、水库工程等,进一步优化供水工程水源布局,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全面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对现状水源不稳定的农村供水工程,采取节水、建设水源工程或实施管网延伸等措施,最大程度缓解因旱应急送水问题。采取建设水源工程、引调水或提水工程等措施,全力提升单纯依靠水窖供水和依靠水窖辅助供水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巩固拓展农村饮水脱贫攻坚成果。对现有水源有保障的,采取老旧管网改造、配套净化消毒设施、加强水源地保护等提升措施,补齐农村供水工程短板,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
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优化水网、水厂、入户管网工程布局,注重发挥规模效益,全面提升农村供水质量。
第二节 推进灌区建设及现代化改造工程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要求,以楚东、楚中、楚北、楚西地区为重点推进农业节水,进一步优化重构乡村生态、生产空间格局,有效支撑国家粮食安全、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种子基地等为重点,与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乡村产业振兴、改善生态环境、美丽乡村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加快推进永仁、绿汁江大型灌区建设,因地制宜新建一批节水型、生态型现代中型灌区,提高粮食产能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围绕“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现代化灌区目标,加快推进已建蜻蛉河大型灌区、元谋大型灌区和其它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强保障灌溉用水需求,助推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定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灌溉试验站和农业用水计量设施以及取用水计量监控,逐步提高农业用水计量率。
第三节 加快山区小水网建设
以改善农村基本生活条件和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以干旱易发区、粮食主产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小型水源工程、连通工程。通过科学配置和优化调度,发挥各类水源调节互补的抗旱作用。在光热条件充足的山区、干热河谷区,建设一批光伏提水工程。在地下水条件较好的地区,建设一批水源稳定可靠的抗旱应急备用井。在人口相对分散的地区以水窖、水池、塘坝等为重点,提高雨水积蓄能力。在人口相对集中的集镇,建设一批保障率相对较高的小(2)型及以上规模水库,解决干旱期群众生活生产用水问题。
专栏4 农村水利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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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供水。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998处,新增覆盖人口81.8万人,管网配套16611公里。
2.灌区建设及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快推进永仁、绿汁江大型灌区建设,开展蜻蛉河大型灌区和元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力争开展楚雄市子午中型灌区、双柏县绿汁江中型灌区等11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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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实施防洪提升工程,筑牢防洪屏障
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理念,按照“固骨干、强弱项、消隐患、优调度”的思路,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引起的极端天气影响和防洪保护对象的变化,统筹实施防洪提升工程,强化流域防洪调度及风险防控,构建更高标准的防洪安全网,整体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节 提升应对极端天气下水灾害风险的能力
完善城市防控极端天气水灾害的体系机制,加强城市外围排水骨干河道、泵站、水闸等水利排涝设施建设,采取城市暗渠复明等措施,推进城市防洪排涝系统建设,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暴雨洪涝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科学调度流域骨干水利工程,实行病险水库汛期空库运行,提前转移出险水库下游影响区人员。推广洪水风险图社会化应用,预置抢险力量,落实避灾场所和转移路线,坚决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
第二节 强化防洪薄弱环节建设
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按照整流域推进、整河流治理的原则,分阶段实施中小河流治理,优先解决城镇河段防洪不达标、近年洪涝灾害频发、河堤损毁严重等问题。全面完成纳入国家规划的3000平方公里以上江河主要支流治理,继续实施全州中小河流二期治理,适时开展中小河流三期治理,逐步实现中小河流治理全覆盖。
完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继续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和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进一步提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优化自动监测站网布局,扩大预警预报信息覆盖面,加强监测预警平台集约化应用。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成效,减轻山洪灾害损失。
第三节 逐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
坚持以防为主,定期开展水库、水闸等工程设施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健全水利工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对病险程度较高、防洪任务较重的水库,抓紧实施除险加固,完成以往已实施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遗留问题的处理。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全面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推进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建立健全水库(水闸)常态化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同步完成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落实病险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有效防范汛期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对年久失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严重影响生态安全的水利工程,按有关规定科学开展降等报废工作。
第四节 强化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提升指挥调度体系,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部门协同,完善指挥决策支撑系统,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建立流域联合防洪调度机制,编制流域水库群调度方案。全面开展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等级划分,加强普查成果运用。完善水文站网与防汛非工程措施,加快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建设,建立流域洪水一体化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完善防汛预案,强化预案演练,做好江河流域、各类水工程防洪调度。充实抢险救援物资队伍。加强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1.大江大河主要支流治理。开展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防洪任务较重、保护对象重要的大江大河主要支流综合治理。力争开工建设龙川江妥安段河道治理工程等10段重要江河支流治理项目,河道治理长度107公里。
2.中小河流治理。力争开工建设97段,共计530公里。
3.山洪沟防治。力争开工建设70段,共计464公里。
4.病险水库(水闸)加固。力争完成7座中型病险水库、53座中型水闸和15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5.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加快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力争开工建设10县(市)城区防洪排涝综合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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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的要求为目标,按照“重保护、促修复、保好水、治差水”的思路,通过强化河(湖)长制,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量,持续实施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工程,推动重要河流湖泊生态保护与修复,扩大优质水生态产品供给,构建幸福河湖网,为美丽楚雄建设奠定基础。
第一节 强化河(湖)长制
全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坚决打好“河湖革命”攻坚战,以完备的河湖名录、明晰的河(湖)长责任、系统的政策制度、科学的河湖治理、现代的技术支撑 5 大体系为统领,深入实施“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突出抓好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河湖“清四乱”、水土保持、小水电清理及生态流量监督,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监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沿岸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治理、长江流域禁捕禁渔、水源涵养区保护、河道岸线管理保护。积极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逐步建立河湖健康档案,进行“一河(湖)一策”方案滚动修编,推动河湖系统治理。完善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与各县(市)河(湖)长制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充实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成果、“一河(湖)一策”方案,逐步实现数字化、智慧化、精细化。丰富完善“四乱”问题监管手段,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APP等,提高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二节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合理确定龙川江、礼社江、渔泡江、绿汁江、蜻蛉河等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制定并实施全州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量。完善生态流量调度与监管机制,制定河湖生态流量确定技术指引,研究出台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改善水工程生态流量泄放条件。建立健全生态流量监测体系,加强河湖生态调度,适时适度实施流域性、区域性生态补水,改善楚中、楚北等地区的河湖生态状况。全面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有序退出涉及自然保护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违规小水电站。逐步落实小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措施。加快推进小水电绿色转型升级,建设小水电绿色发展示范区。
第三节 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森林植被和水土流失治理成果的管护和培育,重点突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地、金沙江生态屏障区以及重要河流两岸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空间管控,实施沿江、沿库、沿路、沿城水土保持。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有效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强化重要江河源头区和重要水源地范围的水土流失预防。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在坡耕地相对集中和侵蚀沟相对密集的区域加强坡耕地综合整治,在重要水源地上游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快干热河谷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度,加强楚南、楚北高山峡谷区水源涵养区治理,推进水源地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把水土流失治理与流域水环境整治、生态旅游、农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有机衔接。
第四节 实施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流域生态保护,强化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主要江河水源涵养。开展洋派水库水生态综合整治与修复,继续推进青山嘴水库水生态综合整治与修复,推进龙川江、蜻蛉河中下游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实施河湖水系连通,恢复区域水动力条件,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针对不同水源类型,结合河湖生态治理修复,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自如、循环通畅、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江河库生态水网,打造绿色生态廊道,保护和恢复河湖生态功能。
第五节 开展水美乡村建设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针对农村水系存在的淤塞萎缩、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突出问题,以河流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通过水系连通、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和河湖管护等多项措施,开展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提高防洪排涝标准,改善水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专栏6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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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加大重点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开展金沙江中下游水土流失治理、礼社江水土流失治理、生态屏障带水土流失治理等重点项目,治理面积655平方公里。
2.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流域为单元,加快推进江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争开工洋派水库、青山嘴水库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等61件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3.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有序开展10县(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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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建设智慧水利网,提升发展质量
按照“数字化、智慧化”的要求,加快水利业务工作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强水安全感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我州水利行业网络安全防护、整合共享、决策分析、运行管理水平,构建数字化、网格化、智能化的智慧水利体系。
第一节 水利监测体系建设
围绕水旱灾害防御、河湖管理、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管理等主要业务需求,开展水利监测体系建设。建设完善水库雨水情、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拓展江河、水利工程、农村供水、灌区量测水等实时监测范围,充实优化水利感知站网,推进先进技术和仪器设备的应用,基本实现信息自动采集、传输、存储。
第二节 水利信息网络建设
实施全州水利信息网络及视频会商系统等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实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州直有关水利单位信息网络互联互通、重点水管单位及乡级视频会商系统覆盖率80%以上。优化网络架构、拓展覆盖范围、扩大传输带宽,推进5G、北斗卫星、商业遥感卫星在水利业务中的应用。
第三节 水旱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建设
加快水旱情评估预警能力建设,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推进试点建设全州中小型水库洪水预报预警系统、水旱灾害评估系统;推进预报及联合调度系统建设;开展防汛抢险技术专家队伍和能力建设,建设完善抢险技术支撑体系。
第四节 水利业务应用
积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州级水利人工智能支撑云平台。建成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建设、节水、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工程管理、城乡供水、江河、水土流失、水利监督、水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推广应用水利“一张图”、全州水旱灾害预报预警等公共服务产品,着力提升智慧水利水平。
1.水利监测体系建设。完善水文监测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17个地下水监测站、4个生态流量监测站及哀牢山清泉流实验站。建设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有序开展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工作。建设大中型灌区量测水设施。建设县级农村供水管理调度终端。
2.水利信息网络建设。实施全州水利信息网络及视频会商系统等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推进5G、北斗卫星、商业遥感卫星水利业务应用,升级改造网络核心设备,全面支持IPv6。
3.水旱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建设。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建设重点城市楚雄、元谋、姚安、武定、禄丰水情预警服务站。推进试点建设全州中小型水库洪水预报预警系统。建设40个墒情监测站。开展防汛抢险技术支撑专家队伍和能力建设,建设完善抢险支撑体系。
4.水利业务应用建设。建设水利智能支撑云平台、综合管理应用系统。实施蜻蛉河大型灌区等数字灌区建设,建设小石门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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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严管理增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围绕水利重点领域,按照“建机制、强能力”的思路,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实现重点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监管,防范化解重大水安全风险,提升涉水事务监管和服务水平,不断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全力防范水旱灾害风险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制定完善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应对水安全极端情况和各种困难局面,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水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防汛抗旱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动态监控响应。开展水旱灾害风险普查,统一建设普查信息化工作平台。
制定完善水旱灾害防御方案、预案。修订完善大江大河重要支流防御洪水方案和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洪水调度方案、水利工程抢险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水量调度应急预案等。开展相关预案的演练,确保预案方案科学合理、简明实用。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推进与水旱灾害防御相关的指挥、调度、会商、预警、预案、演练等事项的标准化建设,构建统一高效的水旱灾害防御框架体系。进一步完善水旱灾害工作机制,建立水利防汛抗旱预警、调度和工程管理责任组织体系,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调联动,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抢险队伍管理和防汛抢险技术支撑,建立水利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定额标准,加强州级水利抗洪抢险先进设备配置。
第二节 深化江河湖泊监督管理
以推进河(湖)长制为抓手,着力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监管,全面实现河长制由“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
继续深化河(湖)长制。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进一步发挥公众护水在河湖治理保护中的作用。巩固州、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落实河(湖)长动态管理,实现河湖管护责任全覆盖。建立“河长办+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分办督办,推动形成河(湖)长牵头、河长办统筹、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完善河(湖)长会议、河(湖)长巡查、信息共享、工作督查、考核激励等制度。
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加快划定落实河湖空间保护范围,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分区分类管控,保护河湖水域岸线资源、规范开发秩序。建立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将清理整治进一步向中小河流延伸。
强化河道采砂监管。严格落实河湖采砂管理责任制,按照批复的河道采砂规划、采砂计划,严格规范河道采砂许可,加强河道采砂现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道采砂秩序。
第三节 严格节水和水资源监管
加强节水监管。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生活用水计量率。积极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强化合理分水。落实分水到河,按照应分尽分原则,全面完成我州跨县(市)江河水量分配,健全流域和区域、地表口地下用水总量管控指标体系和管控机制。加强水量分配方案内实施监管,完善水资源管控制度,严格落实“十四五”水资源管控指标。
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用水总量监管,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落实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
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进一步推进入河湖排污口监管,在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核查基础上,建立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
第四节 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建立系统完整、职责明确、严格高效、规范有序的监管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看住人为水土流失,强化水土保持监测,实现监测与管理的有效融合。
健全水土保持行业监管。加强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管。建立水土保持监督与检查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从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建立人为水土流失常态化监管机制,推进信息化监管全覆盖。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明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查处主体,及时发现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限时进行整改,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
提高水土保持监测支撑能力。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州覆盖,定量掌握水土流失强度、分布和动态变化。加强监测站点建设,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水土保持监管等工作的应用。
第五节 规范水利工程建设运管
推进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管,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规范运行监管,建立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并正常发挥效益。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推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档立卡,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强化工程验收管理,加快推进遗留项目验收移交工作。
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和标后履约监管,推进项目电子化招投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动态化监管模式,健全工作制度和配套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全面公开,强化失信惩戒措施,严厉打击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
抓好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加强对全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及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的巡查和督导。优化质量监督工作措施,抓好重点水利项目现场质量监督。强化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管,构建更加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作。
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水库水雨情测报设施及安全监测等设施配置。全面推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重点做好“定标准、定人员、定经费、建平台、严考核”五项工作。探索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范化、经营管理集约化、维修养护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完善水利工程基础信息数据库。深入推动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做好水利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加强对水利工程防洪、水资源、水生态调度的监管。
第六节 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工作
以严格执法监管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水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监管法制体制机制,提升执法和监管能力。
完善水法规体系。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涉水重点领域立法,及时修订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订完善涉水管理规程体系,划清水利各领域监管“红线”。完善各业务领域管人、管事、管业务、管成果等系列强监管配套制度和政策。
提升水政执法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强化综合执法,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理顺全州水政监察队伍体制机制,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和廉政建设,规范执法流程。推进“互联网+水政执法”。
完善水利行业监督体系。聚焦水利重点业务领域,进一步明晰综合监管、专业监管、专职监管、日常监管四个层次的职责定位和任务分工,加强监管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联动、保障到位的监管体系。推进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监管。严格“查、认、改、罚”等环节,对水利系统依法履责实施行业监督。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推行清单式监管,实施年度水利重点监督事项的监督检查。
专栏8 强化监管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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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力防范水旱灾害风险。开展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推进水旱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完善水旱灾害防御方案、预案体系,并开展相关预案的演练。
2.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力度。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并推进流域面积200—1000平方公里河流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健全河湖水域岸线准入制度;制定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办法。
3.严格节水和水资源监管。建立节水用水统计调查管理制度;完善各行业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全面完成跨县(市)区江河水量分配;全面实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健全取水口、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水资源监控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
4.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加强对水土保持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管;建立人为水土流失常态化监管机制;实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
5.规范水利工程建设运管。加快推进遗留项目验收移交工作;建立水利建设市场守信机制;推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落实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水库水雨情测报设施及安全监测等设施配置。
6.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工作。开展《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条例》、《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等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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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抓改革激活力,破解水利发展瓶颈
按照“破障碍、激活力、增动能”的思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进水权、水价改革,深化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改革,拓展投融资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
第一节 深化水资源管理改革
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围绕约束和规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划定水资源承载力约束边界,建立覆盖州县(市)二级行政区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
推进取水许可放管服改革。推进和完善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探索推进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深化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取用水有关信息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共享互认,提高取水许可管理政务服务效能。
抓实抓细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实施。完善用水统计调查名录,健全统计工作责任体系,改进统计调查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用水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第二节 深化价税改革
探索建立水价形成市场机制,稳妥推进水权改革,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水产业”发展,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稳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根据国家资源税费改革要求和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取水许可登记与计量核查,开展水资源费征管情况摸底调查,进一步提升取水计量监控能力,稳步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
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水利工程供水、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分级分类分档制定农业水价。持续推进灌区供水成本核算和价格调整,原则上农业水价应达到或逐步提高到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着力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统筹研判水价提高、用水量下降、省工省时、增产增收对农业生产成本收益的综合影响,在农民可承受的前提下,把握好水价调整的时效,积极稳妥做好水价调整工作。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全面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并合理制定阶梯和加价幅度,切实增强农民水商品意识。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取水许可制度,加快实现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取水计量。科学核定灌溉用水量、供水成本和价格,加强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总结元谋和姚安水价改革成功经验,完善水价改革机制。
积极稳妥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以水权确权登记和水工程空间管控为主导,推进水资源和水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水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加速推进水流自然资源资产化,建立河湖水域、岸线资源、砂石资源、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行水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确权划界,明晰所有权,落实管护权,界定收益权。加快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建立流域、水系(河流)为单元的行政区用水总量控制体系,探索建立区域不同取用水户、行业水权初始分配制度。科学核定各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或用水总量指标)。探索流域间、区域间、行业间、用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方式。积极培育水市场,建立健全水权水市场交易平台,推动水权水市场交易平台互联共享。
第三节 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改革
创新建设与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水利管理专业化水平,激发水管单位活力,促进工程建设与管理进入新阶段。
深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改革。积极推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采购和施工的深度融合。鼓励开展工程全过程咨询,提高水利建设管理专业化水平。综合运用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BOO(建设—拥有—运营)、BOOT(建设—拥有—运营—转入)、TOT(转让—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和PPP等方式推进水利领域项目建设运营。
深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养维护体制机制,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积极推动大中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市场化,培育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市场,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化队伍承担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落实工程管护经费和人员为重点,积极推动全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物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完善部分水利工程打捆招标、集中招标、集中建设管理方式。
第四节 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
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发挥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引导规范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水利建设运营,构建多渠道水利投融资格局。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水利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坚持政府投资的主体地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完善州级财政补助机制,努力争取各级财政部门逐年加大水利建设投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水资源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积极运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项目。研究州与县(市)水利事权责任划分,进一步完善州与县水利建设支出责任。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继续深化水利和金融机构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已签约金融机构和有合作意向金融机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水利信贷规模。研究设立公益性水利项目财政贴息支持等政策。推动水利工程产权抵押和收益权质押等多种融资形式。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搭建地方政府水利融资平台。充分利用好省水投公司融资平台的功能,及时获取省级资金。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加大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水利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通过DBOT、投融建管营+特许经营、股权投资+工程总承包+经营、PPP等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建设运营。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资产管理,积极开展水利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工作,有效盘活存量水利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挖掘水资源水空间多维价值,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第五节 加强人才与科技创新
加大水利人才培养力度,推动水利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水利标准化建设,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撑。
深化水利科技改革。推行科技管理体制转变,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应用单位联合攻关,建立“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机制。
推动水利科技创新。加强科研基础平台建设,积极参与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着力加强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加快解决水利高质量发展中关键核心技术及难题,全面提高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全州水利重点科研平台建设,联合相关高校及科研单位,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关键技术攻关及重大水利科技问题研究,开展气候变化对楚雄水情旱情影响、干热河谷区供水保障方案等重大水战略研究。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跨行业协同创新,引进适用于我州水利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炼自主研发的优秀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于水利建设和运行管理,全面提高水利科技含量。改造蜻蛉河大型灌区灌溉试验站,修编《楚雄州水文手册》。
加大水利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统筹推进各类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畅通水利人才引进和流动通道,培养造就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水利人才队伍,着力加强水利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培育本土勘察设计大师,强化水利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专栏9 改革创新重大举措
|
1.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立覆盖州县(市)二级行政区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推进和完善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探索推进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完善用水统计调查名录,提高用水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2.深化价税改革。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工程水费、自来水水费、排污费标准;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研究建立重大引调水工程水价调整和成本补偿制度;推进水权改革,培育和发展用水权交易市场。
3.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改革。积极推行EPC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开展工程全过程咨询,综合运用BOT、BOO、BOOT、TOT、ROT和PPP等方式推进水利领域项目建设运营。积极推动全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物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
4.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推动各级政府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水利项目建设;推动水利工程产权抵押和收益权质押等多种融资形式;规范和有序推动DBOT、投融建管营+特许经营、股权投资+工程总承包+经营和PPP等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建设运营;积极开展水利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工作;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5.加强人才与科技创新。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关键技术攻关及重大水利科技问题研究,开展气候变化对楚雄水情旱情影响、低热河谷区供水保障方案等重大水战略研究。支持培育本土水利行业勘察设计大师;建设人才基地、首席技师工作室、水利创新人才库等;研究成立水工程科技中心。
|
第十二章 投资规模及重大项目
按照“十四五”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综合考虑规划依据、开发利用条件、建设条件、前期工作基础和地方积极性等因素,合理确定未来五年全州水利建设项目和投资规模,并提出实施安排及重点项目。
第一节 投资规模
经初步匡算,“十四五”水利建设项目共1332项,投资1339亿元。按不同建设任务分类,其中供水类共807项,投资908.1亿元,占总投资1339亿元的67.8%;生态类共104项,投资353.5亿元,占26.4%;防洪类共413项,投资74.2亿元,占5.5%;信息化共8项,投资3.2亿元,占0.3%。预计“十四五”期间大致完成770亿元,约占58%。
专栏10 楚雄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项目投资构成表(单位:亿元)
|
||||
项目
|
规划件数
|
规划投资
|
拟完成投资
|
|
合计
|
1332
|
1339
|
770
|
|
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
重点水源工程
|
92
|
325.70
|
174.92
|
重点水系连通工程
|
95
|
140.77
|
92.03
|
|
新建大中型灌区
|
6
|
73.85
|
9.49
|
|
乡村小水网建设
|
123
|
32.60
|
19.56
|
|
城市备用水源工程
|
26
|
15.59
|
15.59
|
|
重大引调水工程
|
10
|
124.12
|
96.15
|
|
大中型水电站综合利用工程
|
7
|
43.16
|
15.13
|
|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
3
|
13.69
|
5.56
|
|
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
11
|
13.29
|
9.68
|
|
水库清淤增效工程
|
413
|
64.28
|
38.33
|
|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10
|
20.83
|
17.70
|
|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
10
|
40.22
|
13.70
|
|
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
1
|
0.003
|
0.003
|
|
小计
|
807
|
908.1
|
507.8
|
|
防洪提升工程
|
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治理
|
10
|
10.70
|
10.70
|
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河流治理
|
97
|
24.61
|
17.65
|
|
山洪沟治理
|
70
|
6.53
|
6.53
|
|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
162
|
7.03
|
5.98
|
|
病险闸除险加固
|
53
|
3.30
|
2.81
|
|
城市防洪排涝提升工程
|
10
|
19.96
|
15.97
|
|
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
|
1
|
1.91
|
1.91
|
|
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
10
|
0.13
|
0.13
|
|
小计
|
413
|
74.2
|
61.7
|
|
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
|
33
|
17.52
|
8.76
|
|
重点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
|
61
|
236.01
|
138.83
|
|
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
10
|
100.00
|
50.00
|
|
小计
|
104
|
353.5
|
197.6
|
|
水利信息化及其它
|
站网建设工程
|
1
|
0.28
|
0.22
|
自动监测工程
|
1
|
0.18
|
0.14
|
|
精准服务工程
|
1
|
0.02
|
0.02
|
|
能力建设工程
|
1
|
0.01
|
0.01
|
|
水文科研工程
|
1
|
0.01
|
0.01
|
|
运维保障工程
|
1
|
0.28
|
0.22
|
|
水利信息化
|
1
|
2.43
|
1.94
|
|
行业能力建设及科技创新
|
1
|
0.04
|
0.04
|
|
小计
|
8
|
3.2
|
2.6
|
第二节 重大项目
根据我州水安全保障发展重点任务,遴选出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二期工程、小石门水库等23宗重大项目,优先安排投资计划。重大项目“十四五”总投资766亿元,占“十四五”投资规模的57%。其中拟完成投资315亿元。
专栏11 楚雄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重大项目投资表 (单位:亿元)
|
|||
项目
|
规划投资
|
拟完成投资
|
|
1
|
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二期工程
|
93.0
|
83.7
|
2
|
楚雄州乌东德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
22.3
|
8.0
|
3
|
楚雄州观音岩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
10.7
|
1.6
|
4
|
楚雄州金沙江水资源配置工程
|
66.9
|
0
|
5
|
楚雄市城市水资源配置工程(一引三库:马龙河、上本、中石坝、礼社江不管河引水工程)
|
31.1
|
12.4
|
6
|
永仁大型灌区
|
28.3
|
1.4
|
7
|
蜻蛉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
7.3
|
3.6
|
8
|
绿汁江大型灌区
|
47.0
|
5.9
|
9
|
元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
|
6.4
|
1.9
|
10
|
小石门水库工程
|
46.8
|
28.1
|
11
|
九龙甸水库扩建工程
|
37.6
|
3.8
|
12
|
东河水库扩建(禄武产业园区水资源配置工程)
|
16.5
|
3.3
|
13
|
星宿江水库
|
39.9
|
0
|
14
|
三潭水库
|
20.1
|
0
|
15
|
中型水库(扩建、新建、清淤):志黑、罗申河、定远河、马龙河、大河边、盐丰、咪书拉、撇槽河、依壁河、葫芦口、羊街河、他此河、上本、老屋基等14件新建水库,中石坝、妙峰、大血厂扩建等3件扩建水库,西静河、庆丰、中屯、龙虎、毛板桥、下口坝、洋派、胡家山、红梅、白鹤、麻栗树、河尾、麻柳、猛连、丙间、大海波、东河、石门、西静河、新村、尼白租等21件水库清淤。
|
124.7
|
62.9
|
16
|
龙川江中上段(南华楚雄禄丰)水生态修复与治理
|
38.5
|
14.0
|
17
|
元谋县龙川江元谋段生态修复与治理
|
20.8
|
16.6
|
18
|
蜻蛉河中上段生态修复与治理
|
35.3
|
24.8
|
19
|
禄丰市星宿江禄丰段生态综合治理
|
33.9
|
23.7
|
20
|
永仁县永定河水生态修复与治理
|
2.5
|
2.1
|
21
|
礼社江水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
|
21.4
|
5.3
|
22
|
楚雄市青山嘴水库流域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10.4
|
8.8
|
23
|
姚安县洋派水库提质增效工程
|
5.0
|
2.5
|
合计
|
|
766
|
315
|
第十三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防洪提升工程、水生态保护等。规划项目所承担的任务以及保障对象不同,其环境影响各异,其中水生态保护工程具有显著的生态环境效益。规划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主要包括重点水源工程、水系连通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工程、山区小水网工程、大中型电站综合利用工程等。工程实施的主要有利影响为: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进一步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提高生活、生产、生态综合供水能力,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人均供水能力提高到450立方米,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8%,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8%,农田有效灌溉率45%。其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原有天然河道的水文情势发生变化、水库淹没及占地、移民安置、水土流失、灌溉回归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及生态环境用水的影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应结合项目区域的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在分析河道内外环境需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项目开发任务。
防洪提升工程主要包括重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防洪提升工程的主要有利影响表现为:可进一步完善防洪排涝体系,提高重点江河和重要城镇防洪排涝能力,保障重点地区防洪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其不利影响是改变河流水文情势、防洪水库淹没及占地、移民安置、水土流失以及对水环境、生态环境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影响。
水生态保护包括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重点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水生态保护可有效管控涉水空间,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控制入河湖污染物排放,有效改善水生态水环境,有效控制和减少水土流失。通过规划实施,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90%;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55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80%,江河湖库水源涵养能力明显提升,江河湖泊水质持续向好。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第二节 对策与保护措施
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依法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监管,尽量减免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类工程的论证与选址选线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和“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约束和生态空间保护要求,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不利影响,可通过以下措施予以减缓或消除:
(1)坚持节水优先绿色发展。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加强用水需求管理,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2)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加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各项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
(3)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严格按照《楚雄彝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进行分级防护,防止水质污染,确保供水安全。
(4)具有农业灌溉任务的水源工程应提高灌区灌溉水利用效率,同时强化区域农业环境管理,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努力减少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降低灌溉回归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5)防洪排涝工程的江河堤防工程堤线、堤型选择应尽量维持原天然河道的形态,避免大规模截弯取直、整齐划一,尽量采用生态护岸,避免硬质护岸对河流生态系统的横向阻隔。
(6)按照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与脆弱区、禁止开发区对涉及的受保护地区分类,明确水利建设等活动开展限度,将其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
(7)水利建设项目不得穿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核心景观区,湿地公园的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等。经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因自然条件限制,必须穿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8)优化和调整工程布局,慎重选择施工场地,尽量避开保护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和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对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9)优化工程选址和建设规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尽量减少淹没占地及移民,从源头上减轻移民安置难度;切实做好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农村移民安置、城(集)镇及专业项目迁(复)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10)加强规划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第三节 评价结论
本规划实施后,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作用。规划项目建设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将得以减缓、消除或改善。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规划是可行的。
第十四章 风险评估
为有效规避、预防、控制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对本规划中的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社会效益、法律纠纷、财政金融和公共安全等风险进行风险评估。
第一节 风险因素
社会稳定风险。“十四五”时期规划新建水库69座,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16座,小(1)型水库50座,预计永久征收土地2.2万亩,搬迁0.7万人。征地搬迁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和生存发展产生影响,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上访、集会、阻挠施工等社会不稳定事件。
生态环境风险。规划项目中,少量工程涉及小范围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区、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工程施工将增加水土流失;部分工程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陆域水循环过程、河湖水文情势及水生态环境;工程蓄水可能产生滑坡塌岸,并可能对自然景观和水生生物栖息繁衍环境、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
法律纠纷风险。规划水利项目建设涉及政府、投资主体、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用水主体等多个利益相关方和多方合同合作关系,涉及重大利益调整和风险分担,任何环节处理不当,容易发生法律纠纷。
财政金融风险。水利建设项目以公益性和准公益性为主,“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770亿元。投资大、周期长,收益低,将加重州、县政府的财政负担,容易出现举债过高,产生财政金融风险。
公共安全风险。规划新建的水库若汛期水库洪水调度不当,或大坝安全出现问题,可能引发洪水灾害,威胁下游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规划项目中,部分新建工程具有城乡生活供水任务,如供水水质出现问题,则威胁居民身体健康。
第二节 风险应对措施
社会稳定风险应对措施。强化项目前期工作,科学论证,合理设计,控制征地移民影响规模,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稳定风险。强化征地移民前期工作,深入调查,充分征求移民意愿,科学合理地进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严格落实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充分排查风险因素,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强化评估结论应用和地方政府维稳责任。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实施监控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生态环境风险应对措施。坚持绿色发展和生态优先的理念,水资源配置要优先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逐步退还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在工程前期论证阶段要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优化工程设计,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依法加强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提出具体可行的环境影响控制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加强建设、管理过程的环境影响监测的环境保护监管。
法律纠纷风险应对措施。强化政府及其下属各部门的契约意识,维护政府信用。加强对投资主体监管,明确投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项目“五制”建设和落实项目单位六项管理制度。规范合作行为,完善合同约定事项。任何形式的合作,应通过签订合同等形式,明确界定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违约处理、争议解决等内容,提前预防法律纠纷风险。
财政金融风险应对措施。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水利工程。鼓励统筹城乡供水,实行水源工程、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一体化建设运营。建立规模控制、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制度,全面动态监控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及时应对和处理。
公共安全风险应对措施。重视专家论证会的意见,把好设计技术评审关。加强汛期水库运行管理,严格依据设计调度规则进行水库洪水调度。强化大坝安全监测制度,实时监控大坝安全。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制度,实时监测源头水质。加快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从源头上消除水质问题。
第三节 风险等级
《规划》在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保护重点地区防洪安全、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改善河湖生态健康、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水利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规划存在的社会稳定、生态环境、法律纠纷、财政金融和公共安全风险具有可控性。在充分落实前述风险应对措施后,确定本次规划综合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第十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州级部门协调、上下机构联动的工作机制,州发改、财政、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农业农村等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好本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强化水利建设的主体责任,逐年落实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确保水利建设任务和年度投资计划按期保质完成。
第二节 深化前期工作
统筹安排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储备,形成推进一批、开工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格局,确保项目科学有序实施。各项目业主要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等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对接,争取支持,缩短支撑要件审批时间。全面加强前期工作成果质量管理,严格审查审批把关。州发改、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州级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力度。
第三节 加大筹资力度
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的同时,要多元化、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在力争加大地方财力对水利投入的基础上,把握政策、抓住机遇,加强与财政、发改部门沟通对接,全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在依法合规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水利优惠政策,合理利用各类金融贷款。要积极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多渠道、多层次筹集建设资金,有效破解项目融资瓶颈,保障工程建设投资需求。
第四节 加强质量控制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意识,认真落实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督促监督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工程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实施,确保工程质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把安全生产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资金安排、征地拆迁等全过程的监督、审计和稽查,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防汛抗旱水利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第五节 健全考核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考核评估工作,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并及时提出规划调整或修订意见,确保规划总体目标指标如期完成。强化目标指标监督考核,建立项目监督考核和行政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稽察的力量,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考核力度,努力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干部安全。
解读: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