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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5290017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5-29 15:56:07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

解读《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一、起草背景

根据《2022年州政府工作报告》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起草好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楚雄州“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彝族自治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等规划实施,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资源节约利用为源头,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关键,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突破,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筑牢“两屏两带多点”生态安全屏障,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成果,加快建设“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

二、主要内容

《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重点围绕绿色低碳发展、污染防治攻坚、生态安全屏障、环境治理体系和生态文明教育五个方面明确了22项行动计划工作措施,提出了75项具体工作内容分解到相关部门、县市,列出了2022-2024年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的类别、层级、时间和要求等。

主要工作目标是:到2024年,全州生态文明建设6大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保护、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等走在全省前列,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消费模式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两屏两带多点”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增强,生态文化更加浓厚,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取得新成效,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实现州、县市全覆盖,打造“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先行区”取得实质性进展。

主要工作措施是: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面,提出了4项重点工作: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二是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三是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四是构建绿色资源利用新格局。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提出了5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二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四是强化固废危废风险管控;五是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方面,提出了4项重点工作:一是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二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三是强化生态保护治理;四是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在推进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现代化方面,提出了5项重点工作:一是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二是健全法治监督体系;三是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四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五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在培育生态文明良好风尚方面,提出了4项重点工作:一是树牢生态价值观念;二是发掘地方生态文化;三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四是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三、保障措施

为加快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和完善督查考核3方面的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解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问题。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二是加大生态文明各领域的建设投入,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和前期谋划工作,积极向中央、省争取项目资金。整合各部门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生态文明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强生态文明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专用的科学性。三是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奖惩、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以考促治、以考促改、以考促抓。把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纳入对州级部门及10县市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作为考核地区、部门和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