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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4280011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4-28 08:59:12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科学绿化实施方案》

解读《楚雄州科学绿化实施方案》

2022年4月26日,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学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2〕15号)印发了《楚雄州科学绿化实施方案》。为便于各有关方面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现将《楚雄州科学绿化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60号),推动楚雄州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楚雄州科学绿化实施方案》,是对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措施的细化和补充,将进一步增强我州国土绿化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主要内容

《楚雄州科学绿化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3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阐述了科学绿化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是指导思想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全面推行林长制,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加快推进楚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和云南最美丽州市建设,打造“滇中翡翠”,筑牢滇中生态安全屏障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是工作原则突出。提出了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林草植被建设,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谋划,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坚持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数量和质量并重,节俭务实开展国土绿化4项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从科学编制绿化规划、科学合理划定绿化用地、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规范开展绿化设计施工、科学推进重点区域植被恢复、稳步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节俭务实推进城乡绿化、巩固提升绿化质量和成效、创新开展监测评价10个方面进行阐述,明确了实施科学绿化各项重点任务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以及各领域绿化要求。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政策要求、强化科技支撑4项保障措施。明确了实施科学绿化各项保障措施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强化了实施过程中要素保障,为实施楚雄全域绿化美化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三、明确的要点

(一)明确要科学编制绿化规划。各县市要结合实际,统筹编制城乡绿化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苗圃基地建设规划等绿化相关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

(二)明确要科学合理划定绿化用地。要根据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实行精细化管理。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露天废弃矿山、退化林地草地等为主开展绿化。结合城市更新和“美丽县城”建设,采取规划建绿、拆违补绿、破硬植绿、留白增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等方式,千方百计扩大城市绿地面积。按照“后院前置、后绿前移”思路,优化城市设计导则,打开道路两侧的城市公共空间,将围院的通透式绿化与城市绿地紧密衔接。合理选用城市道路绿化布置形式,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低于40%,城市主干道、次干道道路绿地率分别不低于30%、25%。

(三)明确要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要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宜绿则绿、宜荒则荒,根据植被自然分布规律,科学恢复林草植被。我州大部分面积为滇中干旱区,要充分考虑干湿季分明的特点,以雨季造林为主、冬春造林为辅开展绿化。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合理配置绿化用水。

(四)明确要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要根据楚雄树种草种自然分布及适应性特点,制定我州主要乡土树种草种名录,提倡使用多样化树种营造混交林。坚持适地适树原则,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进行绿化,审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加强对调入树种草种的检疫。充分发挥国有林区、林场生态资源优势,利用高速公路立交区、露天废弃矿山等空地,加大乡土树种草种采种生产、种苗繁育基地和苗圃基地建设力度,引导以需定产、订单育苗、就近育苗,避免长距离调运绿化种苗。

(五)明确要求要规范开展绿化设计施工。承担国家投资或以国家投资为主的绿化项目建设单位,要编制符合当地自然、地理、文化特点的绿化作业设计,充分发挥绿化的综合效益。绿化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用地、用水、树种草种选择、技术措施等进行合理性评价,并监督实施。重大绿化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大力推进城镇近山面山绿化、交通沿线绿化。

(六)明确提出科学推进重点区域植被恢复。要持续推进我州北部乌蒙山和百草岭、南部哀牢山“两屏”,金沙江、元江“两带”,全州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多点”的生态格局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因地制宜确定绿化方式,突出原生地带性植被保护,促进区域野生植物群种恢复,提升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和稳定性;加强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通过楚雄州“退化山体复绿工程”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加强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

(七)明确要稳步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要认真执行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涉及退耕还林还草地块全部实现上图入库管理,各级主管部门要做好退耕地块的土地用途变更和不动产变更登记工作。

(八)明确要节俭务实推进城乡绿化。提出要着力增强城乡绿地的系统性、协调性,通过绿环、绿楔、绿带、绿廊、绿心将城乡绿地有机串联起来,实现应绿尽绿。积极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等尽责新形式,结合“四旁植树”活动、“生态文化村”创建、国家级省级“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动员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城乡周边、近山面山绿化,绿化美化城市、乡村人居环境。坚决反对“大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行为,切忌行政命令瞎指挥,严禁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搞绿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九)明确要巩固提升绿化质量和成效,建立完善绿化后期养护管护和投入长效机制。要加强新造林抚育管护,提升绿化成林率。各级政府要合理安排资金,将国土绿化、森林植被恢复费和国家重点区域重要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等工程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州财政要继续支持国土绿化建设,鼓励采取先造后补、以奖代补、以地换绿等方式创新国土绿化投入机制,落实差异化财政补助政策。继续利用中央财政造林补助等资金渠道统筹推进乡村绿化。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

(十)明确了开展绿化成效监测评价措施和要求。提出要健全完善造林绿化落地上图管理制度,依据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将绿化任务和绿化成果落到实地、图斑和数据库,重点生态修复工程要推进作业设计编制、施工、检查验收全过程监管。要求因地制宜设定评价指标,制定国土绿化成效评价办法,科学评价国土绿化成效。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科学绿化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州、县(市)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协调指导等作用,强化国土绿化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持之以恒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积极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提出了推进科学绿化的表彰、奖励和惩处机制,倡导节俭务实绿化风气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树立正确的绿化发展观政绩观。

(十一)明确提出了土地支持政策和科技支撑措施。提出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对完成矿山生态修复且地类变更为林地的,实行林地定额奖励;对集中连片开展国土绿化、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在依法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后,利用一定治理面积用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有关产业开发。探索城市公园绿地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但不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管理的新机制。提出依托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和林木良种、草品种审定,加强重要乡土树种草种资源收集保护、开发利用、种苗繁育等关键技术研发。优化完善国土绿化地方技术标准体系。围绕楚雄林草生态建设短板和林草资源优势,通过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行重点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充分调动科研院所积极性,开展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乡土珍稀树种扩繁、混交林营造等科技攻关,遴选储备、推广实施一批实用管用的生态保护修复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大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先进机械装备的研发、引进、推广力度。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科学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