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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215004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2-15 09:06:24 文  号:楚政办通〔2022〕2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22年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02-14 08:00:37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22年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楚雄州2022年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2022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2022年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10件惠民实事工作,精心办好民生实事,推进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定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稳就业行动。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亿元,扶持创业3600人(户);城镇新增就业4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8万人以上;实施就地就近就业行动,全力满足州内企业用工需求。(牵头部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二)农村公路建设行动。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200公里,实施乡镇通三级公路102公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道路1450公里,同步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农村公路生命防护专项工程670公里,危桥改造20座。(牵头部门: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邮政管理局、10县市人民政府)

(三)农村供水保障行动。扎实推进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巩固提升28.66万群众供水保障水平。(牵头部门:州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10县市人民政府)

(四)公共文化服务行动。新建改建乡镇综合文化站3个,改造提升30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州国有文艺院团完成公益性惠民演出不少于550场次;开展“戏曲进乡村”活动,完成演出561场次。实施10个文化惠民和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程项目。(牵头部门: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民族宗教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五)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行动。建设学前教育项目10个,创建省一级示范幼儿园5所,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90%以上,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牵头部门:州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六)养老托育质量提升行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的比例达60%以上;新建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个,新增养老床位430张;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提质改造项目2个;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1200张。全州建成9家以上托育服务机构,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1.5个以上。(牵头部门: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10县市人民政府)

(七)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35万亩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68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25万吨以上。(牵头部门: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八)高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启动高中教育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培养和留住优质生源、优质教师,在高分段学生总量偏少的突出问题上取得突破,新创建一级二等高中1所,一级三等高中2所。(牵头部门:州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县市人民政府)

(九)留守儿童成长关爱行动。选优配强103个乡镇儿童督导员和1105个村(社区)儿童主任,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实现全覆盖。(牵头部门: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妇儿工委办公室,10县市人民政府)

(十)殡葬利民行动。实施乡镇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项目40个,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牵头部门:州民政局;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年2月底前)。各牵头部门要对照2022年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确保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3月至12月)。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逐项对照抓好落实。牵头部门要适时进行检查,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检查考核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牵头部门报送工作完成情况,牵头部门要对10件惠民实事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形成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报州政府督查室。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22年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顺利推进,州人民政府成立由州长担任组长,各分管副州长担任副组长,州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相对应的副州长担任组长,负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实施2022年10件惠民实事,州级各牵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州级有关部门要将工作方案中未作分解的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县市和有关部门,涉及的县市和部门要根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整体推进。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不允许不解决不推进又不报告的情况发生。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牵头部门必须每月对工作推进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分析研判,并将工作推进情况按照督查要求报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县市和州级责任部门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的重要考核依据。

政策解读:图解楚雄州2022年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