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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11702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1-17 16:11:00 文  号:楚政办函〔2022〕1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楚雄州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01-16 08:00:50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楚雄州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州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楚雄州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 人:陈 锐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召集人:石文武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 福 州林草局局长

成 员:黎明俊 州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

李联平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商 珊 州科技局副局长

甘 勇 州财政局副局长

李时云 州农业农村局督察专员

普联珊 州卫生健康委三级调研员

彭长达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大斌 州林草局副局长

夏丽萍 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大斌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今后,联席会议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州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州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关于推动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工作落实;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推动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编制全州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3年行动计划”;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完成联席会议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地区和专家学者参加。联席会议召开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州林草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推动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按照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任务,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推进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有关情况及时报联席会议研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2022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