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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0107002 公开目录:2020年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1-07 11:55:53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情况的通报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情况的通报

—2021年12月23日在州政协十届二十五次常委会议上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王建雄

 

主席、各位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州政府系统办理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2月召开的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共提出提案378件,其中交由州政府系统办理的有341件,占提案总数的90.2%。根据提案内容和政府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州人民政府分别交由7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和州级39家单位承办。截 止11月30日,所有提案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第一类(A类):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有283件,占82.9%;第二类(B类):提案所提问题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计划的有34件,占9.9%;第三类(C类):提案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 难以解决的有24件,占7.2%,我们将进一步跟踪落实。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州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用好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对交由州政府系统办理的州政协提案进行认真梳理确认,对各承办单位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3月25日,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联合召开了交办会议,将州政协提案分别交由有关部门承办;会上,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对办理好今年的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提出了明确要求。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对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对今年办理的州政协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各承办单位要坚持领导挂帅,完善办理机制,从联系沟通、统筹协调、规范面商、办理督查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依法依规办理好政协提案,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交办会议要求,及时研究部署办理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办理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开展好提案办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落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工作程序。各承办单位严格执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按照“五级办理责任制”和“五定工作要求”,迅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提案,制定工作方案,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具体办理的良好格局。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完善接收、交办、调研、办理、协商、审查、反馈、公开、总结等工作程序,健全续办续复制度,做到了环环相扣,层层把关,痕迹管理清晰,将提案办理工作与推动本单位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并通过实地考察、现场会办、座谈协商等形式,与委员面对面交流情况,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实提升办理工作质量。

(三)注重沟通协商,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州人民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坚持“协商在前,答复在后”,把加强与委员的联系作为提升办理实效的关键,主动加强与委员的联系与沟通,通过上门走访、调研座谈、电话联系等方式,办理前积极主动与委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提案产生的背景和现实依据;在办理中适时与委员联系,就具体问题进行协商;在答复前与委员面商,汇报提案办理情况,认真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委员的意图,与委员增进友谊、达成共识,争取委员的理解与支持,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委员的满意度。对综合性较强的提案,加强与主办、协办单位沟通协调,促进主办、协办单位相互支持,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优势,有效增强办理实效,确保答复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强化办理措施,增强办理工作实效。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责任到人,深入调研,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创新办理方法、完善工作台账、强化动态管理,努力在答复的满意率和落实率上下功夫,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在交办会之前,广泛征求各承办单位意见,对有争议的提案进行面对面协商,明确主协办单位,做到准确交办,保证办出实效。二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提案加强分析研究,充分采纳意见建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力争解决问题;确实无法解决的,如实向委员做好细致解释工作,争取获得理解和支持。

(五)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办理工作开展。把督促检查贯穿于整个办理工作全过程,前期抓提案交办准确,中期加强指导,催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进度,后期抓工作落实。对已着手解决但尚未完成的事项,督促承办单位抓紧完成;对已列入工作计划的,督促承办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适时采取电话催办、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办,着力解决办理不及时、不规范、“重答复、轻落实”、“开空头支票”等问题。对于州政协交办的7件重点提案,州人民政府按照州政协重点提案办理的有关规定,领办的州长、副州长及时作出批示,要求各承办单位重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从中筛选出涉及群众关心、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以及影响全局工作的问题予以解决落实,推动整体办理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意见

2021年,州政府系统的提案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负责综合协调的承办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影响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少数单位对办理工作简单应付,缺乏深入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不多,有的答复针对性不强,讲宏观政策和解释说明多,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少;部分承办单位审核把关不严,办理结果分类不准确,立卷归档不规范;对综合性的提案,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的协调不足,协同办理力度不够,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合力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对照整改,狠抓工作落实。

(一)思想认识再深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攻坚克难、奋勇争先,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年度常态化重点任务,融入本单位工作全局协调推进,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和工作考核内容检查落实。密切与委员的联系,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聚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二)办理制度再健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法》,结合新形势下对办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标对表补齐制度短板,着力构建职责明确、运转协调、调研深入、协商充分、督办有力、落实到位的提案办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办理实效再增强。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的决策部署,把办理提案与推进政府年度目标任务紧密结合,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进一步转变作风,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着力破除办理落实“中梗阻”问题。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研究分析全局性和前瞻性强、涉及情况复杂的提案,充分挖掘和汲取决策参考价值,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举措、增强实效,想方设法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狠抓落实。

四)督促指导再强化。进一步改进督办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提升督办实效。认真梳理承办提案中的承诺事项和尚未解决的问题,突出抓好重点提案办理落实,深入开展跟踪问效、续办续复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培训承办工作人员,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办理工作考评机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断激发承办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政府系统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