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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1-0925004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09-25 09:52:34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解读《楚雄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必要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办通〔2020〕15号)要求,2020年7月9日,省委编办、省委改革办、省司法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部分改革任务试点的通知》(云编办〔2020〕103号),明确在昆明、楚雄、丽江3个州市选择12个乡镇开展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楚雄州的楚雄市东华镇、大过口乡,南华县龙川镇、雨露乡入选试点乡镇。

基层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服务人民群众的平台。基层管理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决定着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和执政能力、国家治理的根基和水平。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改革试点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关于把楚雄建设成为“一极两区”的发展定位和楚雄州“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聚焦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和完善基层管理体制,按照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要求,重点围绕优化审批服务体制机制、理顺执法体制机制、推进行政管理权限下沉、理顺基层权责关系等任务,通过探索完善管理体制和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使乡镇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通过改革,在乡镇“一颗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方面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改革方法和实现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楚雄模式”改革经验,为全州统筹推进改革提供有益借鉴和实践基础。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结合楚雄州实际,提出了主要改革任务、重点改革工作和具体措施,包括总体要求、试点范围、改革任务、保障措施4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提出了改革的预期目标。

第二部分:试点范围。在2个县市共4个乡镇开展试点改革,分别为:楚雄市东华镇、大过口乡,南华县龙川镇、雨露乡。

第三部分:改革任务。主要从“理顺县市和乡镇两级权责关系、扩大试点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集中审批服务、提升审批服务质量、理顺执法体制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效力”六个方面明确了主要改革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将县市职能部门的部分行政许可职权赋予东华镇、大过口乡、雨露乡3个试点乡镇,将县市职能部门的部分行政处罚职权赋予东华镇、大过口乡、龙川镇、雨露乡4个试点乡镇。提出了楚雄市东华镇、大过口乡和南华县雨露乡在社会事务办公室基础上组建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社会事务办公室牌子,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工作,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在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基础上组建政务服务中心,加挂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业务上接受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东华镇、大过口乡和雨露乡设行政审批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1名,副局长2名。南华县龙川镇新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综合执法工作,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新设立行政综合执法服务中心,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执法提供相关服务,业务上接受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在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基础上组建政务服务中心,加挂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统一进驻南华县政务服务大厅。龙川镇设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建立机制稳妥推进,强化指导评估总结”三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三、改革措施

(一)理顺县市和乡镇权责体系

1.理顺县市和乡镇两级权责关系。通过法定程序,将县市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乡镇能有效承接的有关事项赋予试点乡镇行使,建立规范的权责清单。巩固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县乡管理体制。理顺试点乡镇党委、政府与派驻机构的关系,强化乡镇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

2.扩大试点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将县市职能部门的40项行政许可职权赋予东华镇、大过口乡、雨露乡3个试点乡镇,将县市职能部门的217项行政处罚职权赋予东华镇、大过口乡、龙川镇、雨露乡4个试点乡镇。

(二)“一颗印章管审批”试点任务

1.推动集中审批服务南华县龙川镇为县政府驻地乡镇,龙川镇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履行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工作统一进驻南华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楚雄市东华镇、大过口乡和南华县雨露乡在整合乡镇现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机构和人员基础上,设立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

2.提升审批服务质量。进一步理顺上级部门赋予试点乡镇的审批职责,归并交叉重复审批环节。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审批法律依据、办事条件、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申请材料。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办理,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任务

1.理顺执法体制机制。东华镇、大过口乡、龙川镇、雨露乡整合乡镇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和监督检查权,东华镇、大过口乡、雨露乡3个乡镇由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龙川镇设立行政综合执法局整合相关执法力量负责镇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4个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派驻乡镇的各类执法队伍统一由乡镇党委、政府指挥调度。

2.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效力。加强对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强化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原文件: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