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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0-1211012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12-11 15:00:19 文  号:楚政办通〔2020〕48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楚雄州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0-12-11 08:02:50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楚雄州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办字〔2019〕82号)规定,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州人民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调整如下:

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全面负责全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并主持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督促州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推动各级政府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赵克义:负责州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涉及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财政支持;煤矿、非煤矿山(含尾矿库)、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含储存)、烟花爆竹经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搬迁安置、消防安全、能源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州委常委、副州长蔺志永: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民族宗教、外事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民族宗教场所、外事活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副州长杨虹: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保、残联、妇女儿童、红十字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学生大型聚会活动和校车使用等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抓好教育、卫生项目建设、设施设备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副州长程鹏: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民政、地震、退役军人事务、商贸、市场监督管理、招商引资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城镇燃气管道建设、防护、运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住房城乡项目建设、人防项目建设、商贸物流项目建设、民政救灾项目建设、商场、宾馆、加油站经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副州长徐东: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科技入楚、国家农业园区规划建设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自然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旅游文化项目建设、旅游车辆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重大文体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副州长李林波: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农业、林业、水务、烟草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农业机械使用、渔船作业、农药使用、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水利工程(含在建工程、滇中引水工程)农业园区和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森林防火、气象、防雷防雹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副州长王建雄: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污染防治、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建设、通信、邮政、“互联网+”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公路、铁路、水路、机场建设、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以及整治运输车辆超限、客运车辆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非法违法营运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副州长徐云: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职责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及其事故防控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剧毒化学品购买及其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储存、使用、运输、爆破作业,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大型群众性聚会活动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秘书长苏贤发:协助州人民政府州长处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州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安排州政府常务会议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将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州政府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协调安排州政府领导同志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州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州委、州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抓好督查落实。

2020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