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0-0116001007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01-16 16:09:39 文  号:楚政办函〔2020〕2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成文日期:2020-01-15 16:20:03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楚政通〔2016〕76号)要求,在各县市自评、州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评审的基础上,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上报的考核自评报告和考核附件资料及州级有关部门评审情况进行复评后,提交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县市考核情况进行审定,确定了各县市2019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得分,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县市考核得分情况:楚雄市97.8分、双柏县96.05分、牟定县99.65分、南华县99.75分、姚安县99.6分、大姚县97.3分、永仁县96分、元谋县98.4分、武定县98.6分、禄丰县96.6分。

二、县市考核结果评定情况:按照楚政通〔2016〕76号文件第九条规定,10县市考核得分均在90分以上,均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州级成员单位:州级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圆满完成了2019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各项工作。

希望各县市和州级各成员单位在新的一年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和钉钉子精神、工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对标对表补齐短板,认真抓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确保全州粮食安全。

                                                                                                     2020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