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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7-1019191 公开目录:政府会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4-01-15 11:38:00 文  号:
标 题:
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召开

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召开

1月14日下午,十一届州人民政府召开第23次常务会议,对今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管理工作和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有关问题等7个议题进行研究。

州政府州长李红民,常务副州长杨照辉,副州长任锦云、赵祖莹、邓斯云、周兴国、曹卫东、王厚军,州政府秘书长李德胜出席会议。

州产业协调督导组组长杨应旭,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丽华,州长助理刘春华参加会议。州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就继续做好今年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管理等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 “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坚持城乡统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工作方法,加强监管和调控,着力夯实基础、服务基层,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抗风险能力,使医疗保险制度能持续有效运行。

就我州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工作,会议强调,我州要认真对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制度项目的要求,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清理州级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精简规范办理要件和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审批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