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17〕26号、63号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李 能 免去楚雄州预防艾滋病局局长(兼)职务;
杨树荣 免去云南楚雄林业局局长、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苏铸红 免去楚雄州中小企业局局长(兼)、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兼)、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卢显亮 免去楚雄州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兼)、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李 勇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解正伟 任楚雄州中小企业局局长(兼)、州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兼)、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普学芬 免去楚雄州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李 文 任楚雄州知识产权局局长,免去楚雄州移民开发局局长职务;
李林波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兼)、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李光彪 任云南楚雄林业局局长、州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兼);
施克沛 任楚雄州预防艾滋病局局长(兼);
金 鸿 任楚雄州移民开发局局长;
杨秀成 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职务;
余海潮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州信访局局长;
田忠洪 任楚雄州接待处处长;
钟建辉 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李永军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保永刚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罗文慧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朱光荣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丽琼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副处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肖天平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副处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严万雄 任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副处级);
祁云鹏 免去楚雄州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陈 涛 任楚雄州民政局副局长;
朱晓华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维光 免去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陆永红 任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英 任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孔玉华 免去楚雄州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李 银 任楚雄州商务局副局长;
罗金林 免去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施丽琼 任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副处级);
罗景曙 免去楚雄州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17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