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住建函〔2025〕 号
尊敬的郭进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绿化美化建设工作的建议》(第169号)交由我局主办,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协办,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 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将美丽县城、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绿美城市创建以及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统筹结合,实行州级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两级统筹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目前,楚雄州是全省第4家全面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全覆盖的地州,大姚县已创建为国家园林县城,楚雄市已创建为国家森林城市。云南省绿美三年行动启动后,楚雄州及时出台了《楚雄州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成立了以州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州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10县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楚雄州推进绿美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压实了各相关单位和县市责任。以“增绿提质”为主线,结合“绿美、宜居、特色、韧性”要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楚雄州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楚雄州2022年“口袋公园”建设实施方案》《楚雄州“绿城市”行动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11项重点工作内容、实施步骤等,印发了楚雄州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负面清单、楚雄州绿美城市绿美社区年度考核细则。各县市根据属地实际,以规划为引领,全部编制了属地县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了县市绿美城市绿美社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创建方向,为深入开展绿美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至2024年末,楚雄州投用城市公园85个,较2021年底的70个增加了15个;新建改造口袋公园(含小微绿地、街头绿地等)215个,较2021年的85个增加了130个;全州绿道长度达386公里,较2021年的225.9公里增加近160.1公里;建成区绿地面积达4571公顷,较2021年的3930公顷增加近641公顷;全州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5.58平方米,比2021年增加2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40.41%,比2021年提高4.6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3.98%,比2021年提高4.16百分点。自2022年开展城乡绿化美化专项行动以来,禄丰市、楚雄市入选2022年度第一批省级绿美城市,元谋县进入备选名单;大姚县入选2023年度省级第二批绿美城市,元谋县入选备选名单;全州创建绿美社区149个(2022年39个,2023年110个),9个小区纳入备选名单,认定的绿美社区新建小区(单位)绿地率均达到35%以上,提升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单位)绿地率达20%以上,其中,禄钢社区(老旧小区)绿地率达46.67%,万融苑小区新增绿化面积1.08万平方米,绿地率达到35%。全州通过城乡绿化美化专项行动,结合增绿建绿、见缝插绿、墙上透绿、拆违补绿、生态增绿,逐步实现城镇森林化、社区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江河林网化,构建“城在林中、林在景中、山水相依”的城市绿色生态系统。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中提到关于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资金投入不足问题;管护不到位的现象3个问题,确实不同程度存在。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提升重视程度,将绿化美化纳入城市规划核心。科学绿化是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建设绿水青山的内在要求,是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楚雄州一直坚持规划先行,优化绿色空间布局,建立蓝绿交织、内外一体的城市公园系统,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开展城市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绿地系统作为最重要规划内容,在城市单元中划定城市绿地边界,并作为强制性该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各县市均编制和修订了城市(县城)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县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湿地保护规划,根据绿地系统规划,划定“绿线”管制范围,规划了一批有一定规模、分布合理的城市公园,通过规划手段,引导全州建成区内的山体林地向城市公园过渡,指导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的合理布局,确保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启动《楚雄州城镇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计划年内印发,届时将更加科学的指导全州绿地系统布局和绿地功能完善。
二是关于建议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绿化项目顺利实施。其中“建议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城市绿化美化专项基金,并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需要,合理分配资金,确保重点绿化项目和日常维护经费充足。”鉴于当前财政保障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州财政局建议暂不设立城市绿化美化专项基金。一方面是因我州经济结构和财源结构单一,在大规模减税降费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因素影响下,各级财政收入增速缓慢,可用财力有限,加之民生支出增长迅猛,“三保”和债务风险防控压力较大,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硬平衡”状态,暂无财力设立城市绿化美化专项基金。另一方面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了《楚雄州习惯过紧日子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全面优化精简整合专项资金,坚决取消低效、无效的专项资金,从严审核认证专项资金设立的紧迫性、必要性、可行性。下一步,我们将引导各县市政府加强绿化投资体制改革,以优异的城市生态环境,吸引更多企业进行投资,吸引更多游客来旅游,促进旅游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的竞争力,探索通过拍卖广告权、经营权等办法,挖掘绿化资金潜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元化投资模式,把财政拨付与市场补偿、有偿使用、对外引资等有机结合起来,为城市园林绿化积聚充足的发展资金。
三是关于建议强化管护机制,确保绿化成果持续有效。州自然资源局在开具项目规划条件时在文件中明确规定,老城区改建项目的绿地率不低于30%,新规划用地区绿地率不低于35%,在项目规划方案审查中、规划核实验收,绿地率不达标则一票否决制。无特殊情况,项目均采用通透围栏,并在规划中标注围合范围、通透围栏形式,纳入规划验收,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计划在十五五期间制订印发《楚雄州通透式、半通透式围墙建设改造指引(暂定名)》。2023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出台《楚雄州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全州强化底线思维,严格执行楚雄州绿美城市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负面清单的16条禁止类、8条限制类负面清单,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不断为绿美城市创建点燃“绿色引擎”,释放“绿色动能”。2025年印发了《楚雄州已发现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识别图册(植物类)》及《楚雄州已发现的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整治措施》,针对楚雄州城市绿地管养、城市生态治理中普查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植物类共38种)开展普及宣传,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治理、公众参与”的方针,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长效防控机制,维护城市绿地生态系统稳定,保障生物多样性与景观功能。全域构建城市绿地网络,不断完善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全面增加城市空间绿量,提高城市空间绿视率,优化城市大生态环境,实现“开门见绿、推窗见景”。持续引导县市培育形成以县花、县树为特色的县市园林文化品牌,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彰显公园城市的核心价值。以县市城区水系为载体打造绿廊体系,严格执行绿线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绿、毁绿行为,强化行业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园林绿化全过程监管责任。
再次感谢你对楚雄州城市绿化美化建设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胡静302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