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政函〔2025〕5号
省交通运输厅: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要求,现就杨梦婷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较低县市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362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接省人大常委会协办通知后,楚雄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建议反映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协办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建议中反映的楚雄州双柏县因特殊地理环境因素致使许多农村公路仍未实施路面硬化,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较低,晴通雨阻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加大对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较低县市建设支持力度,在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上给予重点倾斜,提高省级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每公里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2020年以来,楚雄州认真组织10县市开展农村公路项目库建库工作,全州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入库9791.848公里,其中双柏县入库里程为902.848公里。“十四五”以来,楚雄州共计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4688公里,下达双柏县建设里程为455.854公里。目前,双柏县30户以上自然村通畅率为65.87%,待建里程剩余446.994公里。
按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农村公路建设由地方政府负责,属于地方财政事权。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农村公路建设的各级配套资金责任,补助资金将由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各县市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逐步下达。由于楚雄州财政较为困难,上级补助资金仍然是全州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筹集资金并加大向上争取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工作力度,切实提升楚雄州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