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卫复〔2021〕37号
对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
答 复
朱强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恢复楚雄州防治艾滋病责任目标考核”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州从1991年起开展艾滋病监测防治工作,2005-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州连续开展了四轮防艾人民战争,
防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疫情总体控制在中度流行的水平。自第一轮防艾人民战争开始,我州防治工作就实行了目标责任管理,每年州人民政府都与县市人民政府和州防艾委成员单位订目标责任书,直到2019年,按省州统一要求,州政府将单项的防艾目标责任整合在政府绩效考核中。2021年4月,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启动实施第五轮防艾人民战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2021年7月州委、州政府印发了《楚雄州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工作要点(2021-2025年)》,把“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各县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防治艾滋病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重新作为组织保障纳入工作要求。
再次感谢你们对防艾事业发展、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关注、关心,希望你们继续关心、支持卫生工作。
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