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于1982年9月,主管全州地方志工作,履行地方志编纂和地方志工作管理两大主要职能,具体负责《州志》的编修,《年鉴》、《今古》刊物、相关地情资料的编纂,以及有关县(市)志、部门志和专业志的指导。为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下设有综合科、《州志》编纂室、《年鉴》编纂室、《今古》编辑室4个科室,年内未发生变动。
2015年,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州人民政府安排,州志办认真履行修志编鉴职能,积极推进以续修《州志》为重点的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指导,继续做好《楚雄彝族自治州志》(1988~2010)初稿补充、完善、分纂、总纂工作。二是常编常新,按要求完成了《楚雄州年鉴》(2015)编纂出版任务,特别是在财政资金的支持下继续制作《楚雄州年鉴》(2015)电子光盘。三是突出服务,稳步开展《楚州今古》编辑工作,增强现实服务性,并强化了对修志工作的指导功能,继续保持了在全省地方志刊物中的领先地位。四是依法管理,加强县(市)志和专业(部门)志指导工作。五是努力加强地方志业务培训和志书、年鉴等地情书籍的发行工作。六是加强组织建设,各项社会工作有序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
三、州志办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州志办收入预算总额为19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5.77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19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6万元,部门项目支出58.31万元。具体预算详见附表。
楚雄州地方志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