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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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6 09:34:51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分局 作者: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楚雄彝族自治州分局(以下简称“楚雄州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楚雄州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外汇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有效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客观真实、注重实效、方便群众、有利监督”要求,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并积极向公众传导合规交易政策导向,提升各类外汇政策宣传工作质效,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坚持推进主动公开。楚雄州分局按照上级局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外汇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及时公布外汇管理各业务条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2024年共受理行政许可30件,办结30件。分别为经常项目19件、国际收支6件、资本项目5件。本年度进行行政处罚1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楚雄州分局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互联网云南省分局子网站主动公开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等内容,2024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结合部门职责权限和现行外汇政策法规,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业务受理地址和流程、材料收取清单以及监督投诉渠道等内容通过州人民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对外公开,最大限度方便经营主体和群众办事,全方位接受公众监督。严格按照上级局要求及时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中报送2024年度相关数据,2024年楚雄州分局未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依托“数字外管”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互动和服务的“一网通”。2024年,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网上办理率达100%,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率达56%,极大提升辖区经营主体业务办理便利程度。同时,按照上级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工作要求,理清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楚雄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可通过上报需公开信息至云南省分局、经云南省分局审核后通过相关途径公开,或经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楚雄州分局办公场所现场张贴,现场公示,政策解读经审核后至正规融媒体平台等方式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在线浏览国家外汇管理局互联网站云南省分局子网站、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应具体栏目、查看办公场所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或经地方融媒体平台等获得所需信息。

(五)完善监督和保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及各项工作规定,合法合规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日常核查业务系统和政务服务系统数据,规范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流程。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外汇局数字外管平台、云南省分局子网站公布监督电话,建立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监督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楚雄州分局根据《条例》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化,在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经营主体满意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楚雄州分局将紧紧围绕外汇管理中心工作和上级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针对存在问题,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管理,常态化开展制度和业务学习,压实人员责任,强化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各类风险隐患防控能力;三是持续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持续深入践行“金融为民”理念,不断提升金融外汇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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