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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23-02-13 08:28:07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 点击:[]

(2023年2月1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州长张文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州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总体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州人民政府要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要把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为最紧要任务,要把全面改革开放创新作为最强劲动力,要把务实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政绩,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坚强保障,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融入国家及省发展战略,持续推进系列三年行动计划,一心一意谋发展,一张蓝图干到底,以努力走在滇中地区发展前列的实际行动为全国全省大局展现楚雄担当、作出楚雄贡献。

会议指出,2023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政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省"两会"工作安排和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具体要求,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全力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楚雄篇章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号召,全州各族人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楚雄州委的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凝心聚力促发展,埋头苦干抓落实,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楚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楚雄彝族自治州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州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楚雄彝族自治州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同意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2023年州本级财政预算。

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兴国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楚雄州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高站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高标准履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水平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高起点推进代表工作,高效能加强自身建设,团结奋进、实干争先,以实际行动助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魏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洁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的决议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经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公布施行。

关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草案)》的决议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草案)》经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后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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