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我州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持续督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奋力为群众、基层和企业提供天蓝、水绿、山青的生产生活和发展环境; 2.通过听取和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督促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推我州法治政府建设; 3.通过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州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楚雄州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管理监督,切实维护人民和国家财产安全; 4.通过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楚雄州2023年度州级部门人大预算绩效监督报告》《关于楚雄州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楚雄州2023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楚雄州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2023年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楚雄州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楚雄州州本级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楚雄州2024年全州和州本级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管好人民的“钱袋子”,确保我州财政预算更加紧贴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基础基石作用; 5.通过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楚雄州“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推进情况报告》,不断推进我州各族人民、各行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6.通过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州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不断提高乡村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全州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7.通过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州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推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8.通过听取和审议州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9.通过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楚雄州全产业链打造“5+6”现代化产业体系情况的报告》,助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