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1 |
持续加强对基层法院条线业务指导 |
1.建立完善中院审判业务部门结对联系指导基层法院业务条线工作机制。建立中院综合部门条线联系指导基层法院工作机制; 2.丰富对下业务条线指导路径措施,全年各审判业务部门到基层法院开展业务指导不少于3次,每季度分析1次发改案件;综合部门开展党建、保密、组织人事、行装等条线指导不少于1轮次; 3.建立二审拟发改案件沟通机制,充分听取一审承办法官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
2 |
持续强化“法答网”咨询答疑功能运用 |
1.加大“法答网”宣传培训力度,让“有问题、找法答”的理念深入基层法院、深入干警内心; 2.建立“法答网”答疑专家库,分业务板块开展答疑工作; 3.对基层法院在“法答网”提出的咨询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答疑 意见,重大疑难复杂的,在25个工作日内提出答疑 意见。 |
3 |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1.开通涉企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依法快速立案、快审快结; 2.加强长期未结案督办工作,促进涉企案件低成本、高效率化解。深度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畅通网上立案、自助立案渠道,用好电子送达平台,民事、行政案件的电子送达率高于70%,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少于100天; 3.加强破产审判工作组织领导,破产申请审查案件审理天数少于50天; 4.常态化开展法官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 |
4 |
常态化开展涉民生及小标的案件执行专项行动 |
加大对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贯彻民生案件“三优先”原则,用足用尽各项执行措施,实现2024年申请标的额为5万元以下的首执案件执行完毕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不低于60%。 |
5 |
持续优化诉讼服务 |
1.持之以恒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2.开展跨域诉讼服务,当事人可不受区域和层级限制,就近选择一家法院异地办理登记立案、材料收转、诉讼事项申请、跨域文书送达、跨域视频调解等8大类诉讼服务事项; 3.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由专人坐席接听,为当事人、律师和社会公众提供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投诉建议等服务,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现接听率100%、协调回复率100%。 |
6 |
持续提升案件质效 |
1.扎实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全州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指标排名站稳全省法院第一方阵; 2.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不高于1.8%,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不高于0.5%,二审开庭率不低于70%; 3.科学提升审判效率,审限内结案率不低于90%,延长审限率不高于1.1%; 4.有效提升办案效果,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不低于40%。 |
7 |
开展“楚法护蕾”行动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
1.选派不少于40%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到中小学兼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 2.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不少于4课时; 3.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
8 |
持续推进定点帮扶工作走深走实 |
1.学习“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振兴,认真落实《乡村振兴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制度》,院领导定期到乡村振兴联系点调研指导,院主要领导到定点帮扶村调研指导不少于3 次; 2.所有在职在编干警全覆盖对定点帮扶村的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结对帮扶,结对帮扶干部职工到结对帮扶户家中走访帮扶不少于2次,为帮扶群众在促进定点帮扶村群众持续增收工作中办理不少于1件实事。 3.通过资金、技术、消费等多种帮扶方式,促进定点帮扶村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持续增收。 4.充分发挥驻村队员法律专业知识优势,主动参与定点帮扶村矛盾纠纷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