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清单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推进作风革命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 三服务清单 >> 正文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3-03-30 16:56:30 来源: 作者: 点击:[]

序号

服务事项

具体内容

1

大力践行“三法三化”,用“三个三分之一”工作制度抓落实

1.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学以致用,带头绘制施工图、当好施工队长,带着干、教着大家干,要用三分之一时间下基层、搞调研、促落实,用三分之一时间走企业、搞宣传、送服务;用三分之一时间谋工作、补短板、助发展。原则上班子成员每季度到楚雄管理部坐班不少于1天,到县市管理部、武定狮山镇姚铭村、受托银行和企业开展调研、帮扶、督导工作不少于1次。科室负责人每季度到楚雄管理部坐班不少于2天,每季度到县市管理部开展业务指导不少于1次;

2.制定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成立专班组推进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

抓实机关党建引领,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

1.强化理论武装,忠诚拥护“两个确立”;

2.增强基层组织“两个功能”,发挥“两个作用”,开展“党建促优化营商环境”“党建促优质服务”“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行动,推动机关党建提质增效;

3.持续推进“两个革命”,狠抓工作落实,实现稳增长、防风险、增效益工作目标;

4.站稳人民立场,发挥先锋作用,持续提升服务水平;5.抓实抓细清廉云南“十大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3

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刚性和改善性购房资金支持力度

1.提高我州最高贷款额度至单职工60万元、双职工80万元;

2.将“存贷挂钩”贷款倍数由10倍提高至20倍,将贷款最低保障线从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

3.开展“信贷业务提质增效年”行动,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支持,确保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贷款足额贷、商转公足额转;

4.取消对抵押担保抵押物的限制性规定;

5.落实异地贷款、“商转公”、子女州内购买首套住房可提取双方父母公积金、支持二孩三孩家庭购房等惠民政策;

6.全力支持合规提取,常态化整治违规提取;

7.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的政策调研储备。

4

优化服务,持续提升营商环境

1.按照材料做减法、服务做加法的原则,取消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重新编制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高频事项业务简介和办事指南,统一全州业务办理标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

3.实行缴存登记“一窗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即报即办、随交随办、材料齐全的立即办结;

4.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即报即办、立即办结;

5.申请缓缴公积金的企业,3个工作日办结;

6.解决信贷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确保好事办好、办实;

7.落实新办企业和按月缴存公积金主动提醒制度;

8.落实“首违不罚”负面清单制度,允许首错自我纠正,首违不罚;

9.持续推进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跨机构通办”;

10.公积金新房贷款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二手房贷款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11.完善“一次性告知”工作机制,县市管理部设置党员先锋岗暨商转公业务咨询点。

5

开展送政策送服务上门活动

1.开展第三个“公积金政策宣传月”活动;

2.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3.举行公积金政策宣传、网厅使用培训会,提升服务能力;

4.开展12329短信平台精准宣传政策、精准提醒活动;

5.常态化为房地产企业、合作楼盘、缴存单位、重点企业送服务、送政策上门。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