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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YN202104070012 |
楚雄州禄丰市至一平浪镇沿公路旁的河道疑似为黑臭水体,已持续多年。举报人认为可能是河道旁的禄丰市污水处理厂和一家造纸厂引起的河道水体污染。 |
禄丰市 |
水污染 |
举报件反映的河道为星宿江(禄丰市至大花桥)、舍资河(一平浪镇至大花桥)部分河段,两河在大花桥汇合,总长约20公里。反映的污水处理厂造纸厂为:禄丰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0m³/d)、禄丰永兴纸业有限公司(现建成年产3万吨高档箱板纸项目,年产10万吨瓦楞原纸及300万m²纸箱扩建项目在建)、禄丰天河纸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瓦楞纸)。 星宿江河道国控断面水文站水质监测结果显示,该河道水质总体保持Ⅳ类。禄丰市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达标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要求);禄丰永兴纸业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正在建设,现场未发现设置入河排污口,天河纸业有限公司未设置入河排污口,2家企业未发现外排污水情况。禄丰市至一平浪镇河道存在面源污染的情况,水质不稳定,现场核查时发现星宿江水面存在少量白色漂浮物,舍资河岸两侧有少量生活垃圾。 |
部分 属实 |
4月9日,禄丰市人民政府及时组织人员对星宿江、舍资河河道漂浮物、岸边垃圾开展清理;一平浪镇生活污水收集至氧化塘内;对河段4个断面6个指标(透明度、溶解氧、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硫化物)进行行取样监测,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Ⅳ类标准,从水质监测结果判定星宿江不是城市黑臭水体;对河道沿岸的禄丰污水处理厂、天河纸业、永兴纸业等开展专项检查,要求污水处理厂加强设施运维管理,稳定达标排放。督促天河纸业、永兴纸业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外排至河道内。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