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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州 高质量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建设

发布日期:2021-04-06 08:13:14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 点击:[]

3月31日,楚雄州“回眸‘十三五’奋进新征程”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楚雄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州、高质量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举行。

州生态环境局发言人作新闻发布,介绍了“十三五”以来我州坚定不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州发改委、州林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发言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生态制度约束更加有力,出台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一办法两体系”,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机制和审计制度,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及公益诉讼;全州共制定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文件144个。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率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环境约束性指标;25个国控、省控断面除1个断面有效监测数据不足外,其余断面达标率为100%,25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楚雄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三年保持100%,其余9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森林覆盖率达70.01%。

生态空间优化更加合理,全州划定生态保护红线7444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2384.87平方公里,编制完成州级和10县市城镇体系规划;划定管理保护范围的河道508公里,河湖岸线保护率为100%;划定空间管控单元94个。

生态经济发展更加均衡,2020年,全州“2+5+3”重点产业增加值894.69亿元,十大重点产业增加值占全州GDP的比重达到65.2%;能耗强度持续下降,超额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以较低的能耗增速支撑了较快的GDP增长。

生态文化影响更加深入,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日趋浓厚,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民族传统生态文化保护水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2019年,全州生态环境满意度为92.6%,排全省第6位。

生态生活质量更加优良,《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颁布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2020年,楚雄州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荣誉称号,大姚县被命名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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