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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第二款等规定,因下列勘查许可证(详见清单)有效期已届满,且探矿权人逾期未申请办理延续登记和注销手续,已公示纳入依法自行废止勘查许可证名单且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以公告废止并清理登记数据。
特此公告。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公告勘查许可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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