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有关要求,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姚安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双柏县查姆湖水环境治理项目弃渣场、入场道路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姚安至南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南华段)第四施工总承包部三期临时用地》进行了审查(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8-3391938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