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采矿权抵押备案信息已经采矿权人和抵押权人认可并告知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现予以公开。
抵押人(采矿权人):禄丰融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禄丰市支行
矿山名称:禄丰县彩云镇白石塘采石场
采矿许可证号:C5323312021097100152647,有效期2021年9月26日至2031年9月26日。
一、抵押贷款期限为2022年5月17日至2031年5月16日,抵押期间不得转让变更。
二、抵押人在采矿活动中应遵守矿产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抵押人自行承担。
三、抵押权人在 签 定 担保合同之前,对抵押标的物(即禄丰融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禄丰县彩云镇白石塘采石场)已做了尽职调查,对其存在的风险和不利因素都已确定知悉。抵押标的物价值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自行评估认定,抵押权人自愿承担所有风险及责任。
四、抵押合同中认定的采矿权抵押金额为双方当事人认同,非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双方自行承担。如抵押物价值不足抵押合同中规定的数额时,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解决。
五、在抵押双方承诺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的前提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只负责在抵押期间不予办采矿权转让变更登记,对该采矿权资源资产价值、资源安全及资源开发利用风险等一切情况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采矿权抵押解除后20日内,双方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备案管理机关。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