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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和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授权,对县(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介绍
1、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2、加强项目管理,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工程。
3、抓实要素保障,加快土地报批供应。
4、强化矿政管理,全力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良好秩序。
5、狠抓基础工作,大力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6、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增强为民服务水平。
7、全面加强监管,不断提高法治国土建设水平。
8、强化统筹管理,全力推进“七大专项行动”。
9、加强基础业务,夯实国土资源发展基石。
10、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1、全面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科室18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年末实有人员58,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18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626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5.5万元,占总收入的12.82%;其他收入14180.49万元,占总收入的87.18%。
与上年对比:2018年收入16265.99万元,2017年收入13150.05万元,增加3115.94万元,增23.7%。2018年财政拨支2085.5万元,2017年财政拨支1584.73万元,增加500.77万元,增31.6%;2018年其他收入14180.49万元,2017年其他收入11565.32万元,增加2615.17万元,增22.61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624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8.61万元,占总支出的8.06%;项目支出14932.42万元,占总支出的91.94%。
与上年对比:2018年支出16241.03万元,2017年支出13093.19万元,增3147.84万元,增24.04%。2018年基本支出1308.61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1075.38万元,增233.23万元,增加21.69%;2018年项目支出14932.42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12017.81万元,增2914.61万元,增加24.2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与上年对比:
办公费12.97万元,上年支出5.53万元;印刷费0万元,上年支出0.33万元;水费0.36万元,上年支出1.73万元;电费1.57万元,上年支出6.58万元;邮电费0.74万元,上年支出8.3万元;物管费16.47万元,上年支出7.03万元;差旅费9.74万元,上年支出6.92万元;维修(护)费2.78万元,上年6.45万元;租赁费0.06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会议费1.61万元,上年支出2.97万元;公务接待费2.32万元,上年支出3.64万元;委托业务费0.18万元,上年0.08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3万元,上年支出0.6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71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21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万元,上年支出12.7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总支出14932.42万元,与2017年总支出12017.81万元相比,增加2914.61万元,增加24.25%。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83万元;
2、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79.71万元;
3、2200105:土地资源调查支出158.59万元;
4、2200106: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32.44万元;
5、220011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55.55万元;
6、2200114: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410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5.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93%。与上年支出1584.73万元对比,增加500.75万元,主要预算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压缩开支,厉行节约,提高效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79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主要用于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业务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主要是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医疗保险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国土资源污染防治管理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业务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6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和发放住房补贴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8万元,支出决算为39.13万元,完成预算的188.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11万元,完成预算的2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2万元,完成预算的179.4%。接待费本年支出12.02万元,上年支出8.92万元,增加3.1万元,增长34.71%。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省自然资源厅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考核、调研等公务接待支出,以及接待其他省、州市、县和下属自然资源部门到我局考察、汇报、座谈等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27.11万元,上年支出3.42万元,增加23.69万元,增692.75%。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只有过路费及零星的维护保养费和燃油费。2016年6月至2017年10月间的维修费一直未结算,2018年结算了此期间维修费6.87万元,我单位一张留下的公务用车由于使用年限原因年底进行了大修,支付了修理费6.52万元,2017年除零星加油外未购买过公务用车燃油,2018年因工作需要,我局分2次支付公务用车燃油费9万元,因此,2018年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7年同期大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11万元,占69%;公务接待费支出12.02万元,占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1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局正常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0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2.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8(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省自然资源厅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考核、调研等公务接待支出,以及接待其他省、州市、县和下属国土资源 部门到我局考察、汇报、座谈等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54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30万元对比,增加了24.2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18年机关正常运行必需的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749.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38.11万元,固定资产3010.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63.28万元,主是办公设备购置和上级拨给的专项资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3.62万元。
四、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评价项目见附表10--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3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