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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5-0808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8日 文  号:楚水许〔2025〕7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楚雄州元谋县定远河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楚雄州元谋县定远河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元谋县水务局:

你单位向楚雄州水务局提出关于对楚雄州元谋县定远河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楚雄州元谋县定远河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你单位依据专家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完善后的《楚雄州元谋县定远河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评价依据充分、内容全面,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云南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楚雄州元谋县定远河水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定远河水库位于牟定县江坡镇柜山村委会梨园村下游的龙川江支流牟定河(又称龙川河)上,属金沙江水系龙川江一级支流。水库坝址处地理坐标为东经101°40′44″,北纬25°17′36″。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402km²,主河道长48.1km,河道平均坡降8.37‰。水库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导流泄洪隧洞、输水隧洞组成。大坝为黏土心墙风化料坝,水库建成后总库容1757.6万m³,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二、评价对象、范围和防洪标准

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对象、范围和防洪标准。评价对象分为水库枢纽工程、水库坝址下游河道整治及进库道路工程、输水工程和3个弃渣场工程;水库枢纽工程评价范围为坝址至上3.89km、坝址至下游0.1km,共3.99km,水库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为1000年一遇;水库坝址下游河道整治及进库道路工程评价范围共2.91km,其中跨河桥梁工程断面50年一遇,路基工程设计洪水标准15年一遇,河道整治工程防洪标准10年一遇;3个弃渣场评价范围为所在河段,防洪标准10年一遇;水库输水工程12个穿河断面评价范围为断面上、下游3—5倍河宽,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三、同意《评价报告》的主要评价结论

(一)定远河水库工程建设已列入《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楚雄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相关规划,项目评价范围内暂无水库及其他工程规划,项目建设符合元谋县经济发展规划要求,与现有相关规划相适应。

(二)该水库工程各建筑物及所在河段确定的洪水标准符合现行防洪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的评价。

(三)冲刷计算采用的方法、计算成果合理,该水库建成后,通过水库的调节运行,汛期水库对洪水有一定的调洪和错峰作用,可将上游入库洪水削峰下泄,从而减小天然洪水对河道的冲刷,对下游河道的河势稳定及行洪安全是有利影响;水库下游河道整治和进库道路工程的建设对河势影响较小;弃渣场建设设置了相应的截排水设施,截排水设施满足自身及河道安全行洪的要求;输水工程各穿河断面为埋管,各断面施工完成后恢复为河道天然状,不影响河道行洪。

(四)项目建设对现有水利工程与水文设施的影较小。其中

淹没区水利及相关设施,均由可研报告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方案中采用相应的措施进行复建或补偿;淹没区的的水库专用水文站,水库建成后将撤站,且建设水库水文自动测报系统。

(五)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会占用防汛道路,对外交通较为方便,公路畅通,汛期的防汛抢险车辆、物资及人员的正常通行,不会对防汛抢险产生影响。

(六)该工程建设涉及水库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等第三人水事权益,按国家相关规定在项目可研报告中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补偿,水库淹没区征地移民补偿投资估算为7246.48万元,费用已列入工程投资中。

(七)元谋县定远河水库工程建设的洪水影响防治补救措施在工程设计中已经考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工程量及投资估算。目前主要以非工程措施为主,无新增防洪影响对象,故无其他防治补救措施工程量及投资。

四、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需加强施工管理,工程合理安排在枯期(12月—次年4月)施工;施工中产生的废水、污水等需经过相应措施处理,水质达标后再排放;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应削减和控制;施工的渣料开挖及废料堆放应严格按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避免占用河道影响行洪;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围堰、废弃物、临时建筑物等,做好施工场地恢复、开挖边坡的加固,及时恢复河道岸线,确保河道防洪安全。

(二)建设单位需编制工程施工度汛方案和遇超标洪水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河道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当发生超标准设计洪水时,应依据预报成果,采用有效措施抵御洪水,同时及时向上级防汛部门报告水情,以便上、下游群众及时撤离,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要加强与当地河道管理部门、防汛部门联系、实时了解雨水情、汛情和调度运行有关情况,坚决服从防洪总体安排,积极配合防洪管理部门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三)强化水库工程的运行调度,水库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必要的水情预报系统,通过科学的洪水预报,在遭遇非常洪水前,做好水库的洪水预报及调度预案,提高水库运行的安全性。

(四)要严格按批复的建设方案、明确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和建设管理要求落实,确保批建相符。

本机关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本行政许可决定书,你单位在施工建设管理中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意见抓好建设管理。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楚雄州水务局

2025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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