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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2-1220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0日 文  号:楚水通〔2022〕86号
标 题: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水利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水利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水务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2〕72号),州水务局制定了《楚雄州水利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水利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

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州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96号)、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2〕72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推动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69项、州100项举措以及省水利厅43项行业举措落实落地,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系列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压实各级水利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3月结束。

三、整治重点和任务分工

对全州各县市所有水利行业领域、所有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11个方面:

(一)消防。紧盯水利办公区域、施工区域、集体宿舍、水利工程管理用房等场所,集中排查整治违规电气焊、违规动火、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局办公室会同监督科、建设科、运管科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分工负责,各县市市水务局,相关单位〕

(二)水利工程建设。紧盯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槽)、有限空间、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高空作业防护和油库、炸药库、仓库、施工生活区,集中排查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不按方案施工、危大工程管控不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建设科、运管科、农水科、防御科,蜻蛉河灌区管理局,各县市水务局,相关单位〕

(三)水利工程运行。紧盯水库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闸门、灌区灌排泵站和农村供水工程,集中排查整治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隐患。〔运管科、农水科、防御科等分工负责,局直各单位,各县市水务局,相关单位〕

(四)小水电站。紧盯小型水电站,集中排查整治水库大坝引水渠和压力前池漏水、滑坡、支墩和边坡变形、压力管道未按规定开展检测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农水科,各县市水务局,相关单位)

(五)水文监测。紧盯水上、高空外业测量作业和水质实验室,集中排查整治水文测船、巡测车、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配备、流量测验缆道设施(塔架)、涉水作业安全防护和救生器具、实验室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省水文水资源局楚雄分局)

(六)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紧盯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集中排查整治安全防护、应急避险、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气体的监测与防治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规计科,局直各单位,各县市水务局,相关单位)

(七)水利科研与检验。紧盯水利试验厅(室),重点排查整治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建设科、省水文水资源局楚雄分局,各县市水务局)

(八)水利行业人员密集场所。以防范火灾、爆炸和防止踩踏为重点,集中排查整治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隐患。(局办公室、建设科、运管科、农水科、防御科,局直各单位,各县市水务局,相关单位)

(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紧盯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集中排查整治安全度汛措施、汛期水利工程运行重点部位、极端天气通信预警、施工场所和营地汛期安全、山洪灾害预警平台是否正常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运管科、防御科、建管科、农水科,局直各单位,各县市水务局,相关单位)

(十)自建房。紧盯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无正规设计、施工资质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自建房,集中排查整治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运管科、局办公室、建设科、监督科,局直各单位,各县市水务局,相关单位〕

四、方法步骤和整治标准

(一)单位自查自改。各县市水利部门和单位结合本地实际和水利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再梳理再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层层发动企业,立即开展专项整治,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防患于未然。自查自改工作要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

(二)全州集中整治。各县市水利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和2022年以来已完成整改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回头看”,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台账。对危险性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必须坚决予以挂牌督办。

(三)分级专项督导。州、县市级水利部门要从行业上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分级制定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专家、媒体等共同参与,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开展明察暗访,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整治销号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州水务局将适时对全州10个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整治,加强工作统筹。各县市水利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好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精准防控疫情的关系,结合当前我州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系列行动,科学合理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精准到具体企业、具体隐患,不搞面面俱到。

(二)严格整治要求,注重正面引导。各县市水利部门和单位按照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要求,加强本地区、本单位水利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重在帮扶企业,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要选树一批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的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提高专项整治时效。

(三)严守督导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一线严督细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督导检查。对在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肃查处、严肃追责。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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