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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机构信息

发布日期:2023-08-01 10:23:22 来源: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作者: 点击:[]

一、基本信息

(一)负责人:顾姝倩

(二)机构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8:00

(四)办公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667号

(五)联系电话:0878-3389917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一法三条例两办法”等机关事务管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负责楚雄州机关事务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等工作。

(二)负责制定统一的党政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拟订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以及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落实财务管理有关制度。提出州级党政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的建议;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后勤服务专项经费和公务用车经费的管理。

(四)负责统筹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制定州级党政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监督;负责制定州级党政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财政预算的州级党政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州级党政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和服务质量;负责州公务中心、“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和州级领导周转房的后勤服务保障、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

(五)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州级党政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级党政机关通用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

(六)负责州级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监管、处置、大中修项目审批等有关工作;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审核。负责州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统一登记管理;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对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及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联合督促检查工作。

(七)承担州级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州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实行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统一管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州级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指导、监督全州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八)负责州级党政机关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活动、跨部门综合执勤执法、跨区域出差等公务活动公务用车保障服务。

(九)承担楚雄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州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对州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十)负责州会务中心的管理,承担州级会议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州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服务保障。

(十一)负责州公务中心、“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有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州级党政机关和各县市国内接待工作。

(十三)负责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四)承担对州本级党政机关和各县市各类公务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五)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机要通信、文电处理、公文运转,公文审核、保密、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管理。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有关工作。

(二)财务管理科。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有关经费管理。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负责本单位财务预算、各项经费开支的预算和决算编制及局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管理工作。

(三)服务保障科。

工作职责:负责推进州级党政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州级党政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和服务质量;负责对州级党政机关后勤服务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州公务中心、“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和州级领导周转房的后勤服务保障、环境卫生保洁等工作。负责州公务中心职工食堂的管理。

(四)房地产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党政机关国有资产、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州级党政机关资产、房地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监管、处置、大中修项目审批等有关工作;负责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审核。承担州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统一登记管理,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对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及下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联合督促检查工作。

(五)公务用车管理科。

工作职责:承担楚雄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州公务用车管理、推进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州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工作,组织实施公务用车的集中统一采购;负责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统一集中采购和制定保险、维修、加油定点制度工作。负责州级公务活动的用车保障服务及楚雄州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车辆管理、维护及司勤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六)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

工作职责:承担楚雄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全州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对各县(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指导;承担示范推广新能源、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工作。负责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承担对州本级党政机关和各县市各类公务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七)会务中心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州会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会议室使用、会议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会务中心会议智能系统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正常运行;负责州公务中心语音系统、有线电视的管理工作、协调联系和服务工作;负责做好会务中心所召开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八)保卫科。

工作职责:负责州公务中心、“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州公务中心、“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消防设施设备的管护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务中心信访处置和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公务中心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机关党总支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等工作。负责党内日常事务,落实党内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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