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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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609087/2025-00009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8日 文  号:
标 题: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有关信息
成文日期: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有关信息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有关信息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负责人:祝春燕(州委卫生健康工委书记、州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三、执法区域:楚雄彝族自治州

四、执法类别:行政执法

五、办公地址: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73号

六、监督电话:3389827

六、邮编:67500

七、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护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云南省中医药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消毒管理办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血站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护士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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