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州级各部门: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居民进入公园、景区等室外公共场所,只需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无须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长期居家老人、三岁以下婴幼儿、在家上网课学生、居家办公者等无社会面活动的人员,如无外出需求,可以不参加社区核酸筛查。
上述措施自2022年12月5日12时起实施。后续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优化调整。
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