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州级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点多、面广、频发,省内多个州市相继发生本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我州“外防输入”工作,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涉疫地区入(返)楚人员排查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健康码和行程卡异常或带*以及14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建议暂缓入(返)楚。所有入(返)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主动配合扫验码和健康管理工作。
二、对14天内来自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分别在隔离期第1、4、7、10、14天开展5次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三、对14天内来自中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3、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1、7天),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属地采取有效管控和防范措施,降低省外输入病例引发本地传播扩散风险。
四、对14天内来自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3、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1、7天),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属地采取有效管控和防范措施,降低省外输入病例引发本地传播扩散风险。
五、对行程卡带*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1、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有症状及时向社区报告。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属地采取有效管控和防范措施,降低省外输入病例引发本地传播扩散风险。
六、对14天内来自有本土疫情省份及省内地区入(返)楚人员,以及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的人员,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抵楚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
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学校、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馆、影剧院、旅游景点、药店、人员聚集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工作,发现健康码“红码”“黄码”及行程卡带*的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要立即管控,并报属地指挥部。
八、倡导清明节期间减少出行,非必要不流动,非必要不出州。确需出行的人员,出行前向目的地咨询当地防疫政策,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返楚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单位报备,配合落实属地防控措施。
九、请广大群众注意加强个人防护,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到医院就诊都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戴口罩、用公筷(公勺)、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肌痛、腹泻等症状人员,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发热史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感染,降低感染后重症率、死亡率的最有效手段。请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尽早、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的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共同筑牢群体免疫屏障。
以上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