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新防指〔2021〕36号
关于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021年“春运”已于3月8日结束,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春节期间我县未发生输入性病例和集聚性疫情,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为全国、全省、全州疫情防控贡献了力量。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全面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经请示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即日起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执行《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
小组指挥部通告(第24号)》(楚新防指〔2020〕24号)、《武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25号)》(武新防指〔2020〕238号)各项防控要求。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对群众性聚餐经营活动、
农村自办宴席活动和50人以上的会议培训,承办单位和个人要保证食品加工、就餐场所干净清洁,保持空气流通,每餐餐前要进行场所消毒,严格控制就餐人数,桌数不得超过标准接待量的50%,邻桌距离不得小于1米,每桌人数不得超过8人,并配备公筷公勺,提倡分餐制。同时,要严格按照“谁主办,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主办方主体责任,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针尖大的窟窿漏过斗大风”的风险意识,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村(社区)、单位要继续发挥好基层一线的“前哨”作用,继续强化网格化管理,对来自境外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跟踪管控,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对群众性喜庆活动,要做好参与人员摸排登记、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查验、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日常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群体性疫情传播。同时,要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检查指导,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四、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保持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文明出行、无偿献血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担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四方责任”,慎终如始、一以贯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持续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武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