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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37号)

发布日期:2022-04-08 21:24:00 来源: 作者: 点击:[]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部分地区病例增长迅速,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落实“四早”要求,切实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就全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以及14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建议暂缓入(返)楚。所有入(返)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主动配合扫验码和健康管理工作。

二、加强涉疫地区来(返)楚人员健康管理

(一)重点涉疫地区来(返)人员

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楚人员,即日起抵楚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二)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

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健康码红码的来(返)楚人员,即日起抵楚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中风险地区来(返)人员

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健康码黄码的来(返)楚人员,即日起抵楚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来(返)人员

14天内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来(返)楚人员,即日起抵楚的,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五)上述人员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属地采取有效管控和防范措施,降低省外输入病例引发本地传播扩散风险。

三、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健康管理

全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各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做好职工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离楚。确需离楚的,严格执行双报备制度,并在返岗前需查验回楚后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加强州庆等节假日期间的出行管理,倡导非必要不离楚、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地区的规定,减少人员流动。确因工作或个人原因需离楚的(含在楚雄工作但家在外地人员),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回楚后及时报告行程轨迹、接触人员及健康状况等情况,并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措施。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师生健康监测和外出报备工作,提倡就地过节,减少出行。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风险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举办方要审慎评估疫情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主办方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批,获准举办的由主办方查验所有参加人员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举办的由承办场所(单位)查验。弘扬节约风尚,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继续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 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五、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要求,主动配合相关防疫措施。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咽痛、干咳、乏力、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楚雄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楚雄州

3389505


姚安县

5717197

楚雄市

3213989


大姚县

6222341

禄丰市

4122022


永仁县

6044204

双柏县

7722428


元谋县

6081275

牟定县

5392662


武定县

8711281

南华县

7221806




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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