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部分地区病例增长迅速,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落实“四早”要求,切实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就全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以及14天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建议暂缓入(返)楚。所有入(返)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主动配合扫验码和健康管理工作。
二、加强涉疫地区来(返)楚人员健康管理
(一)重点涉疫地区来(返)楚人员
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楚人员,即日起抵楚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二)高风险地区来(返)楚人员
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健康码红码的来(返)楚人员,即日起抵楚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中风险地区来(返)楚人员
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健康码黄码的来(返)楚人员,即日起抵楚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来(返)楚人员
14天内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来(返)楚人员,即日起抵楚的,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五)上述人员如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属地采取有效管控和防范措施,降低省外输入病例引发本地传播扩散风险。
三、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健康管理
全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各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做好职工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离楚。确需离楚的,严格执行双报备制度,并在返岗前需查验回楚后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加强州庆等节假日期间的出行管理,倡导非必要不离楚、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地区的规定,减少人员流动。确因工作或个人原因需离楚的(含在楚雄工作但家在外地人员),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回楚后及时报告行程轨迹、接触人员及健康状况等情况,并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措施。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师生健康监测和外出报备工作,提倡就地过节,减少出行。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风险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举办方要审慎评估疫情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主办方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批,获准举办的由主办方查验所有参加人员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举办的由承办场所(单位)查验。弘扬节约风尚,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继续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 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五、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要求,主动配合相关防疫措施。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咽痛、干咳、乏力、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楚雄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楚雄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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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 |
5717197 |
楚雄市 |
3213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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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2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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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2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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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 |
8711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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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1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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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