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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楚雄办事处认真落实《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疫情防控及金融服务保障十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0-02-03 11:19:13 来源:楚雄州金融办 作者: 点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及金融服务保障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在前期部署的基础上,于2020年1月29日经省联社党委进一步研究,对全省农信社系统下发支持疫情防控及金融服务保障的十条措施。

一、凡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各类保障人员,疫情期间在云南省农信社(含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下同)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

二、对于疫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户一策,通过主动展期、减免罚息、信贷重组等方式,予以全力支持。

三、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物资的科研、生产、购销企业的信贷需求,执行授信全满足、信贷快速审批、规模足额满足,执行优惠利率。

四、开通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为政府机构、防疫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紧急取现、资金划转等应急金融服务,疫情防控相关业务到网点及时办理,并根据需要为疫情防控医疗机构提供上门金融服务。对红十字会及慈善总会等慈善组织的开户、资金结算等业务,按规定的简易流程优先办理。

四、单位和个人通过云南省农信社向湖北省疫区及云南省防疫专用账户捐款或汇划防疫专用款项的,一律免收手续费。

五、强化对营业网点及自助设备的消毒频率,现钞统一进行消毒后对外投放,为对外营业网点配备体温检测仪等防护设备,为员工及客户提供体温检测服务。

六、依托云南省农信社网点覆盖面广的优势和依托科技优势,主动协助1403个乡镇开展农村防疫宣传及政策宣讲。

七、加强线上服务,减少疫情传播渠道,全力确保云南农信社电子银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倡和保障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查询、转账、缴费、贷记卡还款、交通违章罚款等金融服务,个人客户使用云南农信手机银行跨行转账一律免收手续费。

八、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利用门头LED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知识、最新防控情况、健康防疫常识等宣传,引导群众理性应对疫情,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提高预防能力。

十、加强疫情防控时期的金融服务安保工作,坚持保安人员和押运人员戴口罩上班,勤洗手,引导客户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为疫情期间到农信社办理业务的客户提供一个安全、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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