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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4日,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楚雄州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楚雄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请各县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一级响应,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落实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楚雄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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