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具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围绕价格监测、煤电油气运保障、救灾物资保障等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及时做好预测预警,为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防治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1月22日上午楚雄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上迟中华州长和杨虹副州长的讲话精神,州发展改革委参会人员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委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将相关情况通报到全委干部职工,同时,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马国雄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委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的16个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工作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确保了各项工作及时落到实处。
二、强化值班值守
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楚府明电〔2020〕3号)的部署,委党组及时研究、及时部署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值班值守工作,明确了委领导总值班、一名委领导亲自带班,明确了春节总值班人员、应急值守人员和市场价格监测值班人员,确保了各项工作紧张有序地开展。
三、做好网络媒体管控和干部职工防疫宣传
及时贯彻落实州委网信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网络媒体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州发展改革委信息中心严格执行宣传纪律,加强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网络疫情信息监管,积极做好防疫宣传,引导全委干部职工科学预防,不信谣不传谣,切实增强防病意识。
四、做好价格监测预警
据2020年春节期间楚雄州各县市市场价格监测每日专人市场巡视情况显示,自1月29日起,楚雄州内部分农贸市场已恢复营业,商贩开始出售商品,购买鲜活副食品的群众明显增加,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未发现排队抢购、断档、脱销以及其他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受疫情影响,因购买量暴增,大部分药店医用口罩脱销,出现一罩难求现象,酒精、84消毒液等抗病毒药品仍然脱销,板蓝根颗粒、莲花清瘟胶囊等抗病毒药品热销,供货紧张,但价格平稳,很多商家承诺,所有口罩、抗病毒药品均维持原价,绝不涨价。据药店工作人员介绍,估计节后产能恢复后口罩才能正常供货。超市、市场人流明显减少。
五、做好供电供气及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供电、供气保障。州发展改革委第一时间协调供电部门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企业用电的同时,及时加强与工信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了云南新世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作为全州重点保用电保用气的医药企业,以稳定的电、气保供,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二是扎实做好救灾物资保障。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州发展改革委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1月27日,根据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我委紧急调运棉被20床,垫棉20床,折叠床23张,床上用品23套,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月28日,按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组织调拨救灾棉被110床(套),折叠床110张,救灾帐篷3顶支持做好疫情监测防控工作。
六、做好粮油保供稳市工作
一是将《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粮油保供稳市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下发各县市发展改革局和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抓好督促落实。二是成立州发展改革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粮油保供稳市工作应急值守联络工作小组。要求各县市发展改革局、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军粮供应站、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也要成立相应联络工作机构,负责做好粮食和物质系统疫情防控期间粮油保供稳市联络、粮油市场监测预警,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及粮油应急供应等信息报送。三是做好粮油市场监测预警工作。要求各县市密切跟踪当地粮油市场动态,做好国有粮食企业粮油门店、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粮油库存、销量、价格等情况日监测日报告工作。督促指导县市强化粮油供需形势分析研判,完善预警机制,对发现苗头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及早研究、主动应对、妥善处置,第一时间向州发展改革委报告。四是做好粮源组织调度保障工作。要求各县市、各相关单位要加大成品粮油粮源组织调度,确保本县市成品粮大米储备规模足额到位,以备应急之需。各县市国有粮食企业要备足备齐粮源,公司粮油门店必须正常营业,视需要加大成品粮油投放,保障大宗粮油商品供应,做到供应充裕,价格平稳。要做好应急加工企业、应急供应网点、应急配送等环节有效对接,保证应急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五是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县市加大对粮食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和国有和非国有粮食企业粮油门店的专项巡查、质量监管力度,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和服务,严厉查处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粮价、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