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统筹谋划,切实与相关部门对接联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各项政策落实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要求,加强与州级预算部门的沟通对接,认真了解掌握部门资金需求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资金拨付使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依规保障部门运转和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同时,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要求,明确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保障防控物资及时到位,疫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截至2月4日11时,全州各级财政已安排疫情防控经费4324.31万元,预拨13家医疗机构医保基金1230万元,支持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医疗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