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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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一季度全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4-11 10:59:37 来源:楚雄州政府办公室 作者: 点击:[]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国家、省、州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4年第1季度,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全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3年第4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3年第4季度检查发现的2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中,永仁县“永仁法治在线”仍未整改到位。

(二)2024年第1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2024年第1季度,全州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30个,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总体合格率为100%。

(三)2024年第1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2024年第1季度,全州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务新媒体129个,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

1.网站读网巡网制度不落实,栏目未按照规定时限要求更新,如州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栏目,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部门文件栏目,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等部门重大建设项目施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管栏目,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统计局、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单位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清单、指南及流程图和结果、年报栏目,有关单位稳经济增动能惠民生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栏目以及政策问答栏目。

2.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形同虚设,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公开的政府信息出现多字、漏字、错字情况,如州民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错误信息修改不及时,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等。

4.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不规范,信息页面不排版,文件红头、单位印章随意公开,如州教育体育局网站、州财政局等。

5.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变更信息,如南华县、大姚县、牟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州统计局、州生态环境局网站等。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1.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变更备案信息,如“楚雄住建”微信公众号、“楚雄林草”微信公众号、“楚雄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

2.政务新媒体存在“未批先开”情况,如州教育体育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3.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格,多字、漏字、错字等问题仍然存在,如“法治楚雄”微信公众号、“武定警方”微信公众号、“姚安警方”微信公众号、“元谋警方”微信公众号等。

(三)政策解读回应方面

1.部分单位政府文件未公开,如南华县人民政府。

2.部分单位政策性文件未进行解读,如双柏县人民政府、南华县人民政府、姚安县人民政府。

3.部分单位代州政府起草的政策性文件未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报送政策解读材料,如州发展改革委代起草文件《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楚政办通〔2024〕14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主办、主管责任,健全完善运维监管制度,加大日常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避免信息表述错误、栏目不更新、信息发布不规范等问题反复出现。

(二)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各级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主办、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规范审核流程,坚持分级审核、多道审核、先审后发,注意常用词、高频词、规范表述的使用,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表述严谨规范。

(三)强化内容保障。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按照“谁开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运维责任人,压实责任,做好网站与新媒体内容保障,确保栏目内容更新及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政策文件作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首要发布内容,建设完善政策文件库,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获取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为稳定预期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协同联动性,积极转载上级推荐发布的重要信息。

(四)强化常态化监管。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日常读网巡网和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页面布局,全站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有关标识。加强对无力保障栏目的清理整合,不得出现空白栏目、不按规定时限更新栏目。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栏目不得长期处于“建设、维护”状态。积极做好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管理工作,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基本信息变更修改工作。

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省、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通报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检自查,主动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自2024年第1季度开始,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发现问题列入年终政务公开考评扣分。以上通报问题整改情况,请于2024年4月26日前报州政府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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