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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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4-07 16:42:16 来源:楚雄州政府办公室 作者: 点击:[]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国家、省、州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关要求,2023年一季度,州政府办公室对全州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结合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处反馈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2023年一季度,全州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府网站29个,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总体合格率为100%。

(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2023年一季度,全州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的在运行政务新媒体115个,其中,微信公众号72个,新浪微博28个,今日头条11个,抖音短视频3个,快手短视频1个,检查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6个,总体合格率为94.78%。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发布方面。部分单位政府网站动态新闻类栏目超2周不更新,如州科技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部分单位政府网站动态新闻类栏目和政务新媒体信息仅按照检查考核指标最低要求进行更新,如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统计局、州政府研究室“楚雄 政府研究”微信公众号;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责任落实不到位,如牟定县、南华县、大姚县;部分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如牟定县公安局“牟定警方”新浪微博发布信息出现多处错误,州司法局“法治楚雄”微信公众号、州市场监管局“楚雄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大姚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出现广告外链;部分县市政府门户网站安全防护不到位,如姚安县。

(二)解读回应方面。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落实不到位,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起草文件《楚雄州“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未报送政策解读材料、州卫生健康委代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楚雄彝族自治州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和《楚雄彝族自治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未报送政策解读材料;政策文件解读不全面,如双柏县解读政策文件1件、永仁县解读政策文件1件、大姚县解读政策文件2件;解读材料质量不高,仅简单复制摘抄文件内容或用会议审议时的起草说明代替,如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解读材料传播力和到达率不高,未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材料形式单一有限,除文字形式外,未积极使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

(三)互动交流方面。部分部门网站网民留言回复不及时,需要主管单位多次提醒、催促,如州交通运输局;部分县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国政府网留言、省级办件、州级办件超期,主管部门提前预警、催促办理后仍然超期,如南华县。

(四)监督保障方面。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如州民族宗教委未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开办政务新媒体,存在“一个单位在同一新媒体平台开办2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未经同级政府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批准私自开通政务新媒体,且开通后内容保障不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主办、承办职责,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内容保障。各县市各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要加强运行维护,按照“谁开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运维责任人,压实责任,做好内容更新,缩短更新周期。要加强日常读网巡网,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整改。要加强协同联动性,积极转载上级推荐发布的重要信息。要加强政府网站的安全防护和监测预警,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注意常用词、高频词、规范表述的使用,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

(四)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工作。全面解读政策文件,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确保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并相互关联,拓展发布渠道,积极运用多元化解读形式,强化解读材料质量,不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加强互动回应工作,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和企业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好受理反馈情况公开。

(五)认真开展个人隐私信息排查。从即日起至4月25日,各县市各部门要对所主管主办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认真开展一次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及时排查整改存在问题,并于4月25日前将排查整改情况报州政府办公室。

被通报为不合格政务新媒体的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主要领导签字后的整改情况(含电子版)报州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孙开有,0878—3397075;电子邮箱:cxzxxgk@163.com)。州民族宗教委要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单位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严格政务新媒体的开办、变更、关停、注销程序,及时注销同一平台上多余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向州政府办公室备案,并报送整改情况。


附件:2023年一季度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附件


2023年一季度不合格政务新媒体名单


序号

县市/州直部门

政务新媒体名称

新媒体标识码

存在问题

微信公众号

1

州民族宗教委

楚雄民宗

532300M004WX0001

内容不更新

2

州商务局

楚雄州商务局官微

532300M009WX0001

内容不更新

3

州统计局

楚雄统计

532300M025WX0001

内容不更新

4

州司法局

法治楚雄

532300M015WX0001

严重表述错误

5

州市场监管局

楚雄州市场监管

532300M020WX0001

严重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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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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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警方

532324M002JR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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