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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公务员招录信息

楚雄州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各项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09 15:29:15 来源: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作者:点击:[]

根据《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云南省2020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专项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2020年我州考试录用公务员(含普通选调生、定向招录的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面试工作即将开展,为确保整个面试及后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楚雄州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为:

1.报考县(市)、乡镇岗位(含普通选调生)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2.报考人员身份为村(社区)书记、主任的,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3.报考人员身份为大学生村官的,根据报考人员的百分制笔试总成绩×20%+考核评价成绩×60%,按每个岗位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进入面试的考生(身份为大学生村官的除外)请于2020年10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定向招录的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委组织部领取《面试通知书》。身份为大学生村官的,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由各县(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所需材料同上。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 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全州统一在楚雄市紫溪中学进行。

(四)面试考生必须出具的证件及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彩色打印的个人“云南健康码”、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定向招录的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请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进入楚雄市紫溪中学,7:50前进入指定候考室,未带齐上述证件材料或迟到20分钟及以上到达指定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在紫溪中学励志楼前查看与本人报考岗位代码相对应的候考室对应进入。

(五)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考官组成

面试考官从全省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中统一临时抽调,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现场抽签确定考场。

(七)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1.报考人员身份为村(社区)书记、主任的:

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报考人员身份为大学生村官的:

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20%+考核评价成绩×60%+面试成绩×20%

3.其余报考县(市)、乡镇公务员(含普通选调生)的:

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八)面试结果公布

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后,在监督员、考官、考生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当场评分、当场计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集中该岗位所有面试人员宣布综合成绩,发出综合成绩通知书。成绩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公告》规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十)面试结果公告

面试结果将于整个面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xz.gov.cn)上公告。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二、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果综合成绩相同,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时,由各县(市)委组织部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所在县(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实施顺序为先体检、后考察,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体检的人员请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综合成绩通知书、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小1寸)到报考单位所属县(市)委组织部领取《体检通知书》。全州体检工作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

(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于2020年11月5日前完成。

三、大职位选岗

设置大职位招考的,由各县(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进行签字确认,职位选定后不得变更。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大职位选岗工作中,应严格落实考试录用公务员关于回避的相关规定。考生在选岗过程中,因剩余可选择职位限制被动形成回避关系的,由各县(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与原职位层级相同、条件相近且有空编的职位,报州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作出录用职位调整。大职位选岗工作须于2020年11月12日前完成。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同上)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五、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招录工作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按照公务员不得兼职的有关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招录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材料原件提交招录单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相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提醒事项

(一)提醒各位考生,认真及时地阅读公告、面试考生须知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考试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并彩色打印,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须佩戴口罩,持健康码进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面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面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面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三)楚雄州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相关工作,只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同上)上发布相关公告。

(四)楚雄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不组织、不参与、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和面试相关材料,其它网站及媒体发布的关于我州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信息与我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请考生注意辨别。

(五)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应后果。

楚雄州各县(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

楚雄市委组织部0878—3123259

双柏县委组织部0878—7711632

牟定县委组织部0878—5211577

南华县委组织部0878—7222350

姚安县委组织部0878—5723566

大姚县委组织部0878—6200728

永仁县委组织部0878—6716115

元谋县委组织部0878—8226396

武定县委组织部0878—8838921

禄丰县委组织部0878—4122879


附件:面试考生须知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9日


附件


面 试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有效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彩色打印的个人“云南健康码”、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定向招录的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进入楚雄市紫溪中学面试考点,7:50前到达指定候考室。未带齐上述证件材料或迟到20分钟及以上进入指定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在楚雄市紫溪中学励志楼前查看与本人报考岗位代码相对应的候考室对应进入。

二、紫溪中学大门口将设置学校路线示意图及考场安排平面图,请考生仔细查看。考生进入考点后,请先主动将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彩色打印的个人“云南健康码”、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定向招录的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以外的所有物品交物品保管处,再进入候考室。面试结束后经许可离开考点时,到物品保管处取回所寄存物品。除考生外,所有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大门。

三、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进入候考室前,将对考生进行安检,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彩色打印的个人“云南健康码”、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定向招录的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外,一律不准将任何物品带入候考室;严禁与候考室外的人员交谈、接触;严禁用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与他人联系。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按招考岗位分别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考生本人在《面试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未轮到面试的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候,不得随意离开;经同意可暂时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未经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随意离开候考室或不服从工作人员劝阻和管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应自觉服从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面试时只准报本人的抽签编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涉及本人身份的信息,违者考官将会在面试成绩中酌情扣分。

六、面试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七、考生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

八、面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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