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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严字当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8-10-29 08:50:04 来源:楚雄日报 作者:华 莉 张 孟 点击:[]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大姚县纪委县监委严字当头,铁面监督执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排查线索严。在接收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梳理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的问题线索的基础上,县纪委县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责定位,对全县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严格排查,再次摸底,压缩涉黑涉恶腐败的藏匿空间,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分析透、成因准,为全面深入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提供翔实依据。

管理线索严。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主动与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对接,重大问题线索即有即送,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数据库,实行专人负责,定期汇总,严格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时限要求,加强核查督办,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反馈,防止线索流失、草率办结,避免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与扫黑除恶工作脱节,防止出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现不及时、惩处不到位等问题,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

督办查处严。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对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进行督办,由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任组长的督导组定期开展所联系乡镇及派驻部门纪检组(工委)实地督导,检查线索处置情况,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乡镇和县级部门,实行责任倒查,既要查处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使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步调协调,整体推进。

运用“四种形态”严。对苗头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坚持把扫黑除恶同惩治“蝇贪”、治理“村霸”结合起来,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从重进行查处。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袒护包庇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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